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专业(环境地理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适应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环境科学专业人才。
硕士学位研究生应掌握环境科学的系统理论知识和基本室内外实验技能,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动态,基本上能独立开展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应用前景。
二、研究方向
人类活动与环境效应
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
城市与区域生态环境规划的理论与实践
三、招生对象
地理学、环境科学以及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四、学习年限
硕士二至三年
五、课程设置
(一)硕士阶段
A类: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自然辩证法 (2学分)
硕士英语 (4学分)
B类:
现代自然地理(3学分)
规划理论与实践(3学分)
地理信息系统 (3学分)
C类:
环境规划与管理 (3学分)
环境地理学 (3学分)
资源环境经济与政策 (3学分)
D类:
环境系统工程 (2学分)
环境模拟分析 (2学分)
景观生态学 (2学分)
六、培养方式
1.课堂讲授与讨论;
2.科研生产实践;
3.研究论文与学位论文撰写。
七、考核方式
教学方式:着重启发式教学,培养研究生独立钻研与分析能力,注重在科学研究课题的实践中培养研究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能力。
考核方式:
1.学位课程结束后有严格的综合考试;
2.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和论文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对研究生作出综合评价后评定成绩。
八、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应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与先进性并与国民经济建设相结合,在国家重大建设工作中发挥作用。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与导师的科研方向相结合、为导师科研的组成部分,需选择该领域国际前沿课题,难度较大,其成果对科学发展与国民经济建设事业有较重要的推动作用;
2.确定论文题目后由教研室组织有关专家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
九、答辩与学位授予
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应在答辩前至少请2位同行专家评阅论文,写出评阅意见。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组成。
十、质量监测
1.由导师和教研室其它老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情况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2.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充修改论文资料,重新答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