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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到底有多少部现行有效法律--兼论"准法律决定"的合宪性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3

文献详情
我国到底有多少部现行有效法律--兼论"准法律决定"的合宪性完善
外文标题:How Many Laws in Force are there in China Now? —With Comment on the Perfection of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Quasi - law Decision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竹[1]
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侵权法研究所,四川成都610065

年:2011
期刊名称:社会科学
期:10
页码范围:90-99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语言:中文
ISSN:0257-5833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hkx201110011.aspx
DOI:10.3969/j.issn.0257-5833.2011.10.011
关键词:法律;准法律决定;合宪性;形式理性标准;实质理性标准
摘要:《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分类目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数量的表述存在实质上不对应的可能性,其原因在于“准法律决定”的存在.宪法意义上“法律”的判断标准包括不同时代的形式理性标准和实质理性标准.我国现行有效的不以“法”结尾法律为23部,现行有效法律共计239部.“准法律决定”具有合宪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可以通过三项措施实现合宪性完善.
作者其他论文



论我国民法上的发现权--兼论将发现权作为科学领域荣誉权的理论构想.王竹;杨亦楠.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4-34.
论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客体中统一物的概念.杨立新;王竹.法学家.2008,71-77.
论货币的权利客体属性及其法律规制--以"一般等价物"理论为核心.杨立新;王竹.中州学刊.2008,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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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北美视角的比较法评论.迈克尔;王竹;邵省.北方法学.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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