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化学工程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管理,确保培养质量,根据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的培养是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对化学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化学工程技术和化学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1、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要求掌握化学工程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化学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化技术手段,熟悉化学工程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进行化学工程领域技术开发的能力和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具备独立担负化学工程领域技术或工程管理的工作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良好的阅读、理解和撰写外语资料的能力和进行 国际化交流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化学工程硕士生采用系统的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化学工程实践要求学生直接参与软件工程项目实践,完成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在所取得的工程实践成果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2、研究所聘请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指导经验的企业资深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教学,并对学生的化学工程实践进行联合指导。
3、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4年,其中从事化学工程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年。
三、专业方向设置
天然气水合物与化学反应工程、能源转化及分离过程、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生物柴油固体催化剂及油脂化工、生物质热化学转化工程与工艺、二氧化碳捕捉和储存、造纸界面化学与废物处理、生物质化工与催化炼制技术、氢能利用技术、纳米材料与太阳能利用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原则
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课程体系应遵循五个基本原则,即先进性、灵活性、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和选修课程等。
2、学分要求
总学分应不少于40学分,课程学习要求不少于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0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的培养是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对化学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化学工程技术和化学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1、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要求掌握化学工程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化学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化技术手段,熟悉化学工程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进行化学工程领域技术开发的能力和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具备独立担负化学工程领域技术或工程管理的工作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良好的阅读、理解和撰写外语资料的能力和进行 国际化交流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化学工程硕士生采用系统的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化学工程实践要求学生直接参与软件工程项目实践,完成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在所取得的工程实践成果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2、研究所聘请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指导经验的企业资深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教学,并对学生的化学工程实践进行联合指导。
3、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4年,其中从事化学工程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年。
三、专业方向设置
天然气水合物与化学反应工程、能源转化及分离过程、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生物柴油固体催化剂及油脂化工、生物质热化学转化工程与工艺、二氧化碳捕捉和储存、造纸界面化学与废物处理、生物质化工与催化炼制技术、氢能利用技术、纳米材料与太阳能利用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原则
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课程体系应遵循五个基本原则,即先进性、灵活性、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和选修课程等。
2、学分要求
总学分应不少于40学分,课程学习要求不少于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0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
属性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备注 |
公共 基础课 |
FL05301 |
研究生综合应用 |
40 |
2 |
|
FL05302 |
日常交流应用 |
40 |
2 |
|
|
PS05101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54 |
2 |
|
|
PS05102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1 |
|
|
基础课 |
CH44203 |
反应动力学 |
80 |
4 |
|
CH45202 |
催化作用原理 |
80 |
4 |
|
|
CH35201 |
高等有机化学 |
80 |
4 |
|
|
CH55202 |
高分子凝聚态物理 |
80 |
4 |
|
|
CH55203 |
高等高分子化学 |
60 |
3 |
|
|
CH15201 |
固体化学原理 |
60 |
3 |
|
|
专业课 |
CH44206 |
绿色化学 |
60 |
3 |
|
CH35205 |
生物有机化学 |
40 |
2 |
|
|
CH35207 |
材料有机化学 |
40 |
2 |
|
|
CH25206 |
INTERNET 网络与化学资源 |
60 |
3 |
|
|
CH56207 |
聚合物光子材料 |
40 |
2 |
|
|
CH56206 |
光敏聚合物 |
40 |
2 |
|
|
CH55210 |
多相聚合物合成与表征 |
40 |
2 |
|
|
CH46206 |
表面催化物理化学 |
40 |
2 |
|
|
CH15203 |
相平衡及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 |
60 |
3 |
|
|
CH46210 |
燃烧物理和化学 |
40 |
2 |
|
|
MS15205 |
晶体材料制备原理与技术 |
60 |
3 |
|
|
MS15206 |
纳米材料学 |
60 |
3 |
|
|
MS25209 |
化学气相淀积化学与薄膜工艺 |
40 |
2 |
|
|
CH25216 |
表面活性剂化学 |
40 |
2 |
|
|
CH15202 |
结晶化学导论 |
60 |
3 |
|
|
|
|
开题报告 |
|
1 |
共5学分 |
中期考核 |
|
1 |
|||
工程实践与学术交流 |
|
3 |
五、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等相关要求,按照《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