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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1

文献详情
预约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商梦莹[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年:2009
期刊名称:金卡工程
卷:13
期:9
页码范围:54-55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671-2498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jkgc200909037.aspx
关键词:预约;本约;效力;违约责任
摘要:预约因其促成交易的功能在世界各国债法规则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预约是一种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对于市场经济中交易机会的固定,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预约合同才可成立生效.预约生效,当事人负有按照约定的条件进行缔约的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有免责事由除外).本文分析了预约与本约的不同、预约的成立、生效及违反预约的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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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中相关市场界定问题研究.商梦莹.法制与社会.2009,3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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