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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2013-05-07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7年。

 

三、招生专业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一级学科为生物学,二级学科包括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理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动物学、植物学、生物信息学、计算生物学。

 

四、指导教师

  1、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导师必须符合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条件,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的研究员(1991年后参加工作者需具有博士学位),其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思想品质,能为人师表。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

  3、必须有稳定的科学研究领域,承担重要的科研项目,且有足够的科研经费,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学术环境。博士生导师一般由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遴选。

  4、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硕士生导师一般不超过57周岁,两院院士由各研究所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五、招生工作

  1、研究生导师每年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含对外招收博士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其指导的在学研究生总数控制在9人以内。

  2、各所经复试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上报上海生科院研究生部,经上海生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上报中科院研究生院。

 

六、培养方式

  1、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时列入硕士生录取名单,按硕士生培养,进行管理,享受硕士生的待遇;入学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通过者列入当年的博士生录取名单,按博士生培养,进行管理,享受博士生待遇。

  2、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通过在两个实验室的轮转学习之后,进行导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对未确定导师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可在院内调剂。

  3、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负责为学生组织论文指导小组,与学生本人共同制定培养计划,负责学生的全部培养工作。

  4、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应由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各研究所根据学生学位课程成绩和论文研究工作,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可攻读博士学位。

 

七、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

 1、公共必修课(上海教育基地开设)

  硕士学位英语             144学时   3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学时   1学分

  自然辩证法              72学时   2学分

  博士学位英语             144学时   3学分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72学时   2学分

 

 2、专业必修课(上海生科院开设)

  实验室轮转              一学期   5学分

  分子生物学              150学时   5学分

  实验生物学              120学时   5学分

  细胞生物学              150学时   5学分

  生物统计学              54学时   2学分

 

 3、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各研究所开设)

  神经生物学      (神经所)   128学时   6学分

  植物生理与分子生物学 (植生生态所) 60学时   3学分

  营养学        (营养所)   60学时   3学分

  基础病毒学免疫学   (巴斯德所)  64学时   3学分

  发育生物学      (生化细胞所) 60学时   3学分

  免疫学        (健康所)   60学时   3学分

  运筹学        (计算所)   68学时   3学分

  数据结构与算法    (计算所)   60学时   3学分

  系统论        (计算所)   68学时   3学分

  人类进化遗传学    (计算所)   60学时   3学分

 

 4、博士生专业课(各研究所组织考核)

  博士基础综述        第五学年第九学期   3学分

  博士专业综述        第五学年第九学期   4学分

 

(二)非学位课程(上海教育基地开设)

  日语(二外)             120学时   2学分

  德语(二外)             120学时   2学分

  法语(二外)             120学时   2学分

 

(三)必修环节(5学分)

  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学术报告(1学分)。

 

八、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进度

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进度表
时间
具体内容
要求
负责
第一
学期
开学第一周新生报到、注册,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学习《研究生手册》并签字后交研究所研究生部备案。
研究生部
选择2个实验室,填写实验室轮转意向表,进行轮转学习,每次轮转为期3个月,共计两次。
每次轮转结束时,需口头或书面报告,合格则可获得学位课程的学分。
完成第一学期学位课程学习
成绩合格,可获得规定的学分。
第二
学期
轮转结束后,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师生双方签字交所研究生部备案
导师
完成第二学期学位课程学习
成绩合格,可获得规定的学分。
阅读文献,准备论文选题等工作
 
第三
学期
论文选题,开题报告
学生口头/书面报告,并将成绩交所研究生部备案,获必修环节2学分
导师
研究生部
开始论文研究工作
认真,严谨,踏实。
确定论文指导小组
由三名研究员组成(含导师)
第四
学期
中期考核(博士生资格认定)
学生科研工作汇报,考核合格者转为博士生培养,并将考核成绩交所研究生部备案。获必修环节2学分
论文指导小组/考核小组
第五至八学期
继续进行论文研究工作
唯实,求真,创新,合作。
导师
第九
学期
博士生专业理论综述考核,博士生基础理论综述考核,开始撰写毕业论文
博士生必修课,将成绩交各所研究生部备案。
导师
研究生部
毕业
期间
完成论文初稿,交导师审阅,根据导师意见修改论文
导师必须认真审阅研究生毕业论文,提出修改意见。
导师
学生论文答辩,并填报学位信息库。
参见论文答辩程序
研究生部
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按规定及程序(登录“研究生教育”)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2月、6月召开生科院学位评审会议,上报研究生院学位终审
参见生科院论文授予实施细则
毕业典礼,发毕业证书。办理户口、档案迁移,办离所手续。
毕业生及其导师、毕业生亲属参加毕业典礼
其它
在学学生一年内有4周休期,具体休假时间与导师协商安排
在学学生每学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学生证到各所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取得学籍。
 

 

九、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硕—博连读研究生能否进行论文答辩,原则上由其导师决定。学生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应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规定》、《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各研究所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答辩由各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位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成果。

1.思想政治表现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应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优良学风;具备唯实、求真、协作、创新的治学态度。

2.课程学习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完成本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

3.科学研究成果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在SCI收录的本专业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一篇(含已接受)研究论文;在国际一流期刊或本专业的国际顶尖刊物上以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研究论文(含已接受)。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首先必须署本培养单位名称,同时应署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2月、6月召开两次学位评审会,对学位申请者进行初审,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可上报中科院研究生院进行学位终审。

 

十、培养方案经生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2001年2月27日起执行。

 

2008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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