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法律地位在司法中的具体运用--兼论"北大医院教授死亡"案
外文标题:The Hierarchy of Criminal Law and Its Application in Practice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聂慧苹[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东方法学
卷:22
期:4
页码范围:155-160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dffx201004016.aspx
DOI:10.3969/j.issn.1671-5195.2010.04.006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关键词:刑法调整对象 刑罚 法律体系 法律位阶
摘要:司法实务对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提出了反思要求.刑法的适用,尤其是对行政犯的定罪量刑,必须处理好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取决于刑法成立部门法的理论基础.调整方式的特殊性是刑法成为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刑法调整对象的非独立性和刑罚的严厉性决定了刑法的广泛性、最后性和谦抑性,法律的指引作用以及法律的安全价值追究要求刑法必须与其他部门法保持一致.尽管如此,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是平等的.刑法的独立基础和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影响着刑法制定,同时也对刑法的具体适用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作者其他论文
对醉酒驾车之新增刑法规定的质问和解释.管彦杰;聂慧苹.河北法学.2012,30(8),147-151.
刑法中占有行为的纠偏与完善.聂慧苹;黄福涛.中国检察官.2011,21-25.
危害结果在刑法中地位的反思.聂慧苹.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1,26(1),33-40.
刑法法律地位在司法中的具体运用--兼论北大医院教授死亡案.聂慧苹.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22(4),28-32.
新闻报道对司法权的理性监督--从新闻媒体对梁丽案的报道说开去.聂慧苹.西部法学评论.2010,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