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aracteristics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f elderly people's independent living in different communities of Guangzhou based on rational choice theory
ZHOU Chunshan
收稿日期:2020-05-29接受日期:2020-11-30网络出版日期:2021-05-10
基金资助: |
Received:2020-05-29Accepted:2020-11-30Online:2021-05-10
作者简介 About authors
周春山(1964-),男,河南信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区域发展与城乡规划、城市地理学研究。E-mail: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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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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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山, 徐期莹, 曹永旺. 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广州不同类型社区老年人独立居住特征及影响因素. 地理研究[J], 2021, 40(5): 1495-1514 doi:10.11821/dlyj020200460
ZHOU Chunshan, XU Qiying, CAO Yongwang.
1 引言
改善家庭养老环境是老龄化社会治理的重要议题。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东西方社会都出现了传统的多代同住向老年人独自或只与配偶同住转变的趋势[1,2,3,4]。2005—2014年,中国有独立居住意愿的老年人比例从36.30%上升到46.31%,事实上独立居住的老年人比例从33.55%上升到44.18%[5]。与此同时,相比于与子女同住,独立居住的老年人缺少了来自子女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可能面临更多生活困难[6]。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之下,老年人是否独立居住虽然主要是个体行为,但却能反映社会家庭结构和养老模式的转变,影响城市社会空间的分异与演化。因此,研究老年人独立居住的特征、社区分异及其影响因素,能揭示老年人在社会空间分异过程中的作用,也有助于引导老年人理性选择居住方式,应对由老龄化和老年人独立居住带来的社会问题[7]。老年人的居住选择包括独立居住、与子女同住和住养老机构三类[5,8]。对老年人居住选择的理论解释主要来自于社会学中的现代化理论、文化影响理论和理性选择理论。现代化理论认为,十八世纪以来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引起了家庭结构由“传统家庭”向“现代家庭”转变,导致居住方式中的代际同住安排日渐式微[9]。文化影响理论认为,早在工业革命之前,东西方社会已经分别存在传统家庭和核心家庭两种迥然不同的家庭体系,并非由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所决定,而是受到不同文化的影响[10]。现代化理论和文化影响理论从宏观层面对老年人居住安排提出不同的解释,但缺少对社会个体居住安排微观机制的考虑。对此,理性选择理论试图通过对微观层面上个人行为的研究,理解和解释宏观层面的社会系统行为[11]。理性选择理论认为老年人是否独立居住是作为行动者的两代人在社会环境和文化价值观的共同作用下,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做出的理性选择[12]。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人口学特征、经济能力和房价、家庭孝养与代际互助、健康自理能力等[13,14,15]。国内地理****将理性选择理论用于研究农民外出就业行为[16]、城市外来人口留居行为[17,18]和犯罪行为[19]等。
长期以来,城市地理领域围绕城市社区分异开展了丰富的实证和理论探讨,关注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社区分异形成背景的分析,社区分异根植于社会的发展变迁,并影射出城市的社会空间分异[20]。二是对社区分异影响因素的分析,包括阶层分化、人口流动、家庭生命周期、住宅市场与住房制度变迁、居民行为与心里偏好等因素[21]。三是对社区类型分化和演变的研究。****们根据社区的区位、城市化程度、住房性质、人口结构、治理体制等对中国城市社区类型进行持续研究[22,23,24,25,26]。
地理学中关于城市人口老龄化空间的研究逐渐增多,但缺少对独立居住老年人这一群体的聚焦和从微观个体尺度出发的研究。老年人是影响社会空间分异的重要群体。因此,结合关注个体微观行为的理性选择理论和反映城市社会宏观变迁的社区分异理论,剖析老年人独立居住的社区分异特征及其原因,有助于丰富城市老龄化和城市空间分异研究。
广州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城市,尽管改革开放后城市人口迅速增加,但其老龄化率仍然不断上升。广州从2004年开始进入老龄化区全覆盖阶段[27],2010年常住人口老龄化率达到9.74%,街区老龄化程度从中心城区向外递减并在远郊形成老龄化组团[28,29],对广州的老年人进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本课题组于2018—2019年在广州开展社区老年人问卷调查,受访的957名老年人中有433名是事实上的独立居住(包括独自一人居住或与老年人伴侣同住两种情况,不包括与保姆同住),占比达45.25%。综上,本文基于城市社区分异和理性选择理论,从老年人个人理性、家庭理性和社区理性三个层次出发,选取人口、健康、经济、代际关系和社区关系指标,首先分析独立居住老年人的特征及其社区分异,再分析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影响因素及其社区分异,最后探讨老年人独立居住的理性选择机制。尝试揭示以广州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特大城市老年人独立居住的现象及成因,并为调整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提高城市社区治理能力、改善社区和家庭养老环境提供参考。
2 研究综述与分析框架
社区分异体现为社区类型[23,24,25]、社区人口特征[28]与家庭结构[22]等方面的分异。****们根据形成的时间和文化特性,将社区类型划分为传统社区和现代化社区[30];根据城乡特征,划分为城市型社区和乡村型社区[28,31];根据房屋属性,划分为旧房、单位房、商品房、保障房、自建房等类型[32,33];根据社区的综合属性和发展过程,划分为传统式街坊社区、单一式单位社区、混合式综合社区、商品房社区和演替式边缘社区(包括城中村社区、村改居社区和城郊边缘社区)等[23,26]。本文主要分析以下六类社区。① 旧街坊社区:位于旧城内,居民构成复杂,是城市中形成最早的一类社区(不包括旧城内的单位社区)。② 单位社区:单位制解体之前由单位组建的社区,居民构成以单位职工为主,社区环境较好。单位制解体后,原居民由于不具有迁居意愿或迁居能力而残留在原社区中[34]。③ 商品房社区:由开发商主导建设的新型物业化管理社区,基础设施相对较好,人际关系相对冷漠。④ 保障房社区:由政府统筹建设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社区。居民主要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⑤ 城中村社区:农民失去耕地后仍在原址生活,并与追求低廉生活成本而迁入的低收入城市居民和外来人口形成混合居住的空间[35]。⑥ 城郊农村社区:位于城郊,既受到城市发展区域化的影响,又保留了部分传统农业生产功能和亲缘关系网络的社区[36]。关于社区分异的已有研究表明,不同类型社区经历城市化的时间和受城市化影响的深度存在差异,导致其人口特征和居住特征表现出差异[37,38]。首先,城市社区享有的退休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比农村社区更完善,并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老年人与子女同住从“刚性”需求转化为“弹性”支持[39,40]。其次,随着社区异质性和流动性增强,超越社区范围的社会关系也增强,来自社区内部的社会支持减弱[37]。此外,经历城市化使老年人的思想观念从历史沿传下来的传统观念逐渐向现代观念转变,父母与子女同住的传统观念逐渐向独立居住的观念转变,导致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现象在城市里没有农村明显[15]。
