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冲突的法律制度性成因分析--兼谈相关立法完善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吴春岐[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中国房地产
期:12
页码范围:22-25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1-9138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fdc201012011.aspx
DOI:10.3969/j.issn.1001-9138.2010.12.011
基金: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研究课题
关键词:被拆迁人;用地许可证;被征收人;房屋拆迁管理;强制拆迁;征收补偿;强制执行;补偿安置;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划委员会;
摘要: 一、法律制度性成因之一:房屋拆迁决定存在的问题(一)现行有关房屋拆迁决定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如果需要用地应向当地的发改委申报建设项目,在通过立项后由规划委员会发放规划用地许可证,然后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根据上述两份材料,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房屋拆迁范围,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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