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全面更好的选拔优秀考生,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本院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A区国家线。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实行不低于120%的差额复试。
三、复试程序
(一) 复试报到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或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大学成绩单以及照片(一寸彩照3张)在规定的时间报到。
(二) 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2、审查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审查近期有效体检证明或相关培训及获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签署《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在复试过程中发现有与《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中不一致项目,则取消复试资格和复试成绩。
(三) 体检
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安排体检。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分,笔试成绩50分。
笔试:英语听力考试和翻译(统一命题,满分30分,时间40分钟)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测试(满分20分,时间为40分钟)。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 (满分50分,时间30分钟)
1、思想政治和品德。采用现场考察及函调的方式进行。
2、外语口语能力。(15分)
3、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15分)
4、综合知识应用能力。考察其综合分析能力,重在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20分)
四、复试的组织及领导(略)
复试教师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工职称。复试教师及复试工作人员以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于面试前先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1)教育部及研招办2017年录取政策,(2)本院复试考生总体情况及我院对考生的要求,(3)面试考核内容及指标体系的建立,(4)纪检监督情况。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监督。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命制笔试业务课试题及批阅,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五、信息公开
1、公开平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2、公开内容: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1、综合素质面试中单项成绩低于满分60%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等于初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后的成绩和复试成绩按30%和70%的权重相加。
录取成绩=(政治/100+英语/100+业务课1/150+业务课2/150)/4×100×30%+复试成绩×70%
4、依据考生录取成绩,经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二个工作日内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四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七、考生调剂
根据本院上线考生的生源余缺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具体有关调剂工作程序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要求执行。
八、时间安排
2017年3月22日 –2017年3月23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九、其它
本复试方案于复试前在本院网页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
十、咨询及监督
1、本院
咨询电话:010-65761009,传真010-65762976
监督电话:010-51167203(总院纪检监察)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主楼205室,邮编100024
邮箱:lvyangping@cbmamail.com.cn;tianhong2@cbmamail.com.cn
2、北京教育考试院
监督电话:010-82837456
联系部门: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
2017年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报到及交体检费: 3月22日(周三)上午10:00-12:00
地点:主楼报告厅
笔试:3月22日(周三)下午16:00-17:20
地点: 主楼报告厅
面试:3月23日(周四)上午8:30-11:30
地点:主楼第一会议室及主楼第二会议室
体检: 3月23日(周四)上午7:50-8:10
地点:管庄东里医院
要求:空腹,体检前一日晚十点后禁食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