理性选择理论的相关研究关注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三个层级[16,17,18],但将其直接用于分析老年人居住选择行为不尽合适。第一,老年人进行居住选择时的基础条件除了直接关乎“生存”的身体健康条件之外,还应包含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人口特征条件。因此,用“个人理性”替换“生存理性”作为老年人居住选择的基础理性层级更为准确。第二,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老年人作出选择时的“经济理性”实际上可能超越了已有研究中个体经济能力的范畴,而是指家庭整体的经济能力[16];再加上对家庭代际关系的考虑以及家庭观念对居住意愿潜移默化的影响,可构成“家庭理性”层级。第三,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家庭的小型化和空巢化使老年人对邻里交往、社区活动、社区服务等家庭外的社会交往需求日益增加[41],“社区理性”可替换已有研究中的“社会理性”。因此,本文将老年人选择独立居住时的理性层级分为以下三个层级:① 个人理性,表示老年人需要考虑自身是否拥有独立居住的身体条件和人口学属性,用人口因素和健康因素度量。② 家庭理性,表示老年人需要考虑家庭的经济条件、代际关系和家庭观念是否支持自己独立居住,用经济因素和代际因素度量。③ 社区理性,表示老年人需要考虑其所在社区是否能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和支持,以弥补自己不与子女同住的缺失,用社区因素度量。
已有对老年人独立居住影响因素的研究涉及人口、经济、健康、代际和社区等方面。① 人口因素:男性老年人独立居住的比例高于女性[2,39];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独立居住的比例下降[5];受教育程度越高的老年人越倾向于独立居住[15];丧偶或离异的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几率大大增加,配偶健在对老年人独立居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12];城市中心区、单位社区和郊区社区中就地老化的老人大多有本地户口,而商品房社区中大量随子女迁入的老年人没有本地户口[42]。② 经济因素:老年人经济条件越好,独立居住的可能性越高[12];估计月收入、养老金或退休金、子女赡养费以及劳动收入等变量直接反映老年人的收入水平,能否独立支付日常开支变量是衡量老年人经济独立能力的重要因素,住房所有权变量反映老年人是否面临住房压力[5]。③ 健康因素:当老年人出现疾病、健康状况下降,甚至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时,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依赖他人的照护,进而产生照护需求;子女往往通过与老年父母同住的方式履行赡养义务[12,40]。④ 代际因素:中国家庭受传统文化观念影响深远,虽然法律规定18岁就属于成年,但结婚才是父母实际认可的子女成年的标志;同时赡养老年父母、照看孙辈、养儿防老、家庭养老等观念在中国社会没有发生根本变化[14]。首先,子女数量越多,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可能性越低;其中,已婚子女导致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可能性提高;未婚子女和年幼孙辈导致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可能性降低。其次,子女受教育水平越高,其流动倾向越大,容易造成与老年人父母的居住分离[38]。除社会人口学特征外,与子女的情感关系、来自子女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以及老年人的代际居住观念显著影响老年人的居住选择[43]。⑤社区因素:社区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通过影响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频率来影响其心理健康状况[6]。来自社区成员的帮助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子女照料的不足,与社区成员的社会交往、社区归属感一定程度上能够替代对子女的情感依赖,从而对老年人的独立居住选择产生支持。
综上,构建本文的分析框架见图1。
图1

图1老年人理性选择的理论框架
Fig. 1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rational choice for the elderly
3 数据与方法
3.1 数据来源
按照覆盖已有研究提出的6类老年人口社会区[28]和本文关注的6类社区的原则,选取20个社区开展配额问卷调查。所选不同类型社区的空间位置从中心到外围依次为:旧街坊社区、单位社区、保障房社区、商品房社区、城中村社区和城郊农村社区(图2)。图2

图2调查社区的空间分布
Fig. 2Location of the surveyed communities
调查对象为在广州居住6个月以上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问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健康状况、代际关系、社区关系等方面。2018年12月—2019年3月期间,课题组共发放问卷985份,有效问卷971份。剔除无子女的特殊受访者,最终选择957份问卷进行分析(表1,见第1500页)。
Tab. 1
表1
表1数据来源
Tab. 1
社区类型 | 受访者平均入住年份 | 样本数 (份) | 占比(%) | 社区名称 (所属区) | 所属社会 空间类型区 | 样本数(份) | 占比(%) |
---|---|---|---|---|---|---|---|
1. 旧街坊 | 1989年 | 132 | 13.8 | 华福社区(荔湾) | 旧城老年人口高度集聚区 | 10 | 1.0 |
兴贤社区(荔湾) | 旧城老年人口高度集聚区 | 28 | 2.9 | ||||
扬仁东社区(荔湾) | 旧城老年人口高度集聚区 | 28 | 2.9 | ||||
珠江园社区(越秀) | 旧城老年人口高度集聚区 | 66 | 6.9 | ||||
2. 单位 | 1992年 | 330 | 34.5 | 广船鹤园社区(荔湾 | 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老人集聚区 | 110 | 11.5 |
纸北社区(海珠) | 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老人集聚区 | 126 | 13.2 | ||||
华工社区(天河) | 教育科研单位退休老人零散分布区 | 94 | 9.8 | ||||
3. 保障房 | 2009年 | 119 | 12.4 | 芳和花园社区(荔湾) | 混合人口分布区 | 22 | 2.3 |
金沙洲新社区(白云) | 混合人口分布区 | 89 | 9.3 | ||||
棠德花园社区(天河) | 年轻人口集聚新开发区 | 8 | 0.8 | ||||
4. 商品房 | 2012年 | 91 | 9.5 | 广奥社区(番禺) | 混合人口分布区 | 23 | 2.4 |
黄埔花园社区(黄埔) | 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老人集聚区 | 32 | 3.3 | ||||
美林海岸社区(天河) | 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老人集聚区 | 36 | 3.8 | ||||
5. 城中村 | 1994年 | 131 | 13.7 | 大山村(番禺) | 年轻人口集聚新开发区 | 56 | 5.9 |
棠涌社区(白云) | 年轻人口集聚新开发区 | 44 | 4.6 | ||||
横沙村(黄埔) | 混合人口分布区 | 31 | 3.2 | ||||
6. 城郊农村 | 1971年 | 154 | 16.1 | 登塘村(白云) | 农村老年人口集中分布区 | 51 | 5.3 |
江村(白云) | 农村老年人口集中分布区 | 20 | 2.1 | ||||
山下村(花都) | 农村老年人口集中分布区 | 49 | 5.1 | ||||
竹二村(白云) | 农村老年人口集中分布区 | 34 | 3.6 | ||||
合计 | 957 | 100.0 | 957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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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研究方法
