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硕士生复试工作的统一要求,并结合我校各专业报考及上线考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划定的B类地区2006年硕士研究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2、需要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是上线考生数少于我校2006年招生简章所列招生计划的专业,专业名单附后。
3、各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应遵循一志愿优先调剂的原则,即优先调剂接收报考我校相关或相近专业的上线考生。
4、我校各专业不接收跨学科、门类的调剂考生,但可接收跨一级学科考生(体育学、艺术学一级学科除外)。
5、我校要求考核统考数学(一、二、三、四)的专业,也应调剂接收考核统考数学(一、二、三、四)的考生。
6、被调剂录取的考生复试通过后,均作为计划外指标录取。
7、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和成人应届本科考生调剂。
8、拟调剂接收的考生原则上为:①报考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的考生或②本科毕业学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的考生或③报考科研院所的考生。
9、为方便广大考生,使上线考生有更多的调剂机会,教育部有关部门今年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www.chinayz.com.cn)”从3月28日开始开通硕士生招生调剂信息服务系统,有调剂要求的考生届时可上网自行发布调剂信息,也可浏览查阅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
二、调剂程序
1、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确定后,研招办将及时向各院、系、所、中心发布相关专业的生源余缺情况,并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上发布生源余缺信息和《陕西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2、各院、系、所、中心也应利用新闻或网络媒体向外界发布本单位各专业的生源余缺信息;
3、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下载调剂申请表,按要求填好相关的信息,于4月10日前向研招办和相关院、系、所、中心各送一份;
4、各院、系、所、中心应将本单位收集的考生调剂信息表(应签署是否同意调剂复试意见)定期送到研招办,以便及时统计调剂的考生情况,研招办也将定期向各单位反馈各专业接收的调剂考生情况;
5、由研招办和各相关单位共同确定拟接收的调剂考生名单。经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由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按学校的安排参加各单位组织的复试,复试要求和形式同本专业的其他考生,时间大约为4月13日至20日;
6、各单位应及时将调剂考生的复试结果送研招办,研招办将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是否向考生一志愿单位发送调剂函,时间为4月18至20日。
三、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研招办将向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发送调剂接收函。在收到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供的考生本人全部考试材料并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交纳培养费后,方能确定考生的调剂录取。研招办向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我校拟接收的调剂录取考生情况并接受检查,检查通过后,将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大约为6月中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