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行办法

南京大学 /2013-12-03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招收2014年及以后申请入学的博士生。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南京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身心健康。
3、申请人毕业学校或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或硕士毕业于国内985高校、211高校、有研究生院的高校、拥有本学科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海外知名高校。
(2)、本科或硕士所学专业为国家或省重点学科。
(3)、本科或硕士所学专业为境内外知名学科专业且为本学院学科建设急需专业。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申请人的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凡境外取得学位的申请人,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申请。
6、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CET-4优秀。
(2)、CET-6通过。
(3)、IELES≥6.0。
(4)、TOEFL≥85。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6)、其他语种水平要求另行认定。
7、在职人员录取人数不超过本院招生计划数的15%。

 

二、申请材料
1、南京大学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登记表一份。考生须先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参见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并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生成申请考核登记表。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复试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
3、申请人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包括:拟开展研究工作选题,研究综述,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方法的选择与分析,实现研究目标的技术路径,可能取得的研究结果及讨论,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本科、硕士生或博士生期间课程成绩单(成绩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红色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红色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包括四六级英语考试、IELES、TOEFL、GRE成绩单。
6、本专业副教授(含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等副高职称)以上职称两名专家推荐信。要求密封、签名。
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供硕士、博士学位毕业论文一本。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最新取得的研究成果。
8、申请人须明确拟攻读的博士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以及指导的博士生导师。
9、其他能证明申请人研究及其个人经历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参加科学研究、出席学术会议、交换生等情况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型论文、专著等)复印件一份;曾获奖项的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份;以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情况。
10、申请人所在院校相关管理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的政审证明原件。
备注:
(1)、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系统报名后将材料通过EMS快递寄到: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电话:025-83593020,邮编:210093。请在快递单上写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截止时间:每年12月15日(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要求:材料务必真实,材料中须签名、盖章处务必规范、完整。
(2)、本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进入考核。次年1月上旬之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核名单和考核通知。
(3)、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3年12月25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到鼓楼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93)。①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③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4)、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上述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核科目和方式
本院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分三个环节,包括材料初评、面试、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材料初评(满分:30分)
本院将成立材料初评小组,成员包括由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人、报考研究方向的研究团队3人(副教授及以上)。该小组负责评审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就申请人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硕士论文水平、课程学习、学术文章、获奖情况、著作专利等进行初评,并给出得分。
2、笔试(满分:40分)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内容: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满分:30分)
本院将成立面试小组,成员包括由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人、报考研究方向的研究团队3人(副教授及以上)。
(1)、申请人须准备15分钟PPT综述。综述重点是:个人教育经历、学习情况、科研工作及成果,拟进入博士阶段的研修方向和计划。
(2)、面试小组口头提问,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英语能力以及就申请人PPT综述。

 

四、录取
1、综合考核结果,决定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其他事项
1. 研究生在读期间奖学金按照我校关于“申请-考核制”入学博士生的规定执行。
2. 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3年10月24日

相关话题/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