本文的变量设置、数据结构和研究假设见表2(见第1500页)。因变量居住选择为二分类变量,自变量中包括了分类变量、有序变量、离散变量和连续变量。分组变量是社区类型。Tab. 2
表2
表2变量设置与研究假设
Tab. 2
变量类型 | 变量名称(单位) | 数据结构 | 均值 | 标准差 | 研究假设 | |||||
---|---|---|---|---|---|---|---|---|---|---|
因变量 | 居住选择 | 0=与子女同住,1=独立居住 | 0.55 | 0.50 | ||||||
自变量 | 1.人口因素 | |||||||||
性别 | 0=女,1=男 | 0.43 | 0.50 | + | ||||||
年龄(岁) | 实际观测值 | 69.44 | 7.79 | - | ||||||
受教育程度 | 1=小学及以下,2=初中,3=高中或中专, 4=大学专科,5=大学本科,6=研究生及以上 | 1.99 | 1.03 | + | ||||||
配偶同住情况 | 0=无配偶同住,1=有配偶同住 | 0.72 | 0.45 | + | ||||||
户口所在地 | 0=非广州户口,1=广州户口 | 0.69 | 0.46 | + | ||||||
2.经济因素 | ||||||||||
估计月收入(万元) | 实际观测值 | 0.46 | 0.45 | + | ||||||
每月养老金或退休金(万元) | 实际观测值 | 0.23 | 0.25 | + | ||||||
每月子女赡养费(万元) | 实际观测值 | 0.05 | 0.10 | + | ||||||
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 | 0=否,1=是 | 0.72 | 0.45 | + | ||||||
劳动收入 | 0=没有,1=有 | 0.08 | 0.27 | + | ||||||
变量类型 | 变量名称(单位) | 数据结构 | 均值 | 标准差 | 研究假设 | |||||
自变量 | 独立支付日常开支 | 0=不能,1=能 | 0.68 | 0.47 | + | |||||
住房所有权 | 0=没有,1=有 | 0.63 | 0.48 | + | ||||||
3.健康因素 | ||||||||||
身体健康自评 | 1=非常不健康,2=不健康,3=一般,4=健康,5=非常健康 | 3.48 | 1.05 | + | ||||||
心理健康自评 | 1=非常不健康,2=不健康,3=一般,4=健康,5=非常健康 | 3.98 | 0.81 | + | ||||||
慢性病 | 0=没有,1=有 | 0.77 | 0.42 | - | ||||||
日常生活能自理 | 1=非常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4=同意,5=非常同意 | 3.99 | 0.93 | + | ||||||
4.代际因素 | ||||||||||
子女数量(个) | 实际观测值 | 2.00 | 1.12 | - | ||||||
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 | 1=小学及以下,2=初中,3=高中或中专,4=大学专科,5=大学本科,6=研究生及以上 | 3.67 | 1.38 | + | ||||||
已婚子女 | 0=没有,1=有 | 0.88 | 0.33 | + | ||||||
未婚子女 | 0=没有,1=有 | 0.21 | 0.41 | - | ||||||
未成年孙子女 | 0=没有,1=有 | 0.66 | 0.47 | - | ||||||
和子女的关系 | 1=很不好,2=不好,3=一般,4=好,5=很好 | 4.41 | 0.79 | - | ||||||
生病时主要由子女照顾 | 0=否,1=是 | 0.67 | 0.47 | - | ||||||
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 | 0=否,1=是 | 0.45 | 0.50 | - | ||||||
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 | 0=否,1=是 | 0.82 | 0.39 | - | ||||||
5.社区因素 | ||||||||||
认识社区里的很多人 | 1=非常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4=同意,5=非常同意 | 3.71 | 0.98 | + | ||||||
认为社区关系融洽 | 1=非常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4=同意,5=非常同意 | 3.97 | 0.65 | + | ||||||
认为社区凝聚力很强 | 1=非常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4=同意,5=非常同意 | 3.82 | 0.84 | + | ||||||
接受过社区的帮助 | 0=否,1=是 | 0.18 | 0.39 | |||||||
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 | 1=非常不同意,2=不同意,3=一般,4=同意,5=非常同意 | 4.03 | 0.89 | + | ||||||
分组 变量 | 社区类型 | 1=旧街坊社区,2=单位社区,3=保障房社区,4=商品房社区,5=城中村社区,6=城郊农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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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ANOVA单因素方差分析法比较不同组别数据所在总体的分布,均值比较结果的p值反映总体均值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方差齐性检验结果中的p值反映总体方差是否存在显著差异。p≥0.05代表无显著差异,p≤0.05代表有显著差异。构建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作用[44]。以社区类型为分组变量,使用所有受访者数据进行模型拟合得到总体模型,分别使用6类社区受访者数据进行模型拟合得到6个分组模型。模型估计结果中B值的正负反映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方向,Exp (B)值反映影响程度,p值反映影响的显著性。进行模型计算前,先对所有变量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消除数据量纲影响;对所有自变量进行共线性检验,若容忍度(Tolerance)>0.1,方差膨胀系数(VIF)<10则说明不存在共线性问题。选用Hosmer和Lemeshow检验考察模型的拟合优度,当P>0.05,认为模型拟合优度较高。
4 老年人独立居住特征与社区分异
4.1 老年人独立居住特征
用ANOVA单因素方差分析法比较独立居住和与子女同住两组老年人特征的异质性(p<0.05)和同质性(p≥0.05),发现性别、配偶同住情况、劳动收入、心理健康自评、慢性病、日常生活能自理、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未成年孙子女、和子女的关系、认识社区里的很多人、认为社区关系融洽、接受过社区的帮助等特征具有同质性,其余特征具有异质性(表3,见第1502页)。Tab. 3
表3
表3调查样本中独立居住老年人、与子女同住老年人特征对比
Tab. 3
变量(单位) | 总体均值 | 分组均值 | ANOVA分析 | |||
---|---|---|---|---|---|---|
独立居住 | 与子女同住 | 均值比较p值 | 方差齐性检验p值 | |||
1.人口因素 | ||||||
性别 | 0.43 | 0.45 | 0.41 | 0.13 | 0.01 | |
年龄(岁) | 69.44 | 70.72 | 68.39 | 0.00 | 0.22 | |
受教育程度 | 1.99 | 2.13 | 1.87 | 0.00 | 0.42 | |
配偶同住情况 | 0.72 | 0.73 | 0.71 | 0.60 | 0.30 | |
户口所在地 | 0.69 | 0.80 | 0.59 | 0.00 | 0.00 | |
2.经济因素 | ||||||
估计月收入(万元) | 0.46 | 0.55 | 0.39 | 0.00 | 0.01 | |
每月养老金或退休金(万元) | 0.23 | 0.27 | 0.20 | 0.00 | 0.93 | |
每月子女赡养费(万元) | 0.05 | 0.03 | 0.06 | 0.00 | 0.00 | |
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 | 0.72 | 0.67 | 0.76 | 0.00 | 0.00 | |
劳动收入 | 0.08 | 0.09 | 0.07 | 0.39 | 0.08 | |
独立支付日常开支 | 0.68 | 0.79 | 0.60 | 0.00 | 0.00 | |
住房所有权 | 0.63 | 0.74 | 0.55 | 0.00 | 0.00 | |
3.健康因素 | ||||||
身体健康自评 | 3.48 | 3.56 | 3.42 | 0.04 | 0.38 | |
