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二元法益观新论——以利益与法律的关系为视角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3

文献详情
二元法益观新论——以利益与法律的关系为视角
外文标题:New Theory on Dual Legal Interest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董泽史[1]张鼎立[2]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年:2012
期刊名称:政治与法律
期:12
页码范围:97-109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31D0612012120011)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法益;利益侵害性;规范违反性;二元违法性
摘要:二元法益观以法益发生的流程与环节为视角证明了以下几点:法益的基本要素——利益要素与规范要素,法益的基本性质——法益的利益性质与法益的规范性质,法益的基体类型——物质利益与精神价值,法益的基本标准——法益判断基准的社会客观性与法益的可侵害性,刑法法益概念的实质——基于国民普遍认可的利益具有可侵害性,法律通过对侵害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来保护利益的目的与方式之结合。这一新法益观推导出实质违法性乃在于满足构成要件的行为具有利益侵害性与行为规范违反性,行为不具有行为规范违反性时,则利益侵害不归责于禁止行为而不具有实质违法性。
作者其他论文



二元犯罪论的理论构想--以刑法的精确性与模糊性为视角.董泽史.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15-23.
"一体四层"的犯罪论体系之提倡--以大陆法系与我国犯罪论体系为分析对象.董泽史.时代法学.2013,11(1),38-46.
风险刑法理论来源之证实.董泽史.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0(3),49-53.
风险刑法行为错位论.董泽史.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19(6),66-75.
论法益二元属性的融合界面--法益的可侵害性.董泽史;徐卫刚.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114.

相关话题/刑法 法律 中文 法学院 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