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3] 80
苏州科技学院关于做好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及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3〕8号)的精神,现将我校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专业学位类别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2013〕8号 文件规定,本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包括: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税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翻译、体育、艺术、应用 心理、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工程、林业、农业推广、风景园林、兽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中药学、护理、会计、公 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等34种专业学位,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领域进行审核增列。
二、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
在 坚持“服务需求、保证质量”的原则基础上,我校本次申报与评审工作以优化学科布局为基本导向,同时要确保所推荐学位点的竞争力。各学院可结合自身的情况及 发展目标,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所附“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见附件4)的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申报。各申报学院请于2013年12月20日之前将申报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2份(含论证报告,培养方案及简况表,见附件3)报送至学科办(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2. 专家论证与评审。学校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情况,邀请行(企)业专家组成联合专家组,在2013年12月21日-25日之间,以公开答辩方式对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需求论证、培养方案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论证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3. 校学位评定委员评审推荐。2013年12月26日-2013年12月2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审阅材料、讨论评议,并结合联合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对申报的学位授权点进行审核,投票产生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
4. 校内公示。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8日,将通过评审推荐的授权点名单及通过审定的授权点申报材料在校内网站公示。
5. 材料报送。2014年1月11日前向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开永,联系电话:69379086,材料发送邮箱:xkb@mail.usts.edu.cn, 材料送交地址:研究生部2102室。
附件: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
2.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3〕8号);
学科办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