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地球物理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适应二十一世纪科学发展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固体地球物理专业高层次科学人才。
掌握地球物理学与构造地质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实验方法,具有独立野外及室内研究工作能力,了解本专业领域的研究动态,基本上能独立开展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基础应用前景。
二、研究方向
固体地球物理学是研究地球内部物质结构构造、形成演化过程及规律的学科,应用物理学的原理和方法,为勘探能源矿产、减轻地质灾害和优化环境提供科学依据。本专业的研究方向为:(1)地震学,(2)应用地球物理,(3)地球动力学
三、招生对象
已获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职人员、同等学历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三年
五、课程设置
A类: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2学分)
自然辩证法(2学分)
第一外语(4学分)
B类:
大陆岩石圈动力学(3学分)
地球物理学 (3学分)
C类:
构造地质专题(3学分)
地震学(3学分)
D类:
岩石物理学(2学分)(希望安排半学期)
深部构造与岩石圈热结构(3学分)
深部地球物理与动力学(2学分)
构造物理学讲座(2学分)
板块构造研究进展(3学分)
六、培养方式
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部培养工作。学位课程均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系统阅读国内外有关科技文献并参加各种学术活动。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外语、政治)及基础课以笔试为主,由有关任课教师负责执行。
2.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写出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的能力。
3.中期考核
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由教研室和导师组成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学位课程、论文选题和进展情况及掌握的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进行考核,对研究生做出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肄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和工作区。选题选区力求和国家、省部级基金项目、国家攻关项目、高科技攻关项目、攀登计划项目及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开发研究项目接轨。确定论文题目后由系或教研室组织有关专家听取评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确定后,应拟定学位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主要学习内容和与论文有关的室内外工作打算。学位论文计划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经系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送校研究生院备案。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完成后,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请二位专家评阅论文(其中一位为校外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申请硕士学位者发表一篇论文,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系学位分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十、质量监测
严格考试制度,特别是学位课程的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全面实行中期考核,由教研室聘请三位教授、副教授组成考核小组对研究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和培养计划进行全面考核,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硕-博连读或继续攻读或劝退的决定。全面推行学校学位授予量化指标,建立研究生个人教学档案,毕业后对他们就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用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不定期追踪调查,以全面评价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