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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史(社会史)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江西师范大学 /2014-04-08

 专门史(社会史)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60105)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能力强、素质高,自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繁荣历史科学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也为各级政府机关培养具有丰富历史知识、研究能力和品学兼优的各方面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很强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意识,立志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掌握本专业最新学术动态,具有牢固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同时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好的科研潜力,能够独立从事科研与教学及其他相关实际工作。

二、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制为3年,允许硕士生提前毕业,但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5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者,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硕士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三、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生导师

A

社会经济史

用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关注社会经济与生活及其变迁,并研究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

梁洪生、李平亮、

游欢孙、晏雪平

B

社会文化史

从文化理论和社会学交叉的视角,重点研究区域社会民间观念形态,及其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互动关系。

吴小红、游欢孙、

廖华生、周秋生

C

社会生活史

研究现代社会以前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及其中所揭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内涵。

李平亮、梁洪生、

游欢孙、吴小红

D

法律社会史

研究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脉络,考察不同社会阶层的法律地位、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探讨法律与社会的关系。

廖华生、李平亮、

晏雪平、周秋生

四、培养方式与培养方法

1、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导师个别指导为主,并与硕士专业指导小组及教研室的集体指导相结合。

2、硕土研究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互选未定的研究生,则由导师组分配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硕土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方向与制订培养计划,经学科负责人审定后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

3、导师必须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培养计划确定后,研究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

4、更多地采用启发式教学,并指导研究生自学,鼓励其在广泛读书的基础上多提问题,多讨论。注重理论训练,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引导研究生选择适当的课题,勤写多练,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加强阅读、分析史料和写作的能力。

5、严格要求,保证学习质量,切实抓好课程的考察工作。

五、课程设置、学分要求与课程考核

1、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附表。

2、研究生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34个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6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4门8学分、专业基础课3门9学分、专业核心课3门9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6学分(包括专业选修课3门6学分、补修课程2门,不计学分学分);3、实践及学术活动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

3、着重考核硕士生学习学位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情况,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评定。学位课程一律采取考试方式,75分为及格,非学位课程60分为及格。选修课程可视情况采取考试或考查方式。

5、研究生必读与参考书目由各方向导师拟定。

六、实践环节

1、学术活动,1学分。凡在本校举行或学校、研究生院及各院、室、所组织举行的学术活动,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均应参加。凡校外学术组织和省、部、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及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5场高水平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2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考核成绩由导师综合评定。

2、实践活动,1学分。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与社会实践等类别。教学实践是体现我校师范特色,培养提高硕士生的教学能力、组织表达能力和检验研究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教学实践的形式包括课堂讲授、批改作业、指导实验、答疑解难等;一般安排在第4或第5学期,成绩由导师评定。科研实践是锻炼硕士生开展科学研究的必要途径,包括参与导师课题研究、完成自主申报科研课题及参与人才培养基地和学科研究基地研究项目等。社会实践的形式可以是社会调查、技术推广、咨询、科技开发、专业实习及公益劳动等,由导师依据研究生参与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七、科研能力的培养

1、鼓励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在培养科研能力的过程中推动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进一步加深或拓宽硕士生的理论和知识面。

2、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各学科要尽力创造国内外学术交流的条件,规定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和聆听有关学术报告活动的次数及撰写有关摘要或笔记的要求。

3、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未完成者,不得授予硕士学位。

八、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攻方向及奋斗目标,确定自己的技术路线,认真做好选题和开题报告。硕士生一般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一般要用至少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审查应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江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

2、论文进展报告和中期检查。论文写作在语言文字表达和写作格式上必须符合一般学术规范,整个论文必须综合反映出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当具有的独立研究能力和水平,包括理论分析能力、中外文资料的收集和驾驭能力、中外文字表达能力和电脑技术运用能力。硕士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学位点也会定期组织论文中期检查。

3、论文评阅与答辩。学位论文经导师或导师组初审后,全部实行一题两审的双盲审制。研究生院按专业随机抽取10%送往外校两所同类大学实行双盲审,其余90%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双盲审。达不到要求者,不得提交答辩委员会审议;具备条件并提交答辩委员会审议而未获得通过者,不能授予硕士学位。为保证硕士研究生论文质量,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采取导师评分回避制度,学校每年要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查和评优。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细则》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授予硕士学位。

 

附件一:

专门史·社会史”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课程

编号

     

