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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中国学派:原因、方法及后果——以延安新法学会为中心的考察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法学的中国学派:原因、方法及后果——以延安新法学会为中心的考察
侯欣一; 1:南开大学 天津300071 摘要(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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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2005年司法部课题“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解释的规制”的部分成果,项目编号05SFB2029

作者(Author): 侯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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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1]《新法学会宣言》,陕西省档案馆档案,全宗号一五。[1]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Z].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2]中共党史人物编委会,编.中国党史人物传(第13卷)[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3]毛泽东选集(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4]谢觉哉.在司法训练班的讲话[A].谢觉哉论民主与法制[C].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5]习仲勋.贯彻司法工作的方向[N].解放日报,1944-11-05(02).[6]谢觉哉日记[Z].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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