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国际汉语教师职业相衔接的专业学位。为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规范培养工作,保证培养质量,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尤其是外国留学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了解中国,理解中国文化,具有较熟练的中国语言文化教学技能和跨文化交际能力,胜任汉语教学任务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备较熟练的汉语教学技能;
3.具有较好的中华文化理解能力和中外文化融通能力;
4.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5.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化项目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热爱中国语言和文化,愿意从事国际汉语教学工作和中外友好交往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语言能力达到相应水平,身体健康的外籍人士。
(二)入学考试
由培养院校组织入学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着重考查学生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知识;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汉语交际能力和教师潜质。
三、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一)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校内外教师联合指导的方式。
(二)学习年限
一般为两年。
四、课程设置
以汉语教师的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突出实际应用为导向,围绕汉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理解与中外文化融通能力以及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形成以核心课程为主导、模块拓展为补充、实践训练为重点的课程体系。
(一)课程类型与学分分布
采用核心课程、拓展课程、训练课程三种类型:
核心课程(含学位公共课) 18学分
拓展课程(分模块选修) 10学分
训练课程 4学分
专题讲座1学分,文化体验1学分,教学实习6学分,总学分40学分。
(二)课程与学分结构
1.核心课程:
(1)学位公共课程(6学分)
当代中国专题 2学分
高级汉语 2学分
汉语语言学 2学分
(2)学位核心课程(12学分)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 4学分
第二语言习得 2学分
课堂教学案例分析与实践 2学分
中华文化专题 2学分
跨文化交际 2学分
2.拓展课程(10学分):分为三大模块:
(1)汉语教学类(4学分)
汉语语言要素教学 2学分
汉语技能教学 2学分
汉外语言对比与偏误分析 2学分
(2)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类(2学分)
中华文化经典 2学分
中外文化比较 2学分
(3)教育与教学管理类(4学分)
外语教育心理学 2学分
教学设计与管理 2学分
国别汉语教学调查分析 2学分
3.训练课程(4学分)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1学分
汉语教学资源及其利用 1学分
教学测试与评估设计 1学分
中华文化技艺与展示 1学分
4.专题讲座(1学分)
语言、文化、教育专题讲座 1学分
5.文化体验(1学分)
中国文化或中外文化交流体验活动 1学分
6.教学实习(6学分)
五、教学方法
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观察、模拟训练等方法。
六、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主要通过对教学实习形式完成。各培养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一批国内外相对稳定的多种形式的实习基地。研究生要通过实习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创造条件。
(一)实习方式:
在国内各类院校及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实习。实习阶段不得少于六个月或实习工作量必须达到240课时以上。
(二)实习管理:
1.实习期间,培养学校应安排教师进行指导,研究生要提交实习计划,撰写实习总结报告;
2.由实习单位出具考评意见,学生提交实习报告。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必须用中文撰写。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汉语国际教育实践,有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内容应以针对本国学生的教学实验报告、教学经典案例分析、教学设计为主。对学位论文的评阅与审核必须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
八、毕业及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教学实习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