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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能源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广州能源研究所 /2012-11-04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遵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培养目标
  研究所是我国唯一从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综合研究与开发的国立研究机构,其战略任务是开拓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和技术集成,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生物质能、天然气水合物、太阳能、海洋能、固体废弃能、地热能、微能源系统、先进燃烧、空调制冷、有机材料和能源战略等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研究所致力为新能源与可再生行业或学科领域培养创新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硕士研究生在本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硕士研究生能够熟练运用英语阅读本领域有关文献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本所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和海洋科学等一级学科下的二级专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A工程热物理

A1燃烧现象建模与数值解析

A2 微热流体系统

A3热能储能材料与技术

B热能工程

B2燃烧与污染控制技术

B3生物质热化学转化技术

B4生物质衍生燃料与制氢

B5天然气水合物基础物性

B6储电电池及控制技术

B7制冷空调工程技术

B8新能源技术的全生命周期评价

B9低碳能源发展战略

B10太阳能热利用与暖通空调

C流体机械及工程

C101 波能装置流体动力系统建模及优化

C2波浪能发电系统运行优化控制

C3海洋可再生独立能源系统运行控制

D环境工程

D1农林废弃物处理与能源化利用

D2能源与环境微生物学工程

D3 废油脂处理与利用技术

D4二氧化碳捕捉和储存

E化学工程

E1天然气水合物与化学反应工程

E2废弃物处理与利用

E3生物质能利用

E4化学法制氢技术与工艺

F 材料物理与化学

F1功能有机金属与催化作用

F2 有机光电材料

F3纳米材料与太阳能利用

F4能量转换材料及其催化作用

G 海洋地质

G1天然气水合物成藏机制

G2海洋油气成藏与预测

G3天然气水合物资源预测

G4海底冷泉与天然气水合物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集中在中国科技大学进行课程学习,授课考核工作由中国科技大学承担,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
  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后第二年开始进入导师所在的研究室,依托导师所在单位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四、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9学分。其学位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学位课7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和一门外国语。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
  (3)公共非学位课不低于3学分,包括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管理科学类课程等。
   (4)专业非学位课不低于8学分,应考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学科进展和学科综合等内容。
  本所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体系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1、开题报告(1学分)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搞清楚主攻方向上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字数要求500字以上。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硕士  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定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开题报告环节采取集中考核,统一考核标准,实行相对比例的通过率。研究生部根据学生论文的研究方向对学生进行分组,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3-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各组主席应为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考核小组名单需经所学位委员会审定。考核小组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开题报告考核总分排名在后10%的学生,需参加下一年度的集中考核。两次考核均在后10%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硕士研究生两次考核不合格应予退学。   
  2、中期考核(2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士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硕士研究生中期报告字数要求1000字以上。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五学期开始前进行。中期考核小组由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本单位以外的专家。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
  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硕士研究生两次考核不合格应予退学。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
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所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研究生部备案,可取得2学分。

六、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年半。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学生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研究生答辩前应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掌握本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现代实验方法和技术,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方向明确的应用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1)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至少应在国际检索(SCI或EI)刊物收录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2) 发表刊物没有达到(1)等级要求的,在本专业其他较高学术水平的刊物(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一篇学术论文(不包括综述),经所学位委员会评定认可,已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可以申请硕士学位答辩。
  (3)若没有达到(1)等级要求和(2)等级要求,其应用研究与开发成果已申报两项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并获正式授权(附专利文本及正式授权文件),论文答辩者为该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必须是导师之后的第一发明人),经所学位委员会评定认可,已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可以申请硕士学位答辩。

七、附则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广州能源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2010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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