开课

学期

任课

教师

备注

学    位    课    程

公共必修课

9992001

9992002

公共英语

4

216

1和2

学校统一安排

英语学科修二外

999200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1

学校统一安排

全校必修

9992010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8

2

学校统一安排

文科指定选修

0112064

专业英语

1

18

3

 

各学院自行开设

专业基础课

0152131

中国社会史概论

3

54

1

梁洪生

吴小红

 

0152132

中国地方史概论

3

54

2

吴小红

 

0152133

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3

54

3

梁洪生

 

专业核心课

0152134

区域文化史(B、C、D)

3

54

2

周秋生

 

0152135

区域历史地理研究(A、B、C)

3

54

1

游欢孙

 

0152136

地方政治与地方行政研究(A、B、D)

3

54

2

廖华生

 

0152137

明清以来家族组织与乡村社会研究(A、C、D)

3

54

1

李平亮

 

非学位课程

专业选修课

0152138

江南社会研究

2

36

2

游欢孙

 

0152139

史料学

2

36

3

吴小红

 

0152140

民间崇拜与祭祀研究

2

36

2

李平亮

 

0152141

明清契约文书研究

2

36

4

廖华生

 

0152142

明清赋役制度与地方社会研究

2

36

3

晏雪平

 

0152143

民间文献与社会文化研究

2

36

3

李平亮

 

0152144

法律社会史

2

36

3

廖华生

 

0152145

明清水利社会史研究专题

2

36

4

晏雪平

 

实践环节

学术活动

参加学术讲座或学术研讨会不少于5次,作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

1

 

 

 

导师负责

实践活动

参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或科研实践

1

 

 

 

导师负责

补修课程

 

中国史学史

不计

64

1

吴小红

 

 

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史

不计

36

1

梁洪生

 

 

附件二:

 

专门史·社会史”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简介

【课程编号】0152131

【课程名称】中国社会史概论

【课程英文名称】Introductory Course on Social History of China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开课学期】第1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54/3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梁洪生 教授   吴小红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中国大陆的“社会史”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日益成为史学领域的“显学”之一。它不仅填补了历史研究的许多空白和死角,同时也引发了对该学科的定义、内涵、问题意识、具体操作等问题的讨论和争议。本课程将介绍西方史学思想和方法论的引进对中国社会史研究所产生的影响,重点梳理近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史的发展轨迹,并介绍主要的学术观点和讨论的相关问题。

【教材及参考书目】

1、[法]谢和耐著:《中国社会史》,耿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海外中国研究丛书),1995年出版,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

2、[美]约翰·巴克勒等著:《西方社会史》(三卷本),霍文利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3、冯尔康著:《中国社会史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出版

4、《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杨念群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出版;

5、《事件·记忆·叙述》,孙江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出版

6、《身体·心性·权力》,黄冬兰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

7、《时间·空间·书写》,王笛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出版

8、《中国社会史研究十年》,常建华撰,《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

9、《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赵世瑜撰,《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

10、《中国社会史研究30年的回顾与前瞻》,《光明日报》2009年3月29日

 

【课程编号】0152132

【课程名称】中国地方史概论

【课程英文名称】Introductory Course on Regional History of China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开课学期】第2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54/3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吴小红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中国疆域辽阔,各区域的地理环境差异很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不同的历史发展进程和丰富多彩的文化面貌。地方史研究早已成为中国通史研究不可或缺的基础,没有地方史研究的日益深入,就没有中国历史内涵的日益丰富与深入。本课程主要讲述中国地方史研究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主要史料、各区域研究的特色等内容,为研究生提供从事地方研究的基本指导。

【教材及参考书目】

1、郑振满著:《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出版

2、唐力行著:《明清以来徽州区域社会经济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

3、黄宗智著:《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出版

4、施坚雅主编,叶光庭等译:《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2001年出版

5、斯波义信著,《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方键、何忠礼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

6、赵世瑜著:《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出版

7、莫里斯·弗里德曼著:《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

 

【课程编号】0152133

【课程名称】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课程英文名称】Theories and Methods in the Study of Regional and Economic History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开课学期】第3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54/3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梁洪生 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本课程以近三十年地方史研究向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转变历程为主线,讲述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问题。追溯1980年代以来国际学术界的成果与理论引进所形成的深刻影响,并以具体的研究案例说明如何采用“自下而上”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与视角,重新解释中国大历史,重新审视区域社会研究的重要意义和历史任务。以田野考察和各类文献资料相结合,强调深入“历史现场”,进而对研究对象持“同情的理解”。通过考察和体验,加强对历史时期产生的各种民间文献的解读能力。在历史理解和历史解释上,强调区域社会经济史即为整体史及“结构过程”史的理念。

