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奸杀夫案中妻的消极法律保护传统
外文标题:Wife's Negative Legal Protective Tradition in Cases of Killing the Husband by Adultery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颜丽媛[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天津法学
卷:31
期:2
页码范围:16-22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4-828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tjszfglgbxyxb201502004.aspx
DOI:10.3969/j.issn.1674-828X.2015.02.004
关键词:服制犯;夫为妻纲;因奸杀夫
摘要:中国传统法特点之一是维护儒家的纲常伦理,强调"夫为妻纲",要求妻子对丈夫的忠贞,夫有权当场杀死奸夫奸妇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妻子存在奸情又因此杀死丈夫则是罪上加罪,将面临法律最严厉的惩罚,重至凌迟处死.但是,清代延至民初的司法实践案例则表明即使在因奸杀夫这类案件中亦会考虑具体情状对妻子予以减免,体现出同情保护妻子的一面,保证在合理张力内隐性的平衡个案公平.相较于明显的维护夫权的积极的法律保护传统,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种消极法律保护传统.最重要的是司法实践中的案例相较于僵化的法律文本语言,更能够体现出妻子在相关案件中的法律主体地位,而不是被无视的一方.
作者其他论文
清代性侵害案件中男性受害者的法律保护--以清代法律实践为中心.颜丽媛.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100-106.
法系兴衰对中国比较法学研究的启示.颜丽媛.朝阳法律评论.2015,237-246.
《韩非子》寓言中的法治思想.颜丽媛.朝阳法律评论.2014,265-274.
清末日僧在华传教权的条约之争.颜丽媛.清史研究.2016,133-141.
对清代因与人通奸后杀死本夫案中妻子的量刑例外的考察.颜丽媛.中国刑事法杂志.2015,1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