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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2013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14-03-13

 

浙江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2013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是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故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讨论,拟定如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学院成立若干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三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成绩比例:听力10%,口语10%,专业知识80%,合计100%,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各复试小组复试程序必须规范,必须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果应于复试结束后立即告知考生本人。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同时,在复试时,复试小组与导师要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

(3)体检。

体检工作于复试阶段由学校统一负责。   

三、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浙江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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