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020204)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所需要的,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坚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既能进行金融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又能从事金融业的实务工作;具有独立的研究、决策和业务活动的能力;认真研究西方国家金融学发展的理论和实务并能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精通英语并能熟练地用英语从事有关的金融活动,为我国现代化事业服务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分设五个研究方向:
(A)国际金融(B)货币金融学(C)保险学与精算(D)公司金融(E)金融工程
三、招生对象
已获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达到复试资格线,再经复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三年。
五、课程设置
A 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2学分)
英语(4学分)
B 类:
高级宏观经济学(3学分)
高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
高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
C 类:
国际金融研究(2学分)
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2学分)
金融机构管理(2学分)
高级金融经济学(2学分)
D 类:
金融风险管理研究(2学分)
金融英语(2学分)
精算理论研究(2学分)
企业组织理论(2学分)
商用软件与网络(3学分)
高级金融建模(2学分)
非线性计量经济模型前沿理论(2学分)
金融时间序列(3学分)
金融工程研究(2学分)
投资理论研究(2学分)
风险决策前沿研究(2学分)
硕士研究生须修满32个学分(其中须含跨一级学科课程2个学分,建议选择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或数学系的课程)。
六、培养方式
1.硕士生入学后第1学期先接受学校和本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不确定导师;
2.第2学期,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情况,按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每位硕士生的导师;在导师确定后的三个月内制定出每位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在征得硕士生的同意后执行;
3.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以自学为主,重点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每位硕士生提出问题,特别是提出新观点、新思路,以增进学术讨论和研究。硕士研究生的独立见解和创造性应作为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4.本专业既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又具有极强的应用性,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通过社会实践,熟悉我国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业务及管理。在培养计划中要求研究生有一个学期的专业实践活动,一般在第4学期或第5学期,研究生可在金融与保险学系与金融机构共建的硕士研究生工作站实习,也可在自己联系的金融机构实习。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考核为主,由相关课程指导老师负责。
2.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阶段。
八、学位论文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对该论题有较系统、全面的把握,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论文字数:3万字以上。入学后第四学期由系组织有关专家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在答辩前至少请2位同行专家评阅论文,写出评阅意见。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申请硕士学位者至少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论文。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与院学位分委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十、阅读文献
书目:
1. 裴平等,《国际金融》(第三版),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2. 兹维.博迪、罗伯特.莫顿,《金融学》,人民大学出版社
3. 斯蒂芬.罗斯,《公司理财》,机械工业出版社
4. R. A.贾罗、V.马斯科西莫维、W. T. 津巴,《金融经济学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5. Zvi Bodie, Alex Kane, Alan J. Marcus,“Investments”,6th Edition,China Machine Press
6. John Hull, “Options, Futures, and OtherDerivatives”,5thEdition, 清华大学出版社
期刊:
《经济研究》
《管理世界》
《金融研究》
《国际金融研究》
《Journal of Financ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Review ofFinanci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