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录取分数线
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6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有关院系可以提出比上述规定更高的录取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汉族考生原则上要求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55分,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60分;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要求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60分。对口支援西部计划考生原则上要求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60分。
二、录取办法
1、招生规模
各院(系)的招生规模由研究生院根据历史因素、学科研究水平与经费、培养力量、培养平台、培养质量、培养成果、生源数量与质量,参照去年录取人数和今年招生简章公布数,结合博士生招生计划动态管理改革方案,统一确定后向各院系公布。各院(系)招生规模的计算包括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普通招考人数。
各院(系)要结合我校博士生教育改革方案、院系学科发展情况、导师的科研条件和指导力量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名额,向学术威望高、指导能力强、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倾斜,无科研经费保证的导师原则上不得招生。
2、导师计划
学校规定:每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对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的高校教师(含委托培养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者)酌情照顾。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数有限,该计划考生若出现报考导师集中的情况,每位导师限招1人,其他合格考生原则上不再转由其他导师录取。
3、录取类别
主要是非定向和定向类别。对于入学前不满45周岁的考生,原则上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边工作边读书的在职人员录取为计划内定向培养(档案仍在原单位,国家提供培养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对于入学前满45岁的考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录取为计划外非定向或定向培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录取为计划外委托培养(档案仍在原单位,原单位提供培养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4、选拔标准
在初试、复试都合格的考生中如何录取,充分尊重导师和院(系)的意见,但每位导师须用同一标准综合衡量考生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负责面对上线未录取考生的质询做出解释。初试、复试和同等学力考生业务课加试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博士学业和论文等因素均是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5、调剂录取
生源特别充足的学科、专业,允许转导师录取,可转给相同学科、专业或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博士生导师。
6、破格录取
上线人数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的考生,或者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突出、科研成果显著的考生(原则上要具有硕士学位,含入学前能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提出破格申请。破格幅度原则上为一门单科不超过5分或二门单科之和不超过5分(超过5分者及同等学力者的申请材料要上网公示)。申请破格的考生要向院系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一份破格申请表、两份专家推荐信,以及科研成果)(附件1:南京大学2013年拟破格录取博士生申请表;附件2:南京大学2013年拟破格录取博士生专家推荐信)。破格申请名单由院(系)汇总、审核,经研究生院核准,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破格录取。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