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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暨南大学 /2011-11-17

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类别:125400

 

一、学科简介

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开办于1987年,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的旅游专业之一,已形成了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完整培养体系。2002年,旅游管理学科被列入“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项目的子项目;2005年,旅游管理专业被评为广东省唯一的旅游管理类名牌专业;2007年,旅游管理学科入选广东省二级学科的重点建设学科;2008年,旅游管理专业入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暨南大学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获批国家乙级旅游规划资质单位。

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已初步建立了具有良好学术素养、能够胜任研究生教学工作的专职和兼职师资队伍。近五年来,已培养博士27人,硕士92人;完成各类科研项目50多项,累计科研经费800多万元;出版48部教材和专著,发表180多篇学术论文;1项成果获国家二等奖,3 项成果获省部级奖。同时,暨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重视实践教学,强调产学研合作,与旅游业界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并从旅游实业界物色到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相当学术水准的兼职师资力量。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旅游职业素养、具备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胜任现代旅游业实际工作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其基本要求: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2. 掌握旅游管理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旅游领域管理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专业思维、实践能力与实施技巧;

3. 具备开放的国际化视野,能够站在前沿引领行业发展,规范和制定行业标准;

4. 具备旅游业及相关商业的管理技能,能够开发潜在资源,创造综合效益;

5. 具备前瞻性的战略思维能力,能够把握旅游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现象,解决旅游运行中出现的关键问题。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在学年限

施行弹性学习年限,可以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学制3年,视其修满学分与完成论文情况决定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最少不低于2.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根据我国研究生教育的经验,借鉴国际MTA教育规律和我校多年以来专业学位教育的实践探索,培养方式上采用“双导师制”即每名MTA研究生由一名学术型指导老师,及一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综合业务素质高的实践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以使学生在研究生阶段掌握较宽广的系统知识与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到某一专题研究方向,除掌握理论知识外,有较强的开展实际工作的应用能力。通过学位论文的撰写,进一步提高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 提倡高等院校与旅游产业部门和企业等单位联合培养。结合旅游业实际情况和特点,培养方式要灵活多样。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在职培养,也可以在某段时间以脱产培养为主,在另一段时间以在职培养为主;可以安排部分时间在校培养,部分时间在企业或部门培养。

2. 采用开放式、多元化的师资配备。聘请国内外知名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与管理实践经验的教师为学员授课,所聘请的教师不仅具有在旅游高等教育机构的学习和研究经历并拥有较高的学历,同时还应当具有为国内外一流旅游企业、政府及行业协会担任顾问等或管理咨询的经验。还可聘请来自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的领军人物、资深高管人员、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为学生授课。

3. 采用启发式与研讨式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实际应用,重视培养学员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中国旅游业发展实际中的案例进行教学,充分运用课堂讨论引导学员结合工作多思考。

4. 加强实践环节。对不同来源的学员的实习要有明确要求,并考核成绩。实习形式要按照学员的实际情况做多种安排。

5. 学习成绩应以考试(包括口试)、作业、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专题报告、文献阅读等方面综合评定。应聘请实务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吸收旅游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6. 采取学分制。学员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及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本学位规定的学分(32学分,不含学位论文)方能撰写学位论文(采取研究报告的形式);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方能按学位申请程序授予旅游管理硕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MTA课程分为核心必修课程与专业方向选修课程。MTA研究生至少修满规定的32学分,具体分布如下:

1. 公共学位课程:国家规定的MTA课程(含政治、英语)共3门,总6学分;

2. 专业学位课程: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共设有4门专业学位课,总8个学分;学生必须修满8个学分的课程;

3. 非学位课程:学生必须修满18个学分的课程。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方式

105590ma1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The Research o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40

2

1

社科部

考试

105590maf2

基础英语

Fundamental English

60

3

1

外国语学院

考试

125400ma05

专业英语

Professional English

40

1

2

旅游管理系

考试

125400mb01

旅游信息系统

Tourism Information System

40

2

1

旅游管理系

考试

125400mb02

旅游产业经济分析

Economy Analysis of Tourism Industry

40

2

2

旅游管理系

考试

125400mb03

旅游营销

Tourism Marketing

40

2

3

旅游管理系

考试

125400mb04

旅游规划与战略

Tourism Planning and Strategy Management

40

2

3

旅游管理系

考试

 

 

 

 

 

 

 

 

 

 

 

 

 

 

 

 

 

 

 

 

 

 

 

 

 

 

 

125400mc01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与案例

Tourist Resort Management and Case Study

40

2

1

旅游管理系

考查

125400mc02

(必修)

旅游投资与财务管理

Investment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Tourism Enterprises

40

2

2

旅游管理系

考试

125400mc03

(必修)

服务管理

Tourism Service Management

40

2

1

旅游管理系

考试

125400mc04

(必修)

旅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of tourism destination

40

2

2

旅游管理系

考试

125400mc05

旅游政策与制度

Tourism Policy and Rules

40

2

3

旅游管理系

考查

125400mc06

旅游饭店管理与实践

Hotel Management and Principles

40

2

3

旅游管理系

考查

125400mc07

旅游与休闲消费行为

Consumption Behaviour of Tourism & Leisure

40

2

4

旅游管理系

考查

125400mc08

旅行社管理与客源组织

Tour Services Management

40

2

4

旅游管理系

考查

125400mc09

会展与节事管理

Meeting and Event Management

40

2

4

旅游管理系

考查

125400mc10

绿色与乡村旅游

Green& Rural Tourism

40

2

4

旅游管理系

考查

105590mc05

(全日制必修)

实践教学

Practical Teaching

80

4

3

旅游管理系

考查

105590mc06

(全日制必修)

实践教学

Practical Teaching

120

4

3

旅游管理系

考查

 

六、实践教学

作为一种务实型的高级管理人才,应该具备宽广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因此,一学年(40周)划分为2个学期,三学年共划分为6个学期。在每个学年依据所讲课程,在学期末安排MTA研究生到相关校外导师企业进行参观和考察,总共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三个月的实践教学时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考核合格者,可计4学分。

 

七、中期考核

采用中期筛选制,MTA研究生入学一年半后进行全面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学习期限或提前结束学业(发给课程学习成绩证书)。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位课程成绩和所修总学分、实践教学环节等情况。具体参照《暨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硕士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八、开题报告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或考查及格,即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九、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要求

1. 学位论文应在双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撰写学位论文一般需要一个学年,学位论文应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更侧重于解决实际问题、侧重于有应用价值的问题。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1万字。

2. 学位论文选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旅游业发展实际或原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形式不拘一格,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或案例研究报告。对论文的评价主要考核其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看其内容是否有新见解,或看其使用价值(如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贡献)。

3. 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中,必须有一名实际工作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有在实际部门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

(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 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学分,完成规定的环节,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2. 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按《暨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答辩通过者,学历教育研究生可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历教育研究生)。

3. 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经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可授予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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