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博士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的、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软件工程专业人才。通过博士阶段的学习,具有软件工程学科内全面而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有一定的独立见解,教学、科学及组织能力较强,掌握某一方向的最新技术,能较好地从事该方向的教学、科研与开发工作。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或较大的应用价值。
二、研究方向
本学科博士生的培养主要包括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软件工程技术、软件服务工程、领域软件工程等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包括:(1)复杂软件理论与自动化(2)软件分析与测试技术(3)分布式软件与领域工程(4)形式化方法与技术(5)领域软件工程与信息系统(6)网构软件与服务工程(7)软件自适应(8)软件测试技术与过程管理(9)社会网络技术(10)软件数据挖掘等。
三、招生对象
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人数考试招收合格的博士生源有:
1.应届硕士毕业生
2.提前攻博硕士生
3.往届硕士或同等学历
四、学习年限
1.一般情况下,学习年限为四年
2.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提前
3.来不及完成博士论文者可适当延长
五、课程设置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第一外语
第二外语
软件工程方法与技术进展
软件自动化
软件工程改进
软件可靠性方法
先进操作系统
经验软件工程方法
软件形式化方法
软件需求工程
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
多媒体技术进展
六、培养方式
博士生招生录取时明确导师,由导师负责成立指导小组,制定培养计划。由博士生导师和培养小组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公共课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根据研究方向和科研工作的需要,选读若干门专业选修课。专业课以讲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形式,要求博士生阅读有关的专业文献,参加讨论班、学术报告等各种学术活动。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以笔试考核为主。
2.专业课以笔试、撰写专题报告等形式进行考核,着重检查博士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及从事研究与开发的技能。
3.为了保证研究生的质量,将不定期地检查博士生的学习情况、科研工作水平以及论文进展情况。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选题力求和国家、省部级基金项目、国家攻关项目、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973)项目、836高科技项目、攀登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及对国民经济建设有重大影响和开发研究项目接轨。选定论文题目后,由导师组织审议博士生的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确定后,应拟定学位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主要学习内容。学位论文计划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博士生在完成论文过程中,应定期作阶段性报告。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或较大的应用价值。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完成后,应在答辩前邀请5位同行专家评阅论文,论文评阅人必须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校外专家至少2人。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5人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校外专家至少2人(尽可能有一人来自科研单位)。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充修改论文资料,重新答辩一次。
申请博士学位者在满足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求的基础上,应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和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高质量论文。如在答辩时尚未完全达到上述条件,可在一年内补充。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系学位委员会对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工作进行全面的审核,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及院系学位委员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十、质量鉴测
本学科采用下列措施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监测:
1.严格讨论班制度,及时了解博士生的学习水平和论文进展情况;
2.严格执行学位授予量化指标;
3.建立研究生教学档案,对毕业的研究生进行不定期的追踪调查。
软件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建设需要的、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软件工程专业人才,通过硕士阶段的学习,较全世界面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基础知识和理论,了解相关领域的研究动态。能在某一热门领域内从事教学、科研与开发工作。
二、研究方向
本学科硕士生的培养主要包括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软件工程技术、软件服务工程、领域软件工程等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包括:(1)复杂软件理论与自动化(2)软件分析与测试技术(3)分布式软件与领域工程(4)形式化方法与技术(5)领域软件工程与信息系统(6)网构软件与服务工程(7)软件自适应(8)软件测试技术与过程管理(9)社会网络技术(10)软件数据挖掘等。
三、招生对象
分别从三个渠道招收三种类型的硕士生。
1.符合规定手续,符合质量的免试应届本科生(包括外校推荐免试生)。
2.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达到标准的各类学生作为计划内硕士生。
3.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达到标准的各类学生为委托培养或自费硕士生。
四、学习年限
1.学习年限为三年。
2.在职委托培养硕士如承担较多的在职工作,可延长半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修满至少32个学分,其中包括:
(1)A类课8分;
(2)B类课9分;
(3)D类课(选修)至少16分,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D类课程。
A类: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自然辩证法 (2学分)
第一外语 (4学分)
B类:
分布式计算系统 (3学分)
软件工程新技术(3学分)
数据挖掘(3学分)
D类:
软件开发环境 (2学分)
软件方法学 (2学分)
分布式数据处理 (2学分)
数据库新技术 (2学分)
计算机图形学 (2学分)
多媒体信息检索技术(2学分)
计算机科学逻辑理论 (2学分)
机器翻译理论与技术(2学分)
嵌入式系统(2学分)
软件体系结构(2学分)
网络编程技术(2学分)
软件质量管理(2学分)
软件Agent技术(2学分)
智能Agent技术(2学分)
计算机视觉理论与应用(2学分)
网络安全(2学分)
网格技术(2学分)
算法理论(2学分)
数理逻辑(2学分)
形式语言与自动机(2学分)
软件需求工程 (2学分)
软件过程改进 (2学分)
经验软件工程 (2学分)
软件工程管理 (2学分)
敏捷软件开发 (2学分)
人机交互的软件工程方法 (2学分)
软件工程方法与技术进展(2学分)
软件工程理论探索与技术实践(一) (2学分)
软件工程理论探索与技术实践(二) (2学分)
软件工程理论探索与技术实践(三) (2学分)
外系课程开设的与本学科相关的课程,每门2学分。
六、培养方式
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面培养工作。除必修课外,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研究方向和科研工作的需要,选修若干门选修课。要求研究生阅读有关的专业文献,完成相关的项目实践,参加讨论班、学术报告等各种学术活动。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以笔试考核为主。
2.为了保证研究生的质量,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等基础专业理论知识,论文进展情况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研究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从事研究与开发的技能。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成绩优秀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考核小组批准,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在修完学位课程、完成规定学分后,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选题力求和国家、部省级基金项目、国家攻关项目、836高科技项目、攀登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及对国家经济建设有重大影响的开发研究项目接轨。
论文题目确定后,应拟定学位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主要学习内容。学位论文计划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经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送校研究生院备案。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至少请2位同行专家评阅论文、写出评阅意见。论文评阅人必须是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教授至少为1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充修改论文资料,重新答辩一次。
申请硕士学位者至少在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一篇论文或参加完成一项科研成果。如在答辩时尚未完成上述指标,可在一年内补充。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院系学位分委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十、质量鉴测
本学科采用下列措施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监测:
1. 严格中期考核制度;
2. 严格执行学位授予量化指标;
3. 建立研究生教学档案,对毕业的研究生进行不定期的追综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