心理健康自评 | 3.98 | 4.03 | 3.95 | 0.13 | 0.33 | |
慢性病 | 0.77 | 0.75 | 0.78 | 0.25 | 0.02 | |
日常生活能自理 | 3.99 | 4.05 | 3.94 | 0.07 | 0.10 | |
4.代际因素 | ||||||
子女数量(个) | 2.00 | 1.87 | 2.11 | 0.00 | 0.02 | |
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 | 3.67 | 3.67 | 3.68 | 0.97 | 0.54 | |
已婚子女 | 0.88 | 0.93 | 0.84 | 0.00 | 0.00 | |
未婚子女 | 0.21 | 0.12 | 0.28 | 0.00 | 0.00 | |
未成年孙子女 | 0.66 | 0.65 | 0.67 | 0.55 | 0.24 | |
和子女的关系 | 4.41 | 4.43 | 4.40 | 0.50 | 0.78 | |
生病时主要由子女照顾 | 0.67 | 0.61 | 0.72 | 0.00 | 0.00 | |
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 | 0.45 | 0.32 | 0.56 | 0.00 | 0.00 | |
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 | 0.82 | 0.76 | 0.86 | 0.00 | 0.00 | |
5.社区因素 | ||||||
认识社区里的很多人 | 3.71 | 3.77 | 3.66 | 0.09 | 0.03 | |
认为社区关系融洽 | 3.97 | 3.98 | 3.96 | 0.57 | 0.30 | |
认为社区凝聚力很强 | 3.82 | 3.88 | 3.77 | 0.05 | 0.19 | |
接受过社区的帮助 | 0.18 | 0.19 | 0.18 | 0.52 | 0.20 | |
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 | 4.03 | 4.13 | 3.95 | 0.00 | 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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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特征上,独立居住组年龄大、受教育程度高、拥有本地户口等特征比同住组明显。经济特征上,独立居住组估计月收入高、每月养老金或退休金高、能独立支付日常开支、有住房所有权、子女的赡养费低、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少等特征比同住组明显。健康特征上,独立居住组身体健康自评好等特征比同住组明显。代际关系特征上,独立居住组子女数量少、有已婚子女、没有未婚子女、生病时不是主要由子女照顾、不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不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的特征比同住组明显。社区关系特征上,独立居住组认为社区凝聚力强、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等特征比同住组明显。
4.2 老年人社区分异
用ANOVA单因素方差分析法比较六类社区老年人特征,发现异质性(p<0.05)和同质性(p≥0.05)并存(表4)。Tab. 4
表4
表4六类调查社区老年人特征对比
Tab. 4
变量(单位) | 社区分组均值 | ANOVA分析 | |||||||
---|---|---|---|---|---|---|---|---|---|
旧街坊 | 单位房 | 保障房 | 商品房 | 城中村社区 | 城郊农村社区 | 均值比较p值 | 方差齐性检验p值 | ||
平均迁入年份 | 1989 | 1992 | 2009 | 2012 | 1994 | 1971 | 0.00 | 0.00 | |
居住选择 | 0.61 | 0.53 | 0.34 | 0.23 | 0.37 | 0.45 | 0.00 | 0.00 | |
1.人口特征 | |||||||||
性别 | 0.46 | 0.40 | 0.51 | 0.40 | 0.41 | 0.43 | 0.34 | 0.11 | |
年龄(岁) | 71.11 | 69.75 | 65.98 | 67.31 | 69.53 | 71.23 | 0.00 | 0.00 | |
受教育程度 | 2.14 | 2.32 | 2.09 | 2.03 | 1.57 | 1.38 | 0.00 | 0.00 | |
配偶同住情况 | 0.71 | 0.73 | 0.76 | 0.69 | 0.73 | 0.66 | 0.43 | 0.00 | |
户口所在地 | 0.80 | 0.76 | 0.50 | 0.15 | 0.65 | 0.94 | 0.00 | 0.00 | |
2.经济特征 | |||||||||
估计月收入(万元) | 0.53 | 0.65 | 0.38 | 0.40 | 0.36 | 0.19 | 0.00 | 0.00 | |
每月养老金或退休金(万元) | 0.29 | 0.34 | 0.19 | 0.17 | 0.13 | 0.09 | 0.00 | 0.00 | |
每月子女赡养费(万元) | 0.04 | 0.05 | 0.03 | 0.08 | 0.05 | 0.04 | 0.00 | 0.00 | |
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 | 0.74 | 0.70 | 0.68 | 0.81 | 0.60 | 0.81 | 0.00 | 0.00 | |
劳动收入 | 0.11 | 0.05 | 0.08 | 0.05 | 0.05 | 0.15 | 0.01 | 0.00 | |
独立支付日常开支 | 0.86 | 0.78 | 0.68 | 0.35 | 0.65 | 0.55 | 0.00 | 0.00 | |
住房所有权 | 0.64 | 0.72 | 0.26 | 0.46 | 0.67 | 0.81 | 0.00 | 0.00 | |
3.健康特征 | |||||||||
身体健康自评 | 3.61 | 3.60 | 3.26 | 3.43 | 3.40 | 3.40 | 0.02 | 1.00 | |
心理健康自评 | 4.05 | 4.07 | 3.84 | 3.99 | 3.87 | 3.95 | 0.05 | 0.05 | |
慢性病 | 0.73 | 0.76 | 0.87 | 0.79 | 0.69 | 0.79 | 0.03 | 0.00 | |
日常生活能自理 | 4.00 | 4.08 | 3.82 | 4.21 | 3.79 | 3.99 | 0.00 | 0.04 | |
4.代际关系特征 | |||||||||
子女数量(个) | 1.61 | 1.69 | 1.39 | 2.18 | 2.28 | 3.16 | 0.00 | 0.00 | |
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 | 3.65 | 3.98 | 3.66 | 4.44 | 3.52 | 2.73 | 0.00 | 0.12 | |
已婚子女 | 0.88 | 0.88 | 0.56 | 0.97 | 0.98 | 1.00 | 0.00 | 0.00 | |
未婚子女 | 0.20 | 0.21 | 0.49 | 0.10 | 0.15 | 0.10 | 0.00 | 0.00 | |
未成年孙子女 | 0.51 | 0.68 | 0.45 | 0.89 | 0.82 | 0.66 | 0.00 | 0.00 | |
和子女的关系 | 4.53 | 4.55 | 4.55 | 4.31 | 4.34 | 4.03 | 0.00 | 0.03 | |
生病时主要由子女照顾 | 0.63 | 0.63 | 0.63 | 0.74 | 0.67 | 0.76 | 0.05 | 0.00 | |
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 | 0.35 | 0.41 | 0.52 | 0.43 | 0.56 | 0.50 | 0.00 | 0.00 | |
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 | 0.70 | 0.81 | 0.82 | 0.86 | 0.89 | 0.82 | 0.00 | 0.00 | |
5.社区关系特征 | |||||||||
认识社区里的很多人 | 3.57 | 3.86 | 3.56 | 3.43 | 3.60 | 3.89 | 0.00 | 0.00 | |
认为社区关系融洽 | 3.80 | 4.04 | 3.98 | 3.91 | 3.91 | 4.05 | 0.00 | 0.01 | |
认为社区凝聚力很强 | 3.76 | 3.98 | 3.70 | 3.51 | 3.69 | 3.90 | 0.00 | 0.07 | |
接受过社区的帮助 | 0.23 | 0.15 | 0.25 | 0.15 | 0.20 | 0.16 | 0.11 | 0.00 | |