【教材及参考书目】

1、[美] 柯文(Cohen ,Paul.A)著:《在中国发现历史》林同奇译,中华书局,1989年7月出版

2、[美]黄宗智(Huang,Philip C. C)撰:《三十年来美国研究中国近代史(兼及明清史)的概况》,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80年第9期

3、[美]刘广京(Kwang _Ching Liu)撰:《三十年来美国研究中国近代史的趋势》,载《近代史研究》1983年1期

4、[法] 费尔南·布罗代尔著:《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顾良等译,三联书店,1992年出版

5、郑振满著:《明清福建的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新版

6、刘志伟著:《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的里甲赋役制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新版

7、科大卫著:《皇帝和祖宗》,卜永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出版

8、刘永华主编:《中国社会文化史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

9、[美]司徒琳主编:《世界时间与东亚时间中的明清变迁》(上),赵世瑜等译,三联书店,2009年出版

10、梁洪生等著:《地域历史文献与区域社会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课程编号】0152134

【课程名称】区域文化史

【课程英文名称】Regional Cultural History

【课程类型】专业核心课

【开课学期】第2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54/3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周秋生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该课程为使学生了解到中国各区域(行政或地理)文化起源、发展和变迁的状况,辨析其中的差异以及产生差异的原因,探讨各区域文化发展的规律。教学拟从原始社会直至当代,按历史分期讲述。先说明整个国家的基本情况,后分几个大区域分别介绍,并探讨其差异产生的原因,重点地区放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及江西。课程将采取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教材及参考书目】

1、李学勤、徐吉军主编:《长江文化史》(上、下),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出版

2、许怀林著:《江西史稿》,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出版

 

【课程编号】0152135

【课程名称】区域历史地理研究

【课程英文名称】The Regional Historical Geographic Research

【课程类型】专业核心课

【开课学期】第1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54/3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游欢孙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近年来的区域历史地理研究以及强调把握区域历史发展内在脉络的“区域史”研究表明,一般意义上的地域开发,并不一定指向行政区划的必然设置,而行政区划设置的变迁,往往与不同时期的国家政治与地方经营紧密相关。本课程希望通过区域历史地理与区域史研究最新进展的介绍与评述,引导学生从“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不同角度,了解一个具体的区域是怎样在不同时期的王朝国家制度之下,通过地域人群的想像、表达与参与,逐步被纳入不同的王朝国家体系的历史过程,最终培养学生了解和研究区域社会史的“历史地理感”和“整体史”理念。

【教材及参考书目】

1、谭其骧:《浙江省历代行政区域――兼论浙江各地区的开发过程》,载《长水集》(上),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吴宗慈、辛际周:《江西省古今政治地理沿革总略》,江西师大地方史教研室,1983年内部印刷资料。

3、许怀林:《江西省行政区划志》,北京:方志出版社,2005年出版。

4、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

5、梁洪生:《将更开阔的视野投向章贡大地――赣南的地方历史研究及其面临的挑战》,《南方文物》2001年第4期。

6、陈春声:《走向历史现场》,《历史田野丛书·总序》。

7、刘志伟:《地域社会与文化的结构过程――珠江三角洲研究的历史学与人类学对话》,《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

8、鲁西奇:《汉水流域区域历史地理研究:对象与方法》,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9、鲁西奇:《城墙内外:古代汉水流域城市的形态与空间结构》,中华书局,2011年。

10、谢湜:《宋元时期太湖以东地区开发与政区沿革》,《史林》2010年第5期。

 

【课程编号】0152136

【课程名称】地方政治与地方行政研究

【课程英文名称】Study on Local Political and Administrative

【课程类型】专业核心课

【开课学期】第2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54/3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廖华生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本课程的教学力争打通政治史和社会史的藩篱,使学生掌握中国传统社会(重点为明清时期)地方政治和地方行政的主要内容及其演变轨迹,认识传统官僚政治和地方社会的运行机制,深刻理解当时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并初步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理论和方法研究地方政治与地方行政的能力。在全面梳理中国传统地方行政组织演变脉络的基础上,重点讲授明清时期地方政府及其各项行政事务的实施、官绅关系、基层行政组织以及地方权力体系的运作和权力结构的演变等,努力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点与面相关照。课堂讲授相关知识、理论和方法,并结合具体史料展开讨论,另将指导学生撰写小专题论文。

