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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铁道科学研究院 /2013-11-17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2304;   学位授权类别:工学博士
一、学科概况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科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学科,主要研究载运工具的运行品质、安全可靠度和检测维修等理论和技术。其中包括铁路机车车辆和电气化铁道供电系统;机车车辆结构、特性与运行品质的研究及其模拟;机车车辆运行自动化与控制;轮轨系统动力学;机车车辆运行安全技术和标准等理论与技术。
载运工具的合理运用与管理是交通运输安全、经济、高效的重要条件,本学科的研究对我国铁路交通运输持续高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学科涉及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统工程等多学科和现代信息技术、微电子技术、综合集成技术等高新技术。本学科的发展充分依托这些学科和高新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并与相邻学科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协调并进。
二、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治学态度和治学方法,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而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系统的专业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动向和学术前沿。在载运工具运行品质、安全可靠和检测维修等理论和技术方面具有从事创造性研究的能力,具备本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基本素质。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研究方向
本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1、轮轨关系与机车车辆动力学研究
主要研究轮轨接触理论、轮轨几何型面匹配、轮轨硬度匹配、轮对与轨道的参数匹配关系等,同时在轮轨关系基础上开展机车车辆运动稳定性、振动响应、曲线通过性能等动力学性能的研究,以及纵向动力学性能研究、空气动力学性能研究、振动与噪声控制研究、安全评估体系的研究等。
2、机车车辆制动
主要研究机车车辆制动理论研究,列车制动动力学的研究;列车制动系统的理论与技术研究;空电联合制动、微机控制制动系统、电控制动等的结构与机理研究,新型制动装置的结构与机理研究。
3、铁道牵引电气化与自动化
主要研究铁道牵引传动系统理论与技术研究;新型传动系统基础研究;交流传动、交流电机控制、大功率变流技术、机车、动车组控制网络系统、粘着控制、诊断与测试技术、列车运行安全技术等。
4、机车柴油机性能研究
主要研究电喷控制及状态信息管理、排放控制及性能优化、增压器及增压技术、柴油机结构强度及部件可靠性、柴油机振动及噪音控制、柴油机检修技术及全寿命成本分析等内容。
5、电气化铁道供电
主要研究电气化铁道供电系统、远动控制、微机继电保护、高速弓网关系、高压试验、检验理论与技术研究、与受流相关的空气动力学研究、安全评估体系的研究
6、机车车辆结构强度研究
主要包括机车车辆车体、转向架及其零部件的结构强度理论与技术的研究、防碰撞技术研究、安全评估体系的研究等内容。强度理论涵盖静动强度、疲劳损伤、寿命预估、零部件固接强度、冲击碰撞等。
7、机车车辆材料学与材料工程研究
主要研究机车车辆重要材料的选择、新型材料的研究、强化机理、减振机理、加工工艺、失效分析、无损检测等内容。
8、机车车辆运用维修与可靠性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机车车辆运用技术、维修技术、可靠性技术等,包括对列车优化操纵技术、机车车辆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技术、机车车辆维修规程、维修工艺、维修设备、维修限度与列车安全等内容的研究。
9、机车车辆故障诊断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对机车车辆的故障进行车载诊断和地面诊断的技术,包括机车车辆各种故障的状态特征研究,故障诊断的判据研究,故障诊断系统控制软件研究、故障诊断系统硬件研究等。
四、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在院学习的基本年限为三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即本人提交《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报告》、由导师签注意见、经培养单位(研究所或分院)人事部门审核、培养单位领导同意、报送研究生部批准并备案。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15学分,课程设置见附表。
1.学位课(9.0学分)
公共课
①第一外国语                            2.0学分
②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1.0学分
基础课                                      2.0学分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4.0学分
2.必选环节(2.0学分
中期考核、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                       1.0学分
博士论坛(以举办2次个人学术报告的形式完成)       1.0学分
3.任选课(≥4.0学分)
含用外文写作一篇学术论文并用外语做一次学术报告     1.0学分
含参加导师指定的国内外学术会议一次及以上           1.0学分
六、培养方式
1、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行导师负责制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小组成员由导师邀请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组成(指导小组3—5人,必要时可设副导师1—2人)。
2、博士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和博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专业研究方向并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经导师审定并签字确认后,报送研究生部备案。要求在第一学年内修满课程学分,在第三学期完成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和中期考核。
3、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倡导研究生解放思想独立思考、加强交流展开学术研讨,注意汲取本学科和其它学科的最新科研成就,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效力。要求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做两次个人学术报告,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学术部门共同评定成绩,完成学术报告后记1.0学分(个人学术报告会以研究所为单位组织进行)。
5、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期刊源上、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期刊源上、或“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源上发表3篇及以上本学科领域或与本学科领域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至少有1篇论文被EI、SCI或ISTP检索。
七、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在通过学科综合考试的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一)论文选题
1、博士研究生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建议下,根据本人参与的科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论文选题应面向中国铁路高速、重载的发展方向,在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科领域内选择。选题应对铁路建设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2、为了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和社会评价,保证博士生学位论文的先进性和前沿性,尽可能的避免重复已有的研究,要求博士生进行开题查新。凡属于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等相结合的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可免于开题查新。
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确定后,根据选题方向撰写10,000字左右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编写格式、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详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和“博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表”。
(二)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博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应不少于1.5年。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突出创新性和先进性,具有较为深刻的理论分析,能充分体现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论点明确、论据可靠、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数据翔实、文字简明流畅、参考文献标注规范。
4、导师要对研究生论文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以确保论文的撰写进度和撰写质量。
(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做出是否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博士生学位论文在答辩前一至两个月送交有关单位的专家进行同行评议。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后附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总学分15.0分)
课程性质
课程属性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上课地点
或教师
备注
学位课
≥9.0学分
公共课
第一外国语
64
2.0
北京交大
5学分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30
1.0
北京交大
基础课
现代数学讲座
32
2.0
北京交大
专业基础课
专业综合讲座
40
2.0
指导教师
≥4.0学分
车辆系统动力学
40
2.0
指导教师
 
40
2.0
指导教师
专业课
现代控制理论
32
2.0
北京交大
系统工程
40
2.0
指导教师
可靠性工程
40
2.0
指导教师
 
40
2.0
指导教师
必修环节
博士论坛(个人学术报告)
2次
1.0
 
2.0学分
学科综合考试、中期考核
 
1.0
 
任选课
第二外国语
64
2.0
北京交大
≥4.0学分
数理方程
32
2.0
北京交大
数理统计
32
2.0
北京交大
弹性力学与有限元方法
32
2.0
北京交大
振动噪声测试与控制
32
2.0
北京交大
载运工具运用与管理
40
2.0
指导教师
机械故障诊断学
40
2.0
指导教师
测试技术与数据处理
20
1.0
指导教师
 
40
2.0
指导教师
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前沿系列讲座
4次
 
专家、院士
附注:
一、 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在保证完成总学分及各类别课程学分的前提下,可以自主设置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任选课的课程。
二、 指导教师必须开设一门及以上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指导教师及时向院研究生部报备开设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及开课学期。所开设课程登录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目录》。
三、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做个人学术报告(博士论坛)2次。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学术部门共同评定成成绩,个人学术报告完成后记1.0学分。
四、 非本专业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要求补学由指导教师指定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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