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有关工作,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对象
在学制期间内在读的优秀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与奖励标准
(一)我院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可申报名额为41人(含下达给国家重点学科的名额:博士1人、硕士1人;来自C9联盟高校的推免生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共14名(含候选人数3人)、硕士研究生共27名。
(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主 任: 韩 旭
副主任: 李光耀 易洪波
委 员: 刘子建 王文林 冯 凯 刘 坚 刘腾喜
宋晓琳 姜 潮 龚金科 熊万里
评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 长: 易洪波
成 员: 唐亚利 张 骏 张富荣 胡 蕾 符树衡
文冬仁(硕士研究生) 曹昊天(博士研究生)
四、评审程序
1、学校、学院下发通知
2、学生申报
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5、学院复核名单,上报学校
五、工作安排
1、9月7日,学院下发正式通知。
2、9月7日-10日18:00前, 学生个人申报,并按照《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版)》等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直接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研一(含博 一)学生的材料上交至符树衡老师处,研二(含博二)学生的材料上交至胡蕾老师处,研三(含博三)、博四、博五学生的材料上交至张骏老师处。
3、9月11日上午,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下午15:00前,学院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期为9月11日15:00—9月17日15:00。
4、9月17日,学院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六、其他说明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学校在收到国家相关拨款后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院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举报监督电话:0731-88823120,电子邮箱: 476013309@qq.com。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