【教材及参考书目】

1、瞿同祖著:《清代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

2、柏桦著:《明清州县官群体》,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

3、柏桦著:《明代州县政治体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

4、张仲礼著:《中国绅士》,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出版

5、Kung-chuan Hsiao, Rural China: 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60

6、吴晗、费孝通等:《皇权与绅权》,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

7、徐茂明著:《江南士绅与江南社会(1368-1911年)》,商务印书馆,2004年出版

8、梁方仲著;《明代粮长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出版

9、王日根著:《明清民间社会的秩序》,湖南,岳麓书社,2003年出版

10、王斯福、王铭铭:《乡土社会的秩序、公平和权威》,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1998年

11、陈宝良著:《明代儒学生员与地方社会》,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课程编号】0152137

【课程名称】明清以来家族组织与乡村社会研究

【课程英文名称】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Lineage Organization and Rural Society

【课程类型】专业核心课

【开课学期】第1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54/3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李平亮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明清时期,宗族组织成为中国南方广大乡村社会中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它不仅成为国家进行乡村治理的辅助者,也承担起地方社会自我管理的诸多职责,从而深刻的影响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本课程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从一个长时段的视角,先对明清以来家族组织的形成、发展以及演变作逐一的梳理,再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对明清时期宗族组织与赋役制度、宗族组织与基层行政组织、宗族组织与乡村市场体系等问题,作详细讨论和分析,最后还将在中国传统社会近代转型的背景中,对宗族组织与现代化等问题作深入的探讨。

【教材及参考书目】

1、傅衣凌撰:《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2、郑振满著:《明清福建的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出版

3、刘志伟著:《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的里甲赋役制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

4、[美]弗里德曼著:《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

5、(美)杜赞奇著:《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1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出版

6、钱杭著:《血缘与地缘之间——中国历史上的联宗与联宗组织》,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

7、科大卫、刘志伟撰:《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

8、《Chinese Local Elites and Patterns of Dominance》,EDITED BY Joseph W.Esherick and Mary Backus Ranki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0.

9.科大卫:《皇帝与祖宗》,卜永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课程编号】0152138

【课程名称】江南社会研究

【课程英文名称】The Research on Jiangnan Areas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开课学期】第2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36/2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游欢孙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课程简介:自1950年代以来,中外许多有关明清社会经济史的论著,尽管分析角度、诠释内容以及引证的资料各不相同,却几乎都是在明清社会经济日趋繁盛的前提下完成,而对这一前提的认知、规范与定义,对学界而言却似乎从来都不构成为一个问题。本课程将以江南市镇史研究的学术史为中心线索,集中精力展开对已有江南社会经济史研究成果的检讨,以求对相关的江南社会研究的诸种旧说进行批判性的认知,藉此反省与检讨以往江南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方法论缺陷,达到对明清江南社会历史的更深一步的认识。

【教材及参考书目】

1、刘石吉:《明清江南市镇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

2、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3、范金民、夏维中:《苏州地区社会经济史(明清卷)》,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

4、范毅军:《传统市镇与区域发展――明清太湖以东地区为例(1551-1861)》,台北:《中央研究院丛刊》,2005年。

5、樊树志:《江南市镇:传统的变革》,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6、吴滔:《明清江南基层区划的传统与市镇变迁――以苏州地区为例》,《历史研究》2006年第3期。

7、吴滔:《清至民初嘉定宝山地区分厂传统之转变――从赈济饥荒到乡镇自治》,《清史研究》2004年第2期。

8、谢湜:《十五至十六世纪江南粮长的动向与高乡市镇的兴起》,《历史研究》2008年第5期。

9、谢湜:《宋元时期太湖以东地区开发与政区沿革》,《史林》2010年第5期。

 

【课程编号】0152139

【课程名称】史料学

【课程英文名称】Study on Historical Materials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开课学期】第3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36/2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吴小红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史料是从事历史研究的基础。本课程主要讲述从事中国历史研究应当利用的主要史料的类型,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史料,以及如何利用版本学、年代学、训诂学、目录学、避讳学等知识,正确、科学地鉴别和利用史料。本课程注重实用性和实践性,尤其注重史料和鉴别和运用,要求学生多动手,在进行查找、阅读和鉴别史料的过程中获得知识,并养成严谨的治学态度。