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 | 4.02 | 4.12 | 4.14 | 3.48 | 3.85 | 4.24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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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选择特征方面,不同类型社区受访者表现出差异性和规律性(表4)。差异性上,旧街坊社区中独立居住的受访者占该类社区总体样本的比例最高,达到61%;商品房社区中独立居住的受访者占该类社区总体样本的比例最低,只有23%。规律性上,受访者独立居住的比例从老城区向外围递减,并在郊区再次上升(图3),与广州市人口老龄化的空间分布特征类似[28,29]。
图3

图3六类调查社区老年人居住选择对比
Fig. 3Comparison of elderly’s living choices in six types of surveyed communities
人口特征方面,不同类型社区受访者的年龄、受教育程度、户口所在地表现出显著差异,性别、配偶同住情况的差异不显著(表4)。① 城郊农村社区和旧街坊社区受访者平均年龄最大,均为71岁;保障房社区最小,为66岁。② 单位、旧街坊、保障房、商品房社区受访者平均受教育程度达到初中水平,城中村和城郊农村社区只有小学及以下水平;其中单位社区平均受教育水平最高,城郊农村社区受访者平均受教育水平最低。③ 平均搬入年份越早的社区,受访者有本地户口的比例越高,从高到低依次为城郊农村社区、旧街坊社区、单位社区、城中村社区、保障房社区和商品房社区。
经济特征方面,所有特征均表现出显著差异(表4)。① 单位社区受访者平均估计月收入最高,约6500元/月;城郊农村社区受访者最低,约1900元/月。② 单位社区受访者平均养老金或退休金水平最高,约为3400元/月;城郊农村社区最低,约为900元/月。③商品房社区受访者平均子女赡养费最高,约为800元/月;保障房社区最低,约为300元/月。④ 商品房和城郊农村社区受访者得到子女物质支撑的比例最高,城中村社区最低。⑤ 城郊农村社区受访者中有劳动收入的比例最高,约为15%;单位、城中村和商品房社区最低,约为5%。⑥ 旧街坊社区受访者独立支付日常开支的能力最强,约86%的受访者能独立支付;商品房社区最弱,约35%的受访者能独立支付。⑦ 城郊农村社区受访者拥有住房所有权的比例最高,约为81%;保障房社区最低,约为26%。
健康特征方面,所有特征均表现出显著差异(表4)。① 旧街坊和单位社区受访者的平均自评健康最好,保障房社区受访者最差。② 单位社区受访者平均心理健康自评最好,保障房社区受访者最差。③ 保障房社区受访者有慢性病的比例最高,约为87%;城中村社区最低,约为69%。④ 商品房社区受访者平均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最强,保障房和城中村社区最弱。
代际关系特征方面,所有特征均表现出显著差异(表4)。① 城郊农村社区受访者平均子女数量最多,约为3.16个;保障房社区受访者平均子女数量最少,约为1.39个。② 商品房社区受访者平均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最高,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城郊农村社区平均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最低,为初中程度。③ 城郊农村社区受访者有已婚子女的比例最高,达到100%;保障房社区受访者有已婚子女的比例最低,约为56%。④ 保障房社区受访者有未婚子女的比例最高,约为49%;商品房和城郊农村社区最低,约为10%。⑤ 商品房社区受访者有未成年孙子女的比例最高,约为89%;保障房社区最低,约为45%。⑥ 单位和保障房社区受访者平均和子女关系最好,城郊农村社区平均最差。⑦ 城郊农村社区受访者生病时主要由子女照顾的比例最高,约为76%;旧街坊、单位和保障房社区受访者的比例最低,约为63%。⑧ 城中村社区受访者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的比例最高,约56%;旧街坊社区最低,约35%。⑨ 城中村社区受访者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的比例最高,约89%;旧街坊社区最低,约79%。
社区关系特征方面,认识社区里很多人、认为社区关系融洽、认为社区凝聚力很强、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等均表现出显著差异,接受过社区帮助的差异性不明显(表4)。① 城郊农村社区受访者认为自己认识社区里很多人的平均水平最高,商品房社区最低。② 城郊农村社区受访者认为社区关系融洽的平均水平最高,旧街坊社区最低。③ 单位社区受访者认为社区凝聚力强的平均水平最高,商品房最低。④ 城郊农村社区受访者的社区归属感平均水平最高,商品房社区最低。
5 六类社区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影响因素与选择机制
5.1 影响因素
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前先对自变量进行共线性分析,结果显示7个模型中所有变量均满足容忍度(Tolerance)>0.1,方差膨胀系数(VIF)< 10的检验标准,可以运用到模型中。7个模型的Hosmer和Lemeshow检验均满足P>0.05的标准,拟合优度较好(表5~表11,其中表8和表9见第1507页,表10和表11见第1508页)。Tab. 5
表5
表5全体受访老年人独立居住选择的影响因素
Tab. 5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
1.人口因素 | 4.代际因素 | ||||
性别 | 0.086 | 1.090 | 子女数量 | -0.261*** | 0.770 |
年龄 | 0.312*** | 1.367 | 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 | 0.042 | 1.043 |
受教育程度 | 0.128 | 1.137 | 已婚子女 | 0.117 | 1.124 |
配偶情况 | -0.081 | 0.922 | 未婚子女 | -0.443*** | 0.642 |
户口所在地 | 0.277*** | 1.320 | 未成年孙子女 | -0.049 | 0.953 |
2.经济因素 | 和子女的关系 | -0.033 | 0.968 | ||
估计个人月收入 | 0.415*** | 1.514 | 生病时主要由子女照顾 | -0.198** | 0.820 |
每月养老金或退休金 | -0.331** | 0.718 | 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 | -0.469*** | 0.626 |
每月子女赡养费 | -0.189** | 0.828 | 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 | -0.136* | 0.872 |
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 | -0.150* | 0.861 | 5.社区因素 | ||
劳动收入 | 0.117 | 1.124 | 认识社区里的很多人 | -0.006 | 0.994 |
独立支付日常开支 | 0.167* | 1.182 | 认为社区关系融洽 | -0.007 | 0.993 |
住房所有权 | 0.145* | 1.156 | 认为社区凝聚力很强 | 0.096 | 1.101 |
3.健康因素 | 接受过社区的帮助 | 0.013 | 1.013 | ||
身体健康自评 | -0.062 | 0.940 | 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 | 0.105 | 1.110 |
心理健康自评 | 0.016 | 1.016 | |||
慢性病 | -0.019 | 0.981 | Hosmer和Lemeshow检验:sig= 0.699 | ||
日常生活能自理 | 0.227*** | 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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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 6
表6
表6旧街坊社区受访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影响因素
Tab. 6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
1.人口因素 | 4.代际因素 | ||||
性别 | 0.303 | 1.354 | 子女数量 | 0.272 | 1.313 |
年龄 | -0.071 | 0.931 | 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 | 0.092 | 1.096 |
