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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论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制度
张惠荣;高中义; 1: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 2: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3: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海监第五支队 摘要(Abstract):

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制度是国家以及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的国家海洋行政机关对海域权属进行管理的制度。回顾该制度的发展历程,对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制度的基本内涵,以及该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如对海域物权的保护不足,海域市场规制法的缺失等)的界定和分析十分必要。基于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制度承载着确认、保护海域物权与保障海洋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双重功能这一事实,建构海域物权的私法体系,完善海域市场准入、流转规则等市场规制法、协调部门管理冲突,拓展海域权属管理的适用范围,强化用海人权益保护等建议切实可行。

关键词(KeyWords): 海域;;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属管理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重大课题《海域使用权属管理与执法对策研究》(课题编号AOCZD20070103)的研究成果

作者(Author): 张惠荣;高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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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②《连云港市海域使用权属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①陈艳:《海域使用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分析——一种经济学的视角》,中国海洋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21页。①陈艳:《海域使用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分析——一种经济学的视角》,中国海洋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23页。①参见《海域法释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第68、78页。[1][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2][日]北川善太郎:《日本民法体系》,李毅多、仇京春译,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3]刘高潮等:“实行海域权属统一管理的必要性”,载《中国海洋报》2004年12月20日。[4]王利明:“以〈物权法〉立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海域物权制度”,载《海洋开发与管理》2007年第1期。[5]关涛:“海域使用权问题研究”,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6]陈荔彤:“国际渔业法律制度之研究”,载《中兴法学》1997年第43期。[7]尹田:《中国海域物权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8]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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