【教材及参考书目】

1、何忠礼著:《中国古代史史料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出版

2、翦伯赞著:《史料与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

3、张舜徽著:《中国古代史籍校读法》,上海古籍出版社,1962年出版

4、谢国桢著:《史料学概论》,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

5、陈高华、陈智超等著:《中国古代史史料学》,北京出版社,1983年出版

6、张宪文著:《中国现代史史料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

7、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每卷前介绍史料的专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出版

 

【课程编号】0152140

【课程名称】民间崇拜与祭祀研究

【课程英文名称】The Study of Folk Worship and Sacrificial Ceremony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开课学期】第2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36/2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李平亮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民间信仰与神灵祭祀是中国传统文化系统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乡村最重要的仪式之一。这些仪式行为背后,隐藏着有关宇宙、时间、生命和超自然力量等问题观念。对民间信仰和神灵祭祀的研究,不仅可以认识到普通百姓日常行为下的有关“世界观”的看法,且对揭示中国社会的内在秩序和运行机制,均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本课程拟在对中国民间信仰的源流、传承和演变做历时性梳理的基础上,结合一些具体的研究案例,讲述其在不同历史时期与国家制度、精英文化以及儒、释、道等主流宗教互动的过程,进而探讨某一种民间信仰体系背后蕴涵的区域社会文化变迁。

【教材及参考书目】

1.郑振满、陈春声主编:《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

2.(美)韦思谛主编:《中国大众宗教》,中译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

3.(美)韩森:《变迁之神》,中译本,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

4.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三联书店,1997年。

5.郑振满:《神庙祭奠与社区发展模式》,《史林》,1995年第1期。

       《莆田平原的宗族与宗教》,《历史人类学学刊》,第四卷第1期,2006年。

6.陈春声:《信仰空间与社区发展的演变》,《清史研究》,1999年第2期。

7.刘志伟:《大族荫影下的民间神祭祀》,《寺庙与民间文化研讨会论文集》,1995年。

8.梁洪生:《吴城神庙系统与行业控制》,《江西历史研究论集》,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

9.赵世瑜:《国家正祀与民间信仰互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

 

【课程编号】0152141

【课程名称】明清契约文书研究

【课程英文名称】Study on Contract Documents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开课学期】第4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36/2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廖华生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明清契约文书的类型及其意义,初步培养学生正确解读契约文书并透过契约文书分析社会经济的能力。计划讲授明清契约文书的类型及其对认识明清社会经济的意义、契约文书的解读方法等,同时提供不同类型的契约文书让学生标点断句并作具体分析,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田野考察。以文献解读和课堂讨论为主,另外尽力进行田野调查。

【教材及参考书目】

1、杨国桢著:《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人民出版社,1988年

2、梁治平著:《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

3、[日]滋贺秀三等:《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王亚新等编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出版

4、田涛编:《田藏契约文书粹编》,中华书局,2001出版

5、沙知:《敦煌契约文书辑校》,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出版

6、王钰欣、周绍泉主编:《徽州千年契约文书》,花山文艺出版社,1994年出版

 

【课程编号】0152142

【课程名称】明清赋役制度与地方社会研究

【课程英文名称】Systems of Taxes and Corvee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in Local Society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开课学期】第3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36/2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晏雪平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赋役制度是研究传统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赋役制度关乎从国家到民众社会经济生活的诸多方面。本课程在系统讲解明清赋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社会发展的特点,通过地方赋役资料的解读与研究,使学生能够对明清期赋役制度变化发展的特点进行一个系统的了解。同时,使学生能够在以后的研究中重视制度史的学习,扎实研究基础。

【教材及参考书目】

1、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土地、田赋统计》,中华书局,2008年。

2、何炳棣:《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年。

3、陈支平:《清代赋役制度演变新探》,厦门大学出版社,1988年。

4、袁良义:《清一条鞭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年。

5、刘志伟:《广东摊丁入地新论》,汤明燧、黄启臣编,《纪念梁方仲教授学术讨论会文集》,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

6、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

7、唐文基:《明中叶东南地区徭役制度的变革》,《历史研究》,1981年第2期。

8、山根幸夫:《明代徭役制度の展开》,东京女子大学出版社,1966年。

9、王庆云:《石渠余纪》,中国书店出版社,2009年。

 