受教育程度 | -0.299 | 0.742 | 已婚子女 | -0.273 | 0.761 |
配偶情况 | -0.442 | 0.643 | 未婚子女 | -1.417*** | 0.242 |
户口所在地 | 0.265 | 1.303 | 未成年孙子女 | -0.300 | 0.741 |
2.经济因素 | 和子女的关系 | 0.202 | 1.224 | ||
估计个人月收入 | 0.925* | 2.523 | 生病时主要由子女照顾 | -0.127 | 0.881 |
每月养老金或退休金 | -0.271 | 0.763 | 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 | -0.501* | 0.606 |
每月子女赡养费 | -1.072** | 0.342 | 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 | -0.151 | 0.860 |
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 | -0.041 | 0.960 | 5.社区因素 | ||
劳动收入 | 0.075 | 1.078 | 认识社区里的很多人 | -0.302 | 0.739 |
独立支付日常开支 | 0.424 | 1.528 | 认为社区关系融洽 | 0.457 | 1.579 |
住房所有权 | 0.195 | 1.216 | 认为社区凝聚力很强 | -0.422 | 0.656 |
3.健康因素 | 接受过社区的帮助 | -0.329 | 0.719 | ||
健康状况自评 | -0.341 | 0.711 | 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 | 0.342 | 1.408 |
心理健康自评 | -0.017 | 0.983 | |||
慢性病 | -0.570* | 0.566 | Hosmer和Lemeshow检验:sig=0.596 | ||
日常生活能自理 | -0.238 | 0.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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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 7
表7
表7单位社区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影响因素
Tab. 7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
1.人口因素 | 4.代际因素 | ||||
性别 | 0.096 | 1.101 | 子女数量 | -0.309 | 0.734 |
年龄 | 0.475** | 1.608 | 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 | 0.310* | 1.364 |
受教育程度 | 0.098 | 1.103 | 已婚子女 | -0.055 | 0.946 |
配偶情况 | 0.209 | 1.233 | 未婚子女 | -0.533** | 0.587 |
户口所在地 | 0.071 | 1.073 | 未成年孙子女 | 0.242 | 1.274 |
2.经济因素 | 和子女的关系 | 0.156 | 1.169 | ||
估计个人月收入 | 0.119 | 1.126 | 生病时主要由子女照顾 | -0.121 | 0.886 |
每月养老金或退休金 | -0.582** | 0.559 | 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 | -0.512*** | 0.600 |
每月子女赡养费 | 0.026 | 1.026 | 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 | -0.024 | 0.976 |
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 | -0.298** | 0.742 | 5.社区因素 | ||
劳动收入 | 0.287 | 1.332 | 认识社区里的很多人 | 0.194 | 1.214 |
独立支付日常开支 | 0.327* | 1.387 | 认为社区关系融洽 | -0.307* | 0.736 |
住房所有权 | 0.387** | 1.473 | 认为社区凝聚力很强 | -0.044 | 0.957 |
3.健康因素 | 接受过社区的帮助 | 0.121 | 1.128 | ||
健康状况自评 | 0.193 | 1.212 | 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 | 0.232 | 1.261 |
心理健康自评 | 0.211 | 1.235 | |||
慢性病 | 0.196 | 1.217 | Hosmer和Lemeshow检验:sig=0.798 | ||
日常生活能自理 | 0.234 | 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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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 8
表8
表8保障房社区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影响因素
Tab. 8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
1.人口因素 | 4.代际因素 | ||||
性别 | 0.435 | 1.545 | 子女数量 | 0.445 | 1.561 |
年龄 | 0.136 | 1.146 | 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 | 0.004 | 1.004 |
受教育程度 | 0.474 | 1.607 | 已婚子女 | 0.722 | 2.058 |
配偶情况 | -0.731** | 0.482 | 未婚子女 | -0.410 | 0.664 |
户口所在地 | -0.108 | 0.898 | 未成年孙子女 | -0.421 | 0.657 |
2.经济因素 | 和子女的关系 | -0.089 | 0.914 | ||
估计个人月收入 | 2.613** | 13.633 | 生病时主要由子女照顾 | -0.562* | 0.570 |
每月养老金或退休金 | -1.261 | 0.283 | 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 | -0.045 | 0.956 |
每月子女赡养费 | -1.198** | 0.302 | 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 | 0.031 | 1.031 |
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 | 0.299 | 1.348 | 5.社区因素 | ||
劳动收入 | 0.714** | 2.041 | 认识社区里的很多人 | -0.181 | 0.834 |
独立支付日常开支 | -0.623* | 0.537 | 认为社区关系融洽 | -0.146 | 0.864 |
住房所有权 | -0.216 | 0.806 | 认为社区凝聚力很强 | 0.839** | 2.315 |
3.健康因素 | 接受过社区的帮助 | -0.498* | 0.608 | ||
健康状况自评 | -0.416 | 0.660 | 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 | -0.284 | 0.752 |
心理健康自评 | -0.288 | 0.750 | |||
慢性病 | 0.403 | 1.496 | Hosmer和Lemeshow检验:sig=0.103 | ||
日常生活能自理 | 0.607* | 1.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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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 9
表9
表9商品房社区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影响因素
Tab. 9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
1.人口因素 | 4.代际因素 | ||||
性别 | -2.205 | 0.110 | 子女数量 | 1.325 | 3.761 |
年龄 | 6.183* | 484.642 | 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 | 3.705 | 40.669 |
受教育程度 | 1.945 | 6.994 | 已婚子女 | ||
配偶情况 | 未婚子女 | 0.992 | 2.697 | ||
