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要求,以提高招生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2017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 复试组织管理
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分管院长、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及研究生招生办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对2017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一组织。 由分管院长担任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我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录取中信息收集、方案整理、落实等具体工作。
(二) 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工作办法于3月17日在本单位网站:www.caams.org.cn公布。
二、按学科专业组建以导师群体为主的考核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实行集体研究制度,由复试小组参与并确定笔试、面试具体内容。复试小组成员至少含3名研究员,总数不少于5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
②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③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经验。
三、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于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纪检工作人员举行统一的复试工作培训会议,进行相关招生工作政策、复试工作方案、流程以及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四、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要求,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加强对考生诚信状况的核查。复试时查验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组组长,监察审计与法务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作为督查组成员,对整个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复试的现场进行巡视,对复试、录取中遇到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三) 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要求
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为符合2017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工学】的分数。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2017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北京市调剂要求,择优录取。
二、复试程序
1、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17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报院领导小组核准后,通知考生复试。复试整体比例按不低于120%进行差额复试。
2、复试名单拟于3月30日之前在本单位网站(www.caams.org.cn)公布,复试时间拟于3月30日~3月31日,具体安排为:
3月30日上午8:00到院新办公楼B610室报到,提交考生资格审查材料,通知考生具体笔试、面试、体检地点;
3月30日下午14:00—16:30进行笔试(含专业科和英语听力);
3月31日上午9:00开始进行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及综合能力考察)。
如果复试时间发生变化,我院将通过电话逐一通知考生。
3、复试考生报到,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应届本科生还需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需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3)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及其复印件
(4)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及其复印件;
(6)考生简历。
4、考生在专业课复试时需自行携带绘图用具:直尺、三角尺、圆规及非智能型计算器等。
三、复试方式
复试分笔试、综合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为2.5小时,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英语听写能力。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着重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情况;并由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现场进行英语口语交流,对考生进行英语口语测试的考核。具体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笔试
(1)专业科笔试;
(2)英语听力测试;
2、面试
(1)英语口语测试;
(2)专业及综合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知识,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③(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成绩确定
1、复试笔试(含专业科和英语听力测试)和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及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取两项成绩的平均值为最后的复试成绩。如果复试的笔试和面试成绩中有一门成绩不及格(不满60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于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原则(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复试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
4、拟录取名单拟于4月15日前在本单位网站(www.caams.org.cn)公布。
五、调剂工作程序
1、考生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2、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调剂考生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参加复试。
3、复试工作结束后,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向复试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待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具体申诉,督查组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核查,问题属实的由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中国农机院考生接待电话:010-64882241;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488394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考生查询复试相关情况及拟录取名单的网址:www.caams.org.cn,在“人力资源—研究生教育”板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