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电子学(080901)、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适应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门人才。
1、硕士学位
掌握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验技能,了解本领域的研究动态, 基本上能独立开展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前景。
2、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获得者应系统掌握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的基本理论,具有宽广和坚实的专业知识和实验操作技术,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最新动态,能独立承担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课题及教学工作。学位论文要求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论文在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均需达到相应的要求。
二、招生对象
l、硕士研究生:
有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2、硕-博士连读:
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入学后前二年完成基础课及学位课程,享受硕士生待遇,在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优秀者经物理系推荐校研究生院批准直接转为博士生并享受博士生待遇,中期考核合格者按硕士生规格培养。
3、研究生:
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经博士生入学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
三、学习年限
普通硕士研究生:三年
提前攻博研究生:五年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三年
四、研究方向及课程设置
方案(一)
研究方向:
(1)微电子、光电子材料与器件(2)纳米半导体结构与材料(3)纳米电子学与纳米光电子学(4)半导体异质结构物理学 (5)宽禁带半导体微电子材料与微波功率器件 (6)宽禁带半导体量子点材料与器件(7)硅基半导体发光材料和光电子集成(8)半导体功能薄膜材料的制备与物性(9)微纳电子、光电子材料物理与器件应用(10)半导体低维量子结构物理与器件。(11)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方法学(12)集成电路SOC_IP设计方法与设计技术(13)集成电路可重构设计方法与设计技术
课程设置:
(一)硕士生阶段
A类: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自然辩证法 (2学分)
英语 (4学分)
B类:
电子信息前沿(2学分)
(以上必修)
现代数字信号处理 (3学分)
信号处理中的数学方法 (3学分)
集成电路原理与设计基础 (3学分)
(以上3门选修2门)
C类:
半导体器件原理 (3学分)
半导体低维结构 (3学分)
电子薄膜物理与技术 (4学分)
微电子工艺(4学分)
VLSI 数字信号处理 (3学分)
并行计算 (3学分)
SoC设计方法 (3学分)
D类:
光电子材料与器件(3学分)
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的测试(2学分)
新能源材料与工程(3学分)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前沿讲座 (2学分)
固体理论 (4学分)
固体物理实验方法 (3学分)
现代数字信号处理(3学分)
模拟集成电路 (3学分)
DSP与微控制器 (4学分)
集成电路原理与设计基础 (2学分)
信号处理中的数学方法 (3学分)
现代数字信号处理 (3学分)
数字集成电路设计 (3学分)
(二)博士生阶段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博士生学术交流英语
专业英语
(三)博士生选修课程:
半导体低维结构
集成电路原理与设计基础
现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前沿讲座
(博士生可根据需要选修为硕士生开设的课程)
方案(二)
研究方向:
(1)纳米材料微波物性(2)磁性金属薄膜微波物性(3)铁氧体膜微波物性(4)磁性吸波材料(5)吸收材料工程应用
课程设置:
同凝聚态物理专业课程设置。
五、培养方式
1、硕士生: 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2、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由导师负责成立指导小组,制定培养计划,由博士导师和指导小组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3、博士生: 招生录取时明确导师,由导师负责成立指导小组,制定培养计划,由博士生导师和培养小组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4、公共课(外语和政治)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基础课和专业课以自学为主,辅以重点讲授和提问。要求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并阅读有关的专业文献。
5、学分要求:一般为32学分,非专业本科及同等学力入学者为36学分(包括本科课程3-4门约6-8学分)。其中A类为8学分;B类:3门为8学分,C类2-3门共6-8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在D类课程中,原则上要求理工科硕士生跨二级或一级学科选读的硕士课程不少于3-4学分。
六、考核方式
1、A类、B类、C类课程考核以笔试为主,由有关任课教师负责考核工作。
2、D类课程可采取笔试与写专题综述报告相结合的方法,以了解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实验性课程必须完成实验,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
3、中期考核:为了保证研究生的质量,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情况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七、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选题力求和国家攻关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省部级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及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开发研究项目接轨。确定论文题目后由系组织有关专家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确定后,应拟定学位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主要学习内容。学位论文计划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经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送校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生在完成论文过程中,应定期作阶段性报告。
学位论文完成后,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请2位(其中至少有1位是外单位专家)、博士学位论文应约请5位同行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有2位是外单位专家)。写出评阅意见。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正高职称专家至少两人),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外单位的专家不少于2人,至少有3名博导),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博士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充修改论文资料,重新答辩一次。
申请硕士学位者至少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申请博士学位者至少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三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其中有一篇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或有两篇以上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微电子培养方案(二)申请硕士学位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并且申请人至少有一项申请专利的证明或经过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申请博士学位者至少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并且申请人有发明专利申请号(排序前三名),或至少有一项经过省部级以上(含厅局)鉴定的应用成果(排列前三名)。如在答辩时尚未完成上述指标,可在一年内补充。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院系学位分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