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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能源所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能源研究所 /2013-10-09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2001年作为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基地型研究所成为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是我国唯一从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综合研究与开发的国立研究机构。建立了中国科学院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广州天然气水合物研究中心的主要挂靠单位。
  我所拥有一批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学术造诣深、国际国内影响较大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在研项目200余项。目前,我所拥有热能工程为中科院重点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环境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和海洋地质专业学术型硕士点,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动力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生物质能、天然气水合物、太阳能、海洋能、固体废弃能、地热能、先进能源系统、先进燃烧和能源战略等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
  现有硕士导师24名,博士生导师28名。
  本所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第一年在中国科技大学进行学位课程学习,主要完成基础课程的学习;第二年起回广州能源所学习,完成实验及学位论文。
  学生在学期间,除享受普通奖学金外,还享受研究生助理岗位津贴及各类奖学金。本所为研究生创造了潜心读书及科研的学术气氛,由研究生会、研究生党团支部定期组织学术报告会,开展社会实践,培养全面素质。住宿环境优美,硕士两到三人一间,园区统一管理。
  2014年我所拟计划招收硕士生40余名,其中包括若干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人数不超过30%。全部研究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统一培养,且享有同等助奖学金等待遇。报名时间与要求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样,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与普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样,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普通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获得硕士学位后,可参加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开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限制生源调剂”的模式,两种类别报考条件相同。
  (一)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或网络教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该类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报考);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我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接收工作将于2013年9月进行。能获取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考核。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必须:推免生应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ucas.ac.cn/);二是在面试前向我所提交学校开具的免试资格证明;三是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请见以下的报名要求)。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三)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培养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 招生名额与学费
  预计招生人数40名,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12名。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最终上级下达指标和报考本所的考生生源质量进行适当的增减。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14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考期间内因公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本招生单位不具有报名点资格,故网上报名不能选中本招生单位作为报名点。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提示:我所属于中国科学院所属北京以外地区的研究所(招生属地列在北京地区的研究所除外),应选择所要报考的研究所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然后选择招生单位名称和代码。报考广州能源研究所,“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广东”,“招生单位”选择“80149广州能源研究所”。“院系所名称”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二)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地点: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已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确认。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一)6的审核认定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15日前与我所联系办理接收手续。所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直博生除外)都必须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所在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定。否则,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所或院系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2)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5)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广州能源所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研究所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重点提示:
  (一) 网上报名结束后,要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登陆密码,并注意保密。
  (二) 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将以下材料以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寄至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新实验大楼803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
  邮编:510640         收件人:张韵
  1、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完成后立即打印);
  2、应届生需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往届生的成绩单需交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公章。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应届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五、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2014年1月上旬,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日期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广州能源研究所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六、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另行通知,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2)思想品德鉴定表(加盖党组织公章并密封);
  (3)各种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6)在职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可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我所将结合具体科研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我所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生。中国科学院大学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九、学习年限
  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单独考试等在职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第1年在指定高校集中培训。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就业派遣 
  作为面向应用研究的科研机构,广州能源所以培养高素质科研人才为宗旨,近年来,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去向多为国家大型企业,颇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也有在国内国际知名学府继续深造。
  十三、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登陆我所网站或与我所研究生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5.为及时让考生在第一时间获取招生信息,我们将通过网页、邮件和电话与考生进行及时沟通、传递信息(公布工作程序、接收免试生名额、考试成绩、复试线、录取名单等)。请考生务必经常浏览我所网页http://www.giec.ac.cn 并保持电话畅通。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以免延误考研信息。

地 址:广州市能源路2号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 编:510640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0-87057626

网 址:http://www.giec.ac.cn

E-mail: zhangyun@ms.gie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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