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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政策视野下的刑事证据制度改革——基于实践的理论分析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宽严相济政策视野下的刑事证据制度改革——基于实践的理论分析
万毅; 1: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近年来,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各级司法实务部门的逐步贯彻适用,司法机关开始在实践中自发探索与宽严相济政策相配套的刑事证据制度改革,包括:针对严重刑事犯罪,容忍特殊的取证方式;构建特殊的证明标准;设定特殊的推定规则;采用特殊的认证规则;区分不同犯罪,建立不同的证据调查程序,等等。实践中推行的上述改革虽然在总体效果上差强人意,但客观地讲,也存在着改革的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理性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议拓展特定犯罪领域侦查机关的侦查取证手段,增强检控方的举证能力;通过司法解释规范事实推定的运用,通过立法创设新的法律推定;区分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设立不同的证据调查程序,等等。

关键词(KeyWords): 宽严相济;;证明标准;;推定;;证据调查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司法部2008年度课题《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程序保障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 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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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①谢熠伟:《二分论刑事政策之考察与批判》,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4年6月。①谢熠伟:《二分论刑事政策之考察与批判》,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4年6月。①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载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①事实上的推定与法律上的推定不同,事实上之推定无须积极地证明反对事实之存在,仅在能使法官之心证产生动摇时,事实上的推定便被推翻。参见黄朝义:《刑事证据法研究》,元照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15-16页。①王志勤:《同时伤害刑罚刍议》,载浙江检察网,http://www.zjjcy.gov.cn/llyd/llyj/200811/t20081127_104139.htm。①一部分人认为,该处仅指本案被告人自己,同案其他被告人的供述对于上述被告人不再是被告人供述,而成为证人证言。但大多数学者认为,这里的“被告人供述”既包括被指控的被告人的供述,也包括同案其他被告人的供述。理由是:被告人供述这一证据种类在我国是特指的,任何被告人的供述均不能转化为被害人陈述或证人证言。不管被告人供述证明的是自己还是其他同案犯有罪,只要其身份是该案被告人,则其供述就是独立的一个证据种类——被告人供述。所以根据刑诉法第46条的规定,只有被告人和同案其他被告人的供述,不能定罪处罚。——参见陈瑞华:《仅有同案被告人供述不能定罪》,载《检察日报》11月12日。①据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有关统计数字显示,2002年至2007年,在法院一审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率分别为11.24%、3.15%、6.7%、5.68%、5.07%、5.57%。在刑事案件审判中,证人出庭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证人出庭率年均仅为5%。而这一数字还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参见周崇华、张怀民:《宁夏刑案证人出庭缺失法律保障、年均出庭率仅为5%》,载《法制日报》2009年1月15日。②200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山东东营中院、云南昆明中院、吉林延边中院、广东深圳中院、广东佛山顺德法院、北京海淀法院、北京东城法院为试点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对该《证据规定》进行改革试点。——参见袁定波:《证人不出庭成常态、专家吁建保护制度和惩戒机制》,载《法制日报》2008年11月22日。③谢熠伟:《二分论刑事政策之考察与批判》,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4年6月。①国外有人做过实证研究,为了解在法官心中“相当理由”、“合理根据”的意义为何,对166位联邦法官访问,要求其量化相当理由之确信程度时,得到的平均值为45.78%。——McCauliff,Burdens of Proof:Degrees of Belief,Quanta of Evidence,Or Constitutional Guaran-tee?,35Vand.L.Rev.1293,1325(1983)。转引自王兆鹏:《路检、盘查与人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103页。①[美]苏珊哈克:《科学与法律领域的真相》,刘静坤、丁丽玮译,载《证据科学》2008年第5期。乙烯雌酚(DES)案件:Sindell v.Abbott Laboratories,607P.2d924,937(Cal.1980)该案中,“每个被告人都需要为自己的市场份额承担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并未生产导致原告损伤的产品。”①关于台湾简式审判程序的简介,见台湾地区“司法院”网站,http://www.judicial.gov.tw/。[1]朱立恒:《宽严相济视野下的刑事诉讼程序改革》,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2]黄朝义:《刑事证据法研究》,元照出版公司2000年版。[3]龙宗智:“推定的界限及适用”,载《法学研究》2008年第1期。[4]崔敏、周欣、董林燕:“毒品案件证据的法律适用——‘毒品案件证据研究’课题组四川调研综述”,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5]高憬宏、杨万明主编:《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实务卷刑事审判篇》,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6]劳东燕:“推定研究中的认识误区”,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5期。[7]Edmund M.Morgan:《证据法之基本问题》,李学灯译,世纪书局1983年版。[8]沈达明:《英美证据法》,中信出版社1996年版。[9]杜超明、王纪民:“浅议有条件批准逮捕制度”,载《上海检察调研》2009年第2期。[10]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上海检察机关办理‘两简’案件情况的专题调研”,载《上海检察调研》2005年第11期。[11]吴巡龙:“论诱捕侦查——兼评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五八号判决”,载《月旦法学杂志》2007年第2期。[12]杨云骅:《公平程序要求在德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应用》,载《当代公法新论(中)─翁岳生教授七秩诞辰祝寿论文集》,元照出版公司2002年版。[13]杨云骅:“正当的法律程序对侦查行为的控制——以可归责于国家的诱使犯罪为例”,载《台湾本土法学杂志》2000年第6期。[14]樊崇义等:《刑事证据法原理与适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15]卞建林:《证明要求》,载谭世贵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16]孙长永:《日本刑事诉讼法导论》,重庆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17][美]爱伦.豪切斯泰勒.斯黛丽、南希.弗兰克:《美国刑事法院诉讼程序》,徐卫东、徐美君译,何家弘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8]孙长永:《侦查程序与人权——比较法考察》,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19][德]克劳思.罗科信:《刑事诉讼法》(第24版),吴丽琪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0]龙宗智:《证据法的理念、制度与方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21]罗秉成:“释字第582号解释的争议及其后续影响——以具有共同被告身份的‘共犯证人’法律地位为中心”,载《司法改革杂志》2004年第53期。[22]许玉秀:《共同被告的自白》,载《刑事诉讼之运作——黄东熊教授六十五华诞祝寿论文集》,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7年版。[23]林钰雄:“证人概念与对质诘问权:以欧洲人权法院相关裁判为中心”,载《欧美研究》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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