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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项目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4-12-03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外交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了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项目。本项目将在2015年度资助至多20名中国公民赴英国攻读一年制授课型硕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本项目奖学金获得者可选择MBA课程以外的任何专业进行学习,优先资助学科领域为:


1.外交和安全政策/国防

2.公共政策

3.司法/法律

4.经济/金融

5.贸易/投资

6.科技

7.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8.能源与气候变化

9.媒体

10.社会发展(医疗卫生/教育政策/人权/司法改革)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选派规模:20人。

三、资助内容

本奖学金的全部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和英国外交部将平均分担。每个奖学金包括上限为12,000英镑的学费、奖学金获得者本人的每月生活费、一次性往返国际机票及其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英国外交部同意的补贴。任何超出12,000英镑的学费将由奖学金获得者本人负担。

四、申请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大陆公民,学业结束后须返回中国。

2.申请时不在海外工作或学习。

3.拥有由中国政府认可的大学学士学位,已经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亦可申请。

4.截止2014年9月,申请人须至少已拥有2年工作经验。

5.申请时年龄在26岁至45岁之间(1969年11月15日之后及1988年11月15日之前出生)。

6.具有“志奋领”项目要求的素质:有抱负、有魄力;有潜在的领导才能;思维活跃、具有创新和创造才能;能快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7.申请人不得是英国政府,包括外交部、英国驻华使馆、英国文化协会、国际发展部、国防部、商业创新技能部和签证及移民服务及英联邦大学协会,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的职员、职员亲属或离任不到两年的前职员。

8.英语条件:

雅思(学术类)总分不低于6.5,单项不低于6.0;

托福总分不低于79,听力不低于17,阅读不低于18,口语不低于20,写作不低于17;

PTE学术英语考试总分不低于58,单项不低于42。

英语能力考试时间必须在2013年10月1日之后(含10月1日),且须在2015年5月1日前提交。

9. 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五、我校研究生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我校研究生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2014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英方网上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英方网上申请请登录www.chevening.org/china。

(三)申请受理方式

该项目申请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直接受理。

(四)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须打印出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

2.雅思、托福、PTE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最晚于2015年5月1日之前提供);

3.一份申请英国院校的证明文件(例如英国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申请中的信函、学校发送的申请号码证明信或是咨询校方申请的信函都可以)该学校无须是申请人最后确定的院校;

4.大学及以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5.自本科阶段起的成绩单复印件(中英文,原件需加盖颁发院校公章);

6.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上述所有材料的PDF扫描件。

以上申请材料(1份,原件)须于2014年11月9日前送交研究生部培养办(虹口校区1号楼420室),同时将以上材料(PDF扫描件)发送yanbupeiyangban@126.com一份,邮件主题务必按照如下格式“2015中英志奋领+姓名”署清。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2014年11月15日前,研究生部培养办将联同正式推荐公函寄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评审、录取办法

2014年12月-2015年2月,中英双方将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人员将参加2015年3-4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英国驻华使馆统一安排的面试,面试语言为英语。面试结果将于2014年5月公布。2014年6-7月通过面试人员按照项目要求自行联系英方院校并提供无条件录取通知书。经中英双方同意的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15年7月公布。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通过面试人员须在录取材料发放之前自行联系英国大学并获无条件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前后,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010-66093565

传真:010-66093929E-mail:cli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二)研究生部培养办咨询电话

联系人:米健、李先玲联系电话:35372813

电子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地址:虹口校区1号楼420办公室

 

参考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2184a6ee503140d69466799f9885976b.shtml

 

研究生部培养办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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