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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蚌埠医学院 /2014-04-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出思想品德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个性发展突出的医学高级专业人才,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具体要求是:

    1、政治思想方面。研究生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集体主义精神以及追求真理和献身于医学卫生事业的敬业精神和学术道德。

    2、学业素质方面。拓宽研究生培养口径,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诊疗技能的培养。研究生必须在本学科(二级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诊疗技能;充分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并能写出学位论文摘要和简单语言交流等;具有独立从事科研、教学、医疗等工作的能力。

    3、其它方面。具有优良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健康的身心。

    第二条 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

    第三条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要根据我国医疗卫生事业需要、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师资力量、科研能力、培养条件等因素而科学地确定,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教师、科技人员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并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应有学术带头人,且学术梯队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研究方向的设置必须能够保持相对稳定,而且具有优势和特色;研究方向的划分不应过细过窄,应提倡学科之间相互渗透与交叉,注重发展新兴边缘学科;每个专业研究方向数量不宜过多,不以求全为目标,立足于高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二级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一般为2至3个,个别涉及范围较广的二级学科、专业,如:内科学、外科学和肿瘤学等,可以设置3至5个研究方向。

    第四条 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学习阶段,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重科学研究能力培养的原则。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要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研究生层次的特点,课程体系要有足够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并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使研究生在学习后能达到理论基础厚、专业知识面宽、社会适应性强的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试行学分制,必须在毕业前至少修满30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必须完成。

    一、学位课程(必修课)22学分

    (一)公共必修课

    1、政治理论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研究生政治理论课主要包括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形势政策,要求研究生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形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以其基本理论指导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

    2、英语课程:要求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撰写论文摘要的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英语课程分为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公共英语由外文教研室教师授课,专业英语教学可以由外语教研室和学生所在的系、部或教研室集中授课。个别专业学生特别少的,也可以在导师指导下,以研究生自学为主。

    3、医学科研基础课:主要包括医学统计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医学技术等。

    (二)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3~4门,面向二级学科设置,既能体现本门学科的特点,又能适应不同的研究方向,保证研究生有较宽的基础知识。

    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至少6学分

    选修课根据本专业需要、研究生特点并结合学校的教学条件,在研究生入学二个月内由导师及导师组与研究生共同制定选修课程,经教研室、系部审核后报研究生部统一组织授课。选修课一般6~8门。

    三、学术讲座:至少2学分

    1、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会议一次记0.5学分

    2、在院级或院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每次1学分

    第五条 教学工作或临床工作

    1、基础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按规定完成一轮教学工作。教学实践可以是讲授理论课、实验课等,学时数(至少20学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并有教学工作记录和上级教师及教研室评语。

    2、临床学科的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结合本人的科研课题和临床技能培训要求,安排6个月临床实践工作并有考核记录。

    第六条 培养方式与方法

    第一学年集中学习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部分选修课,一般在5月份结束集中课程学习时间,部分课程研究生可以向研究生部申请不参加听课,但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集中课程学习结束后,进入教研室进行教学工作或临床实践、科研能力训练及学位论文工作。

    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学习专业英语、专业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等课程,在导师及导师组指导下完成,第二学年末由教研室统一组织考试。课程考试的试题、答题纸及成绩,应及时送研究生部存档。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后二个月内由导师及导师组根据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要求,结合研究生个人特点制定。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等工作的预期目标、进度及教学、临床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培养计划需经教研室、各系(部、附院)审批执行,同时报研究生部备案。

    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开题工作必须在第二学年第三学期结束之前完成,开题报告必须由教研室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并通知有关系、部负责人或研究生部管理人员参加旁听,以便了解研究生进行科研选题情况,并定期报告科研工作进展情况,未完成第一学年安排的学位课程考试者,不得进入课题研究。

    指导方法:导师组负责,责任导师具体指导。每位研究生的指导小组由3~5名讲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人员组成,责任导师担任组长。

    研究生的培养方式要灵活多样,在教研室和导师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责任导师、指导小组及学生的积极性,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先进的教学设备,不断加强对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的培养,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同时完成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的学习。

    第七条 考核办法

    1、课程考试

    学位课程的学习以考试方式考核,由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考核采用百分制和学分制,必修课考核成绩达到70分,选修课考核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并记入相应学分。专业课及专业英语学习结束,以硕士点为单位由教研室统一组织考试。

    2、中期考核

    考核内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研设计、文献综述、开题情况及专业课等学位课程的学习情况等。考核时间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初。

    3、毕业考核

    考核内容:研究生思想品德与工作表现、科研进展、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等综合考核。毕业考核时间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初。

    第八条 论文工作

    1、选题

    在充分查阅大量文献、资料、专著等基础上,撰写综述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选题的方向应尽量与导师所承担的科研课题相关或与教研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一致,课题的选题应在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确定。

    2、开题

    课题选定后即可开题。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依据,目前国内外进展的状况,研究的基本内容,采用的方法与手段,预期达到的水平,科研的条件,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开题报告后,导师组及相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其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方可确定研究课题。

    3、课题研究

    确定科研课题后进行科研工作时,教研室及导师组应指定专人(指导组成员)协助指导科研工作。研究过程中要及时做好记录,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以便及时解决。科研中应培养严谨、求实、创新的科学态度,严禁弄虚作假。

    4、毕业论文的撰写与要求

    第三学年第二学期主要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研究生整理资料、分析数据、得出结论,在2月底完成论文初稿。学位论文需经过责任导师亲自修改审阅和导师组预审,在3月底之前由教研室与硕士点导师组共同组织预答辩后,由系(部、附院)组织对研究生论文“双盲”法评审,论文评审通过后,在5月底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第九条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依据《蚌埠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从2006年9月1日开始执行,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蚌 埠 医 学 院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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