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教育研究院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一、复试权重
根据南京大学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教育研究院高等教育学专业博士生(Ph.D.)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加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方向笔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满分为20分,面试满分为80分)为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500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外语笔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满分为20分,面试满分为80分),加上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为考试的总成绩(满分实际应为400分,因为初试100分的外语成绩和复试100分的专业外语成绩需分别乘以0.5,二者相加方为外语最终成绩)。
以同等学力报考均需要加试“高等教育管理”和“教育心理学”。
二、复试形式
1.笔试:满分为100分,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报考高等教育学博士(Ph.D.)的考试由各位导师按方向命题;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的考生参加专业外语考试,按50%计入外语总成绩。
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时间约40分钟,所有考生(包括Ph.D.和Ed.D.考生)统一考试。
3.面试:满分为80分(其中外语口语10分)。报考Ph.D.的考生按报考导师分组进行,由包括导师在内的3名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外语口语水平进行考核、评分。报考Ed.D.的考生参加教育研究院统一组织的面试。
三、录取办法
1. 在初试成绩上线、复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
2.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查与材料递交
3月15日9:00-17:00来院办(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204室)递交以下报考材料(下述材料已提交研究生院者无需再次提交):
(1)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盖章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含学生证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一篇第一作者核心期刊代表作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复印件);
(4)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6)Ed.D.报考者提交个人研究计划书。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3月18日上午
8:00—8:50 英语听力(注: 听力考试不用自己准备耳机。) 地点:鼓楼校区逸夫馆I-105
日语听力 地点:逸夫管理科学楼东厅202办公室
俄语听力 地点:逸夫馆II-309会议室
9:00—12:00 Ph.D.专业方向笔试,Ed.D.专业外语笔试 地点:逸夫馆I-105
3月18日下午
13:30开始Ph.D.面试,分报考导师,按照如下安排进行:
1.张红霞 教授 逸夫管理科学楼东厅一楼贵宾室
2.王运来 教授 余秀兰教授 逸夫馆II-309会议室(两位导师合在一起进行面试)
3.汪 霞 教授 逸夫管理科学楼303室
3月18日晚上 同等学力加试,地点:一楼贵宾室
19:00—20:20 高等教育管理
20:30—10:00 教育心理学
3月19日上午
8:00开始Ed.D.面试 地点:逸夫管理科学楼东厅一楼贵宾室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