【课程编号】0152143

【课程名称】民间文献与社会文化研究

【课程英文名称】The Study of Folk Documents and Social culture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开课学期】第3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36/2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李平亮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本课程主要结合课堂讲述与社会实践的方式,先对历史文献,尤其是民间历史文献的类型作大致的归纳,并对各类文献的生产过程、使用方式以及社会意义分别作仔细介绍,最后将回到田野,将历史文献放回到历史现场,作进一步的分析和解读,以加深学生对历史文献的了解,并能结合文献所产生的时代背景,作多角度的考察和分析,揭示文献背后的社会文化变迁过程。

【教材及参考书目】

1、王铭铭编:《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三联书店,1997年出版

2、费孝通著:《江村经济》,商务印书馆,2001年出版

3、林耀华著:《金翼》,三联书店,1988年出版

4、[日]濑川昌久著:《族谱︰华南汉族的宗族、风水、移居》,钱杭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出版

5、黄国信著:《区与界︰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研究》,《历史·田野丛书》,三联书店,2006年出版

6、黄志繁著:《贼民之间︰12-18世纪赣南地域社会》《历史·田野丛书》,三联书店,2006年出版

7、张应强著:《木材之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市场权力与社会《历史·田野丛书》,三联书店,2006年出版

8、《田野与文献——华南研究资料中心通讯》,第1-60期,香港科技大学出版技术中心,1995-2011年。

 

【课程编号】0152144

【课程名称】法律社会史

【课程英文名称】Social History of the Law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开课学期】第3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36/2

【任课教师姓名及职称】廖华生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本课程力争打通法制史和社会史,使学生掌握明清时期的基本法律知识,认识不同阶层法律生活背后的内在机制,并初步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理论和方法分析研究明清时期纷繁复杂的法律现象的能力。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为:在简要梳理明清法制发展脉络的基础上,配合具体个案详细分析明清时期的政府官员、士绅以及普通民众等不同阶层的法律地位、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本课程将讲授相关知识、理论和方法,提供材料引导学生就具体个案展开课堂讨论,既强调制度的考察,也重视制度运用实态的分析,并且指导学生完成相关小论文。

【教材及参考书目】

1、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版。

2、汪世荣:《中国古代判词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4、吴吉远:《清代地方政府的司法职能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5、苏亦工:《明清律典与条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日]滋贺秀三等:《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王亚新等编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7、何勤华:《中国法学史》,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8、卞利:《国家与社会的冲突和整合——论明清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与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9、张小也:《官、民与法:明清国家与基层社会》,中华书局2007年版;

10、[日]中岛乐章:《明清乡村纠纷与秩序:以徽州文书为中心》,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课程编号】0152145

【课程名称】明清水利社会史研究专题

【课程英文名称】The Study on History of Water-control Society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开课学期】第4学期

【开课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时/学分】36/2

【任课教师】晏雪平 副教授

【教学内容及要求】水利是传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水利的发展与环境变迁、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息息相关,以水利为切入点研究传统社会发展变化是近年来学术研究的热点。本课程以明清以来水利及水利社会为主要讲授内容,追溯自民国以来水利社会史研究的脉络及今后水利社会史研究的趋势。所涉内容包括明清以来中国水利发展的趋势、水利技术的变迁、各区域水利发展的不同特点、环境变迁与水利发展的关系、地方水利社会及“水利共同体”等各个方面,并涉及传统国家财政变迁、基层水利组织、地方水利纠纷及水利法规等。通过本课程的讲授,要使学生能够理解现今水利社会史发展的规律并反思其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研究提供入门基础。

【教材及参考书目】

1、郑肇经:《中国水利史》,商务印书馆,1939年。

2、钞晓鸿:《灌溉、环境与水利共同体——清代关中中部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3、卡尔·A·魏特夫著:《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徐式谷、奚瑞森、邹如山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4、刘志伟:《宗族与沙田开发——番禺沙湾何族的个案研究》,载《中国农史》1992年第4期。

5、叶显恩、林燊禄:《明清珠江三角洲沙田开发与宗族制》,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4期。

6、斯波义信:《长江下游的水利系统》,载《历史地理》第3辑。

7、马克·伊懋可、斯波义信编:Japanese Studies on the History of Water Control in China:a Selected Bibliography》(Tokyo: Centre for East Asian Cultural Studies for Unesco,Toyo Bunko, 1994。

8、森田明:《清代水利社会史研究》,郑樑生译,国立编绎馆,1996年。

9、鲁西奇、潘晟著:《汉水中下游河道变迁与堤防》,武汉大学出版2004年。

10、晏雪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水利史研究综述》,载《农业考古》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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