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二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在2017年的复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充分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复试综合考查,规范复试工作流程,优化复试管理服务,提高复试选拔质量。
二、组织与管理
复试、录取工作由中国航天科工二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统一领导、协调和管理。各招生单位须配合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
(一)研究生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监察小组
研究生院成立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担任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的复试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 各招生单位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各招生单位须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及负责研究生工作的人员组成。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
2.确保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质量。
3.负责审核本单位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4.负责本单位录取名单的确定和上报。
5.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各招生单位须成立复试小组,小组组长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小组成员不得少于7人,成员须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及负责研究生工作的人员组成。
各招生单位应于3月10日前将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应于复试面试的前一天将本单位的复试面试时间、地点报送研究生院。
(三) 复试培训
研究生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于3月10日对各招生单位复试小组组长及负责研究生工作的人员进行复试培训,组织学习教育部及北京市2017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二院2017年复试工作办法,明确复试原则、复试程序及复试要求。各招生单位复试小组组长及负责研究生工作的人员应在正式复试之前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相同内容的培训。
三、复试分数线
(一)第一志愿考生
总分≥300分,其中满足:英语一≥45分、数学一≥75分, 其他单科达到国家A区相应单科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考生
总分≥310分,其中满足:英语一≥48分、数学一≥85分,其他单科达到国家A区相应单科复试分数线。
对总分达到复试分数线,仅一科成绩略低,在专业、科研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申请破格参加复试。申请破格复试的报告须由各招生单位提交并加盖招生单位公章(非人事章),由研究生院复试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审批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二院的复试分数线要求,调剂考生的考试科目应与二院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门类的考生参加复试。
调剂考生(包括各招生单位变更录取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须在2017年4月1日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五、复试要求
1.强化复试考核。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招生单位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不能低于本单位2017年下达招生计划数的130%。
3.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考生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2017年下达招生计划的10%,其中招生计划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招生单位无破格指标。
4.复试须全程录像。
六、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七、复试主要方式及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职业潜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职业潜能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职业潜能测试和笔试(包括专业基础课笔试和英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面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
(一) 笔试(满分100分)
1. 专业基础课笔试(满分80分)
考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 英语听力(满分20分)
考试时间为20分钟。
(二) 面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主要考核学生英语口语(5分钟自我介绍)、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与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现场打分并给出综合评语和结论。
(三) 职业潜能测试
每位考生须登录智鼎公司网站进行MAP在线测评,研究生院将在面试前把测试的分析结果反馈给各招生单位。
八、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笔试各占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各单位按总成绩的名次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日程安排
1.第一批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
---|---|---|---|
3月12日 (星期日) |
8:30 - 11:30 | 考生报到 | 研究生院 |
13:30 - 16:30 | 笔试 | 研究生院 | |
18:00 - 19:30 | 职业潜能测试 | 研究生院 | |
3月13日 (星期一) |
8:30 - 11:00 | 体检 | 研究生院 |
13:00 - 17:00 | 面试 | 各招生单位 | |
17:00 - 19:00 | 上报拟录取名单 | 各招生单位 |
2.第二批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
---|---|---|---|
3月20日 (星期一) |
8:30 - 11:30 | 考生报到 | 研究生院 |
13:30 - 16:30 | 笔试 | 研究生院 | |
18:00 - 19:30 | 职业潜能测试 | 研究生院 | |
3月21日 (星期二) |
8:30 - 11:00 | 体检 | 研究生院 |
13:00 - 17:00 | 面试 | 各招生单位 | |
17:00 - 19:00 | 上报拟录取名单 | 各招生单位 |
十、信息公开
我院招生计划、 调剂信息、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将在网站http://www.casicedu.cn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向考生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一、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领导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咨询和监督。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88526444
研 究 生 院 邮箱:casic_china@126.com
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北京142信箱25分箱(100854)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8386537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