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类别码:025300)
一、学科专业简介
暨南大学税务学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税务专业的实践性特征,努力使税务专业教学与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目前拥有专任校内学术型指导教师 32人,其中正教授7人,副教授2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2人。校外实践指导教师1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8人,他们都是来自税务、会计事务所等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的行业精英人士,既有丰富的税务工作实践经验,又具有比较深厚的税务学科理论素养。
学科点所在的财税系具有财政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财政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在学科建设方面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努力适应海内外学生需要,不断向国际教学规范靠拢,逐步形成了以本科生为基础,以研究生为重点的人才培养体系。注重突出侨校特色,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广泛开展与海外和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友好往来和学术交流。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与地方财税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2000年设立暨南大学财税研究所,实行系所合一的运作模式。2006年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合作,设立广东省地方税收研究中心,构建了服务地方经济的科研平台。并先后在广州、清远、阳江、中山、东莞、韶关等地税务部门和中介机构设立教学实践基础,为税务硕士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培养目标
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在学年限
根据税务专业的特点和培养能力的要求,税务硕士的学习方式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全日制学制2年,2年制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税务硕士采取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方式采取“双导师制”,由一名校内学术型指导教师,及一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综合业务素质较高的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五、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课程结构分为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应修36学分, 其中:公共学位课6学分,专业学位课9学分,非学位课程21学分。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中文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 |
考核 |
公 共 学 位 课 |
025300ma05 |
专业英语 (Specialized English of Public Finance and Taxation) |
1 |
40 |
2 |
考试 |
105590ma18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The Research o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
2 |
36 |
1 |
考试 |
|
105590maf2 |
基础英语 (Fundamental English) |
3 |
60 |
1 |
考试 |
|
专 业 学 位 课 |
025300mb01 |
税法Ⅰ (Taxation Law (I)) |
2 |
40 |
1 |
考试 |
025300mb02 |
税法Ⅱ (Taxation Law (Ⅱ)) |
1 |
20 |
1 |
考试 |
|
025300mb03 |
税务筹划专题 (Issues on Tax Planning) |
3 |
60 |
2 |
考试 |
|
025300mb04 |
税务管理专题 (Issues on Tax Administration) |
3 |
60 |
1 |
考试 |
|
非 学 位 课 程
非 学 位 课 程 |
025300mc01 (必修) |
港澳台税收研究 (Study on Hong Kong, Macao and Taiwan Taxation System) |
3 |
60 |
1 |
考查 |
025300mc02 (必修) |
国际税收专题 (Issues on International Taxation) |
3 |
60 |
2 |
考查 |
|
025300mc03 (必修) |
税务代理实务 (Practice of Taxation Affairs Agent) |
3 |
60 |
2 |
考查 |
|
025300mc04 |
纳税评估 (Tax Payment Assessment) |
2 |
40 |
2 |
考查 |
|
025300mc05 |
税务稽查实务 (Practice of Tax Inspection) |
2 |
40 |
2 |
考查 |
|
025300mc06 |
财务与会计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2 |
40 |
1 |
考查 |
|
025300mc07 |
财税前沿专题 (Frontier Issues of Public Finance |
2 |
40 |
2 |
考查 |
|
025300mc08 |
税务风险管理 (Tax Risk Management) |
2 |
40 |
2 |
考查 |
|
025300mc09 |
税收相关法律 (Relevant Laws to Taxation) |
2 |
40 |
1 |
考查 |
|
025300mc10 |
资产评估 (Asset Assessment) |
2 |
40 |
2 |
考查 |
|
025300mc11 |
财务报表分析 (Financial Statement Analysis) |
2 |
40 |
2 |
考查 |
|
105590mc05 (必修) |
实践教学 (Practical Teaching) |
4 |
80 |
3 |
考查 |
六、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环节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区别于科学学位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全日制税务硕士研究生参与实践教学时间为3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且实践教学作为必修环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计4学分。考核形式可灵活多样,安排模拟现场、虚拟行政、仿真情节等各种情境考核,考核硕士生反应与处理税务实际工作的能力。
七、中期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位课程成绩和所修总学分、实践教学环节等情况。具体参照《暨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硕士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八、开题报告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或考查及格,即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九、学位论文
1. 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更侧重于解决税收工作的实际问题。学位论文一般在1-3万字。
学位论文须与税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税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详见《暨南大学财税系关于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的规定》,论文答辩要求和程序按暨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2.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学分,完成专业实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按《暨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答辩通过者,可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历教育研究生)。
(3)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经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可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