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西汉法律中的德主刑辅原则
外文标题:On the Principle of Moral First and Law Second in the Law of Western Han Dynasty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孙喆[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
年:2009
期刊名称: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卷:25
期:8
页码范围:92-95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清史所
语言:中文
ISSN:1672-360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qsfxyxb200908023.aspx
DOI:10.3969/j.issn.1672-3600.2009.0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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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西汉;德主刑辅;春秋决狱
摘要:"德主刑辅"是统治阶级为了长治久安,实行的一种慎刑原则,它源于古代德、法并用的治国理念.西汉时期,董仲舒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将它上升到治国方略.此方略通过赦宥老、幼、妇、残的刑法原则,及"春秋决狱"的司法审判原则,在西汉法律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德主刑辅"原则在西汉形成之后不仅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且被其以后封建统治者奉为治国圭臬而加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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