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
(一)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考查,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强调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
(四)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量化。
(五)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使复试工作既严肃认真,又体现人文关怀。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学院牵头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监察小组,委派监察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
(三)工商管理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班子和专家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复试中成立面试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含1名外语能力测试主考教师),设组长1人。各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综合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在复试全过程中应予以回避。工商管理学院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建立有效的监督保证机制,以增强复试工作的公正、公平,确保复试质量。
三、资格审查
研究生学院负责查验考生的相关材料,详见“沈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四、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治、专业综合;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能力测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专业综合、综合面试。
(一)笔试
政治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专业综合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以口试进行,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5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外语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30分,不予录取。
1.专业能力测试。
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面,综合利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在评定成绩时,重点从以下方面予以考察:
(1)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情况;
(2)掌握专业知识情况;
(3)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情况;
(4)思维与反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5)科学精神、敬业精神及思想品德;
(6)获奖、发表论文及其它奖励等情况。
2.外语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际,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外语水平。
在各种测试环节均须查验身份证。
六、复试成绩使用
(一)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实行累计量化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30%,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初试英语小分排序。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00分+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0分)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即复试总成绩低于60%,笔试成绩低于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七、复试分数线及时间
复试分数线:总分210分(含210分),英语小分58分(含58分)。
复试时间:3月25日
八、校外调剂录取
本专业不接受校外调剂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职能部门全程监督的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二)实行复试信息公布制度。对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办法等信息及时公布,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三)实行巡视制度。学校复试巡视小组将到各学院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四)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五)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沈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