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二次复试通知及注意事项
根据部分类别(或专业、领域)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2年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部分专业或领域进行第二次复试,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①职业学校教师(旅游管理):联考成绩不低于184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②职业学校教师(食品科学):联考成绩不低于1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③职业学校教师(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联考成绩不低于1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④职业学校教师(计算机应用技术):联考成绩不低于1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二、提交材料
1、《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可从原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index.html,按表上要求需考生本人签名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职业学校教师需提交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明。
2、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学院审核人根据原件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
3、缴纳160元报名考试费及复试费(专业考试或政治理论考试:80元;复试费:80元)。
三、资格审查
报到时学院依据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及提交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后按次序(资格审查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装订好。
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及资格审查不通过者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专业考试及政治理论考试均为笔试。
复试时间:2013年2月5日前,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地点:各有关学院。
本次复试单独选拔,各专业(或领域)根据招生指标限额实行等额或差额复试。
五、录取
录取将按照“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各类别(专业或领域)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