关于当前我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几点建议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王利明[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
年:2011
会议名称: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十二五’规划与法学教育发展战略”论坛
会议论文集: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十二五’规划与法学教育发展战略”论坛论文集
页码范围:283-288
会议地点:上海
会议开始日期:2011-11-12
语言:中文
关键词: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特色院校;法学学位体系;司法考试
摘要: 法学教育承担着培养法律人才、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律精神、涵养法律道德的重要任务,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重要渠道,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阵地,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前不久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未来十年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拟根据《规划》的要求就当前我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理解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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