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法立法结构的变革
外文标题:On the Legislative Reconstruction of Company Law in China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叶林[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延安大学政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政法论丛
期:3
页码范围:11-17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002-6274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flc201003002.aspx
DOI:10.3969/j.issn.1002-6274.2010.03.002
关键词:立法结构;目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的体系
摘要:公司法立法结构关乎公司法的立法质量、成本以及公司运行效率.我国采用统一公司法的立法模式,以有限责任公司为目标公司,并以股份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衍生品.这种立法结构扭曲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相互关系,造成了在法律解释和适用上的诸多困难.在未来修改公司法时,我国应以股份有限公司为目标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例外,重新构建公司法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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