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是与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为风景园林事业领域培养应用性、复合型、高层次的专门人才。具体的要求如下: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求实创新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集体协作精神,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具备承担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3.具备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入学条件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采取课程学习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启发式和研讨式方法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以院内导师为主。院内导师应由我院聘任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院外导师一般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行业内权威资格证书。
3.全日制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和选修课两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公共课为16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4学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总学分不少于26学分,其中,公共课为15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选修课按照研究方向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确定。课程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方能获得学分。公共课(不包括外语)成绩合格线为65分。
1. 课程设置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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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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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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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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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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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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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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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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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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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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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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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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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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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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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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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园林植物应用与技术
|
30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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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态学专题
|
30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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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献检索与利用
|
15
|
1
|
★
|
||
(8)
|
论文设计与研究方法
|
15
|
1
|
◆
|
||
选
修
课
|
风景资源管理类课程
|
(9)
|
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
|
45
|
3
|
★
|
(10)
|
旅游风景区规划
|
45
|
3
|
★
|
||
(11)
|
游憩林培育技术
|
45
|
3
|
★
|
||
园林植物类课程
|
(12)
|
中国传统园林研究
|
45
|
3
|
★
|
|
(13)
|
园林植物学
|
45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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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野生花卉识别
|
30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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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花卉品种分类学
|
45
|
3
|
★
|
||
(16)
|
园林植物育种学
|
45
|
3
|
★
|
||
风景园林工程技术类课程
|
(17)
|
风景园林建筑设计
|
45
|
3
|
★
|
|
(18)
|
园林施工与管理
|
45
|
3
|
★
|
||
(19)
|
园林美学
|
45
|
3
|
★
|
||
城市规划与建设设计相关课程
|
(20)
|
城市林业规划与设计
|
45
|
3
|
★
|
|
(21)
|
景观工程学
|
45
|
3
|
★
|
||
(22)
|
城市绿地规划原理
|
45
|
3
|
★
|
||
旅游相关课程
|
(23)
|
森林旅游
|
45
|
3
|
★
|
|
(24)
|
园林经济管理
|
45
|
3
|
★
|
||
其它课程①
|
(25)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8
|
1
|
★
|
|
(26)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
|
“◆”表示为非全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修课程;“★”表示两类研究生均可选的课程。
①“自然辩证法概论”与“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两门课之间必修1门。
2.学位课程说明:
外国语课程的学习以基础部分为主,但需加强专业部分,目的是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研究领域的外文资料。其中专业外语部分选择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管理、网络等方面的专业性原文进行讲授。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课程分专题介绍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深化和拓展本科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进一步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主要包括世界的园林传统、19世纪欧美的风景园林、19世纪下半叶至二次世界大战前的风景园林、二次世界大战至今世界主要国家的风景园林、当代风景园林现状与发展。
以实际项目为案例,采用“真题真做,真题假做”的形式,以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设计、特殊项目这4类项目为选题范围,课程内容主要包括规划设计理论分析、方案构思与制图;规划设计项目的现场调查、分析评价、专业工种协调、过程管理、宣传、后期实施、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训练。
主要包括园林植物概念、类型、国内外园林植物应用概况;园林植物的功能与作用;城市园林树种规划的原则与方法;园林植物综合生态效益分析技术;不同绿地植物景观营造与配置技术;水生植物景观设计与栽培养护技术;草坪营建与管理技术;园林植物栽培养护技术;高速公路绿化技术;垂直绿化技术;植被恢复技术;古树名木调查与保护技术;园林植物资源保存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
主要包括生态学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框架、景观结构与功能、景观格局分析、景观动态;国内外景观生态学研究进展;景观生态学原理在城市、森林、乡村景观规划中的应用。
包括信息检索基本知识、馆藏书目查询、电子图书浏览、各种数据库的检索,如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EBSCO、Elsevier Science、Web of knowledge、A BI、SSCI、ISTP、PQDD等数据库的检索,以及因特网信息资源检索与利用。
(8)论文设计与研究方法
重点讲述如何选题、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撰写、常用的科学研究方法。
五、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个人培养计划、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实践研究。
(1)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要在院内外导师的指导下填写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读书计划、论文选题等内容。导师和指导小组应在研究生入学后制定读书计划,开出读书清单,精读要求3-5本,泛读要求5本以上。
(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研究生应在课程学习期间进行论文的选题或开题的准备工作。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并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要对选定领域的发展趋势、国内外的最新科研成果进行论述。开题报告应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提出研究的关键问题、意义、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可行性、可能存在的问题、预期结果和经费概算。开题报告经院内外导师以及考核小组同意确定后执行。
(3)中期考核
全日制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三学期初、非全日制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四学期初由研究生部或所人教处组织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按《中国林科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4)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为保证按质按量完成论文工作,及时了解论文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检查、督促和评估论文指导工作,需要按时提交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进行。
(5)院外实践研究
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从事不少于12个月的实践研究。指导教师应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实践研究计划,指导其开展实践。实践期满后研究生要撰写实践研究总结报告。
六、学位论文工作
1.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实践期间从事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论文形式
(1)规划设计项目;
(2)研究论文。
3.论文基本要求
(1)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或导师小组集体指导下由风景园林硕士生独立完成,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
(2)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实际,应是风景园林建设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或者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功能要求的规划设计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3)研究结果应有新的见解或能解决实际生产问题,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风景园林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4)研究生应以严谨求实的态度对待科研、设计工作,以获得准确的试验数据和资料,并进行认真整理、分析、设计、撰写论文(设计)。论文(设计)篇幅一般在2万字以上,要求立论正确,概念清楚,分析严谨,计算无误,数据可靠,文字简练,图表清晰、层次分明。
4.评审与答辩
(1)学位论文(设计)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风景园林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设计)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风景园林领域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规划设计项目的先进性和创新性。
(2)攻读风景园林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3)学位论文(设计)应有不少于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院内外导师均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者,须从事3年及以上风景园林实践,方可进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七、学位授予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