户口所在地 | 5.113* | 166.157 | 未成年孙子女 | -1.812 | 0.163 |
2.经济因素 | 和子女的关系 | ||||
估计个人月收入 | 生病时主要由子女照顾 | ||||
每月养老金或退休金 | 2.563 | 12.978 | 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 | -2.274 | 0.103 |
每月子女赡养费 | 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 | 2.958 | 19.253 | ||
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 | -1.144 | 0.318 | 5.社区因素 | ||
劳动收入 | 认识社区里的很多人 | ||||
独立支付日常开支 | 0.763 | 2.144 | 认为社区关系融洽 | ||
住房所有权 | 4.312** | 74.586 | 认为社区凝聚力很强 | ||
3.健康因素 | 接受过社区的帮助 | 4.716** | 111.757 | ||
健康状况自评 | -1.172 | 0.310 | 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 | -0.648 | 0.523 |
心理健康自评 | |||||
慢性病 | 4.469* | 87.255 | Hosmer和Lemeshow检验:sig=0.111 | ||
日常生活能自理 | 8.203* | 3650.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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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 10
表10
表10城中村社区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影响因素
Tab. 10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
1.人口因素 | 4.代际因素 | ||||
性别 | 0.304 | 1.355 | 子女数量 | 0.316 | 1.372 |
年龄 | -0.859* | 0.424 | 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 | -0.421 | 0.656 |
受教育程度 | 0.504 | 1.655 | 已婚子女 | -0.182 | 0.834 |
配偶情况 | -0.504 | 0.604 | 未婚子女 | -2.160*** | 0.115 |
户口所在地 | 1.125** | 3.081 | 未成年孙子女 | -0.721 | 0.486 |
2.经济因素 | 和子女的关系 | -0.548 | 0.578 | ||
估计个人月收入 | 1.237** | 3.445 | 生病时主要由子女照顾 | -0.542 | 0.581 |
每月养老金或退休金 | -0.262 | 0.769 | 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 | -0.638** | 0.528 |
每月子女赡养费 | -0.771 | 0.463 | 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 | -0.885** | 0.413 |
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 | -0.226 | 0.798 | 5.社区因素 | ||
劳动收入 | 0.399 | 1.490 | 认识社区里的很多人 | 0.259 | 1.295 |
独立支付日常开支 | -0.196 | 0.822 | 认为社区关系融洽 | 0.200 | 1.221 |
住房所有权 | -0.624 | 0.536 | 认为社区凝聚力很强 | -0.070 | 0.933 |
3.健康因素 | 接受过社区的帮助 | 0.242 | 1.274 | ||
健康状况自评 | -0.545 | 0.580 | 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 | 0.793 | 2.210 |
心理健康自评 | 0.304 | 1.356 | |||
慢性病 | -0.517 | 0.596 | Hosmer和Lemeshow检验:sig=0.812 | ||
日常生活能自理 | -0.344 | 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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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 11
表11
表11城郊农村社区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影响因素
Tab. 11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影响因素 | B | Exp (B) |
---|---|---|---|---|---|
1.人口因素 | 4.代际因素 | ||||
性别 | 0.121 | 1.128 | 子女数量 | -0.790*** | 0.454 |
年龄 | 0.728** | 2.072 | 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 | 0.027 | 1.028 |
受教育程度 | 0.210 | 1.233 | 已婚子女 | ||
配偶情况 | -0.028 | 0.972 | 未婚子女 | -0.218 | 0.804 |
户口所在地 | 0.110 | 1.116 | 未成年孙子女 | -0.214 | 0.807 |
2.经济因素 | 和子女的关系 | -0.024 | 0.976 | ||
估计个人月收入 | -0.305 | 0.737 | 生病时主要由子女照顾 | -0.505* | 0.604 |
每月养老金或退休金 | -0.432 | 0.649 | 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 | -1.126*** | 0.324 |
每月子女赡养费 | 0.430 | 1.538 | 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 | -0.113 | 0.893 |
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 | 0.035 | 1.036 | 5.社区因素 | ||
劳动收入 | -0.102 | 0.903 | 认识社区里的很多人 | -0.278 | 0.757 |
独立支付日常开支 | 0.353 | 1.423 | 认为社区关系融洽 | -0.084 | 0.920 |
住房所有权 | 0.346 | 1.414 | 认为社区凝聚力很强 | 0.574* | 1.775 |
3.健康因素 | 接受过社区的帮助 | -0.415* | 0.660 | ||
健康状况自评 | -0.111 | 0.895 | 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 | -0.093 | 0.911 |
心理健康自评 | -0.661** | 0.516 | |||
慢性病 | -0.138 | 0.871 | Hosmer和Lemeshow检验:sig=0.315 | ||
日常生活能自理 | 1.246*** | 3.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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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模型中对老年人独立居住选择影响均不显著的自变量有:性别、受教育程度、身体健康自评、已婚子女、未成年孙子女、和子女的关系、认识社区里的很多人、认为自己属于这个社区等。只在部分模型中表现不显著的因素类型有:健康因素在单位社区和城中村社区模型中表现不显著,人口因素在旧街坊社区模型中表现不显著,经济因素在城郊农村社区模型中表现不显著,代际因素在商品房社区模型中表现不显著,社区因素在总体模型、旧街坊社区模型和城中村社区模型中表现不显著。此外,对老年人的独立居住选择产生显著影响的因素在不同类型社区中表现出差异。
(1)人口因素:① 年龄在城中村社区和商品房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符合假设;而在总体模型、城郊农村社区模型、单位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与假设相反。其原因可能在于较年轻的老年人仍需要与未婚子女同住,或需要与已婚子女同住以便帮忙照顾孙子女、分担子女的生活压力[12]。② 有配偶同住在保障房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与假设相反,可能与保障房特殊的保障群体和政策相关。③ 有本地户口在总体模型、城中村社区模型、商品房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符合假设。
