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四点建议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利明[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
年:2010
期刊名称:中国大学教学
期:11
页码范围:6-8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语言:中文
ISSN:1005-045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dxjx201011003.aspx
DOI:10.3969/j.issn.1005-0450.2010.11.003
关键词:教育教学改革;法学教育;构建和谐社会;公民法律素质;法律人才;法律知识;法律精神;法律道德
摘要:<正>法学教育承担着培养法律人才、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律精神、涵养法律道德的重要任务,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重要渠道,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阵地,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前不久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未来十年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拟根据《规划》的要求就当前我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理解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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