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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大学 /2014-08-25

 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研字[2013]41号

 

西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

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教助管)是重要的校内实践活动,是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的重要途径之一,对提高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有重要作用。为规范对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的管理,培养研究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及西大学〔2010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1.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守法,诚实守信,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 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助教助管岗位的工作。

3. 担任助教助管的研究生需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胜任所在助教助管工作的一般要求。

4. 主要从事辅助管理工作,如协助处理所在部门、院系单位的日常事务、日常管理、工作咨询、业务联系、信息录入、会议服务等或协助教师处理日常教学工作中的事务。每天按时打扫卫生,保持所在办公室的整洁、卫生,发挥窗口形象作用。

5.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态度谦和、尊敬师长,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6.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有事需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职守,严格遵守学校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不传播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带其他人员在办公室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 工作时间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使用计算机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上网发送文件、查阅信息资料、查看新闻。不得在工作期间利用办公室电脑上网消遣或玩电脑游戏。下班后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在办公室逗留。

8. 各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安排助教助管研究生独自值班。由于特殊原因需安排助教助管研究生在办公室独自值班时,应要求其遇到问题认真登记,及时请示,并汇报、落实。

 

研究生院

一三年十一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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