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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

上海电力学院 /2013-05-02

 

专业名称:电力信息技术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知识、素质和能力全面发展,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方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能从事电力系统数据管理与决策支持、电力系统信息安全、智能电网故障检测与自愈调控、电力信息化与智能化等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技术人才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为: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活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同时要使硕士生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科学道德。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基本实验技能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本专业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的发展动态;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具有初步的听说能力;有较强的运用计算机的能力,能编制本专业工作所需的一般微机软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及教学工作和独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生源要求和选拔方式
招生对象为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入学考试采用初试和复试相结合择优录取的办法。初试实行联考,复试环节对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具体考核。应试者应具备比较扎实的电力系统专门知识,以及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面较宽,研究分析能力较强。同时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自主学习和实践应用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的思维和精神。能主动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应用于科研生产实践。
(三)课程体系的设计方案及依据
(1) 课程体系设计
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等,学位课程一般以课内16学时为1学分。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原则上第一、二学期完成。研究生在答辩之前,必须修完32学分。
电力信息技术专业研究生课程总体设置及基本要求如下:
课 程 类 别
开课学期
教学方式
考 核
方 式
选课方式
学分要求
学位
课程
公共学位课
1、2
上课
考试
必修
≥10
专业学位课
1、2
上课
考试
选修
12
非学位
课程
专业选修课
1、2
上课
考查
选修
≥7
公共选修课
1、2
上课
考查
选修
≥3
必修环节
1、2
上课、实践
讲座、指导
考查
必修
=3
总学分
≥35
学位课程学分
≥22
学位课程
公共学位课(必修,至少修满10学分)
 程 名 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教学
方式
考核
方式
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
3
54
1、2
上课
考试
第一外国语(英语)
4
144
1、2
上课
考试
数学类公共学位课
≥3
54
1
上课
考试
其中,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按教社科厅函[2012]3号文执行;第一外国语为英语,根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第一外语)教学大纲》的要求,按我校制订的“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英语(一外)教学安排及考试”文件执行。
专业学位课(必修,=12学分)
 程 名 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教学
方式
考核
方式
现代控制理论
3
54
1
上课
考试
现代电力系统导论
3
36
1
上课
考试
计算机通信网
3
54
1
上课
考试
智能信息处理技术
3
54
2
上课
考试
备注:① 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专业学位课程,必修
      ② 电力信息技术二级学科专业学位课程,本专业必修
非学位课程
专业选修课(选修,至少修满7学分)
 程 名 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教学
方式
考核
方式
专业英语(必修)
1
18
1
上课
考查
电能质量优化技术
2
36
2
上课
考查
网络编程技术
2
36
2
上课
考查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2
36
2
上课
考查
信息安全技术
2
36
2
上课
考查
嵌入式系统
2
36
2
上课
考查
数据库原理与设计
2
36
2
上课
考查
物联网概论
2
36
2
上课
考查
数据挖掘技术
2
36
2
上课
考查
人工智能
2
36
2
上课
考查
光纤通信网络技术
2
36
2
上课
考查
信息检索技术
2
36
2
上课
考查
备注:至少选2门本二级学科专业选修课(不含专业外语);允许在一级学科目录下跨二级学科选修(含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记为专业选修课学分),跨选学分不超过5学分。
公共选修课(选修,部分课程必选,至少修满3学分)
 程 名 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教学
方式
考核
方式
科技文献检索(必修)
1
18
1
上课
考查
数学类全校公共选修课
2
36
1~2
上课
考查
外语类全校公共选修课
2
36
1~2
上课
考查
计算机类全校公共选修课
2
36
1~2
上课
考查
人文、经济管理类全校公共选修课
2
36
1~2
上课
考查
其中,各类全校公共选修课,参阅“上海电力学院硕士研究生全校公共课程设置计划”。
必修环节
涉及共五个环节,计3学分。
 程 名 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教学
方式
考核
方式
体育健身
0
36
1、2
上课
考查
教学(生产)实践
1
32
1、2
指导
考查
学术讲座
1
12次
1、2
讲座
考查
文献阅读
1
36
1、2
指导
考查
体育健身类课程,在第1、2学期中,每学期至少参加一项专业体育活动,旨在研究生中积极推广参加体育锻炼,不计学分。
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实践环节可以申请免修。
(2) 设计依据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本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基本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依据学科内涵,本着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培养高素质人才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有关文件为依据,反映国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体现我校本学科专业已形成的优势和特色。
其次,教育部、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课程的基本要求和规范,研究生课程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统一设置若干门学位课和选修课,另设必修环节。
最后,公共学位课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设置;专业学位课中的基础理论课按电气工程一级学科的骨干课程,同时考虑专业研究方向应该掌握的基础理论进行设置;选修课中,按照研究方向设置了相关课程,由学生根据研究方向进行选修;必修环节参考学校相关规定设计。
(四)培养和学位的基本要求
1. 培养环节的设置与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采取全日制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半;包括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后一年半以论文工作为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工学硕士学位,毕业离校。
1)个人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分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在入学后两周内,导师应根据每位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和科研计划。
2)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时间安排在第三或第四学期进行。内容为一门专业课程的习题及课堂讨论课、实验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实践的目的是使硕士生熟悉教学的各主要环节,为毕业后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奠定基础。教学实践由有关教研室安排,并确定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教学实践结束后,由教研室和实习指导教师写出考核评语,评定成绩。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等。成绩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重修。曾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者,可以不参加教学实践。
3)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安排在第二和第三学期之间的暑假进行,实践为一个月。参加社会实践的目的,在于增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充实和拓展所学的理论知识,增强工作能力。社会实践的部门或单位不作统一安排,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并结合学位论文选题在征得导师的同意下自行确定。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后,应写一份不少于三千字的调查报告或实习报告,并由有关单位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情况写出考核评语。导师根据考核评语及学生所写的调查报告或实习报告,评定成绩。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等,成绩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重修。
2. 质量保证措施
1)由更新教育观念入手,逐步完成“专业教育”向“终生学习”的过渡,树立“以学生为主体”、“教学必须进行教学研究”等理念营造教育教学改革的环境,努力形成人人积极参与的局面。
2)严格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扩大研究生的规模。
3)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切实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并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4)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创造创新环境,每年以论坛形式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参加,面对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师生,举办高水平的学术活动。
3. 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作开题报告,确定研究课题。硕士生查阅的文献资料应在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资料应在三分之一以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工程应用价值,或对国家经济、教育、文化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使用价值。首次开题未通过者,应在6个月内补作。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在学科内公开组织进行。研究生应在修完学分,进入学位论文工作半年内完成开题报告。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存档。
2)中期考核
一般应于第四学期初由学院组织进行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并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3)学位论文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按上海电力学院学位论文要求撰写,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表明研究论文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硕士学位从事学位论文科研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一般在第四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由本专业组织专家小组对研究生论文研究的选题情况、工作态度、研究进展、存在问题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与检查,提出修改意见和改进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生,以保证学位论文能如期完成。学位论文完成后,由各院按规定程序组织论文答辩,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意见;并将所有申报材料整理好,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的要求
研究生必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方可申请授予学位。发表的论文应以上海电力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未达到要求者,可准予毕业,但必须达到以上要求之后才能申请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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