(2)经济因素:① 估计个人月收入在总体模型、旧街坊社区、城中村社区、保障房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符合假设。② 每月养老金或退休金在总体模型和单位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与假设相反。其原因可能在于有养老金或退休金的老年人除负责自己的日常生活外,尚有余力分担同住子女的部分生活压力。③ 每月子女赡养费在总体模型、旧街坊社区模型、保障房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在总体模型和单位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均与假设相反。其原因可能在于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不仅需要安排自己的生活,也需要帮助安排子女的生活,所以子女支付的赡养费、得到子女的物质性支持要比独立居住的老年人多。④ 劳动收入在保障房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符合假设。⑤ 独立支付日常开支在总体模型、单位社区表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符合假设;而在保障房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与假设相反。可能是因为保障房社区受访者年纪轻,能独立支付自己的日常开支意味着需要与子女同住、分担子女的开支。⑥ 住房所有权在总体模型、单位社区模型、商品房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符合假设。
(3)健康因素:①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在总体模型、城郊农村社区模型、保障房社区模型、商品房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符合假设。② 心理健康自评在城郊农村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与假设相反。其原因可能在于农村老年人传统家庭观念根深蒂固,与子女同住才能为其带来更多幸福感。③ 慢性病在旧街坊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符合假设;而在商品房社区中表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与假设相反。可能是因为商品房社区的居住条件、设施坏境对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更友好,保证了独立居住的基础条件。
(4)代际因素:① 子女数量在总体模型和城郊农村社区模型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符合假设。② 子女最高受教育程度在单位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符合假设。③ 有未婚子女在总体、单位社区和城中村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符合假设。④ 生病时主要由子女照顾在总体、城郊农村社区和保障房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符合假设。⑤ 认为应该与子女同住在总体、城郊农村社区、旧街坊社区、单位社区和城中村社区模型中均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符合假设。⑥ 认为应该帮助照料孙辈在总体模型和城中村社区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符合假设。
(5)社区因素:① 认为社区关系融洽在单位社区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与假设相反,可能是因为样本数据较少,模型估计结果不稳定。② 认为社区凝聚力很强在城郊农村社区、保障房社区表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符合假设。③ 接受过社区的帮助在商品房社区中表现出正向影响,符合原假设;而在城郊农村社区和保障房社区模型中相反,可能是因为所有类型社区的受访者接受过社区的帮助的比例都很低,样本数据趋同,模型估计结果不稳定。
5.2 选择机制
根据模型估计结果中的Exp (B)值将每个模型中5类因素的影响强度进行等级排序。影响因素的作用等级反映老年人进行居住选择时对应理性层级的发挥情况及协调机制。6类社区老年人独立居住的理性选择机制存在明显差异(图4)。图4

图4广州六类社区独立居住老年人理性选择机制对比
Fig. 4Comparison of the rational choice mechanism of the independent living elderly in six types of surveyed communities in Guangzhou
从各类社区老年人理性选择机制的对比来看,全体老年人模型体现了家庭理性主导、个人理性辅助的选择机制。旧街坊社区模型体现了家庭理性主导、个人理性辅助的选择机制,社区理性的作用微弱。单位社区模型体现了家庭理性和社区理性共同作用的选择机制,个人理性作用微弱。保障房社区模型体现了三种理性共同作用的选择机制。商品房社区模型体现了个人理性和社区理性共同作用的选择机制,家庭理性较弱。城中村社区模型体现了家庭理性和个人理性共同作用的选择机制,社区理性微弱。城郊农村社区模型体现了个人理性和社区理性共同作用的选择机制,家庭理性在相对传统的农村社区反而作用微弱,说明家庭范围之外丰富的亲缘关系网络能够为独立居住的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替代性支持。
从不同层级理性在各类社区老年人居住选择行为中的表达程度来看,个人理性在城郊农村社区和商品房社区老年人中得到充分体现,在旧街坊社区和单位社区老年人中却表现微弱。家庭理性在旧街坊社区、单位社区和城中村社区老年人中得到充分体现,在城郊农村社区和商品房社区中却表现微弱。社区理性在城郊农村社区、单位社区、保障房社区和商品房社区老年人中表现均比较突出,在旧街坊社区和城中村社区中却表现微弱。
6 结论与讨论
近年来广州老年人独立居住现象日趋明显,研究其在不同类型社区中的特征和成因,能够揭示老年人在大城市社会空间分异过程中的作用,也有助于改进老龄化社区治理。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与和子女同住的老年人相比,独立居住的老年人在健康、经济、家庭关系和社区关系等特征上均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在治理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一群体的特殊性。
(2)老年人是否独立居住虽然是非常个体化的决策,但其背后是个人、家庭、社区和制度等原因的共同作用。老年人的独立居住选择总体上体现了家庭理性主导、个人理性辅助、社区理性较弱的选择机制,符合中国人家庭观念重的特征以及现代城市邻里关系趋于淡漠的现实情况,但不同类型社区老年人选择独立居住的原因存在差异。
(3)根据本文的调查,广州老年人独立居住现象从老城中心区内的社区向外围的社区逐渐减弱,并在郊区再次增强,与已有研究中人口老龄化程度的空间变化规律基本一致。
(4)不同类型社区老年人的人口属性、家庭结构、社会经济属性和居住选择存在明显差异,将影响城市社会区演变和社区分异。
受数据和篇幅等方面的限制,本文还存在诸多不足。基于本文构建的分析框架和研究结论,后续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与深入:
(1)增强老年人居住选择的空间分析。如:分析独立居住老年人在城市内部的空间分布特征与模式,补充空间与区位因素对老年人居住选择的影响。
(2)关注老年人的居住选择和其本身对于社区类型的选择之间可能存在的交叉性影响。
(3)关注社区内部的设施环境、服务水平、治理能力等因素对老年人居住选择的影响。
(4)以家庭为研究单位,深入研究处于家庭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家庭内老年人的居住安排。
(5)深入分析具有某一共同特征的老年人群体的居住选择,或某一类社区中老年人的居住选择及其社会影响。
致谢
真诚感谢匿名评审专家在论文评审中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评审专家对本文结构调整、结论提升等方面的修改意见,使本文获益匪浅。同时,感谢参与广州社区老年人问卷调查的所有成员在数据收集过程中付出的努力。参考文献 原文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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