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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工商大学 /2014-03-15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布置,依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现启动我校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校纪检办、科研处、计财处等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我校评审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需按文件要求成立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请各学院将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于10月10日前报研工部。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2013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68名。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根据2013年评审的实际情况,我校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且人事档案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具体申报条件为: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三)学术行为不端者;
(四)延期毕业者(因学校原因除外);

(五)本年度休学者。

四、评审程序

(一)博士生评审程序

经学校研究,由学校领导小组批准,成立校联合评审小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的申报评审。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后,于10月14日下午16:00前直接报研工部。博士生的公示由研工部统一组织。

(二)硕士生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表应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打印成绩单时应选择存档打印,须带有补考记录一栏;科研成果清单应由校科研处等部门审核盖章。研究生社会工作以及获得的荣誉应有相关部门提供证明并盖章。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注册后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荣誉均可参评。

3.学院初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将2013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见附件2)直接下达给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学院的评审实施细则对本学院申请的研究生进行初评推荐。初评推荐结果以及相应申请材料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1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交学校研究生部。

4.学校审定。研究生部对各学院提交的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组成相关学科组进行审定。审定后,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评审结果等材料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诉处理。在公示阶段,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依据相关文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科研成果的认定说明

1.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有的申报材料(以申报日为截止时间)不得再用于本次申报。

2.2013年9月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在申报时,其硕士阶段的相关成果可用于本次评审,但科研成果必须以浙江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他2013级博士生新生可另补充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相关成果(另附材料),成果由各学院负责审核签章,供评审参考。

六、工作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制订学院评审工作细则,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七、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度

负责部门

10月10日前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向研究生部报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10月14日前

博士生申请材料报研研工部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10月16日前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研究生申报并组织初评推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10月16日~22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公示初评结果(各学院公示名单时须公示佐证材料明细)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10月23日~31日

对各学院提交的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整理和审核;提交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进行公示;获奖名单等材料提交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评审领导小组

研工部

八、材料报送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签字并学院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主任委员签字并学院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和相应的佐证材料;

4.《201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初评)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5.《201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情况》(填写方式可参考附件5中的模板)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电子版发送到jiongqi@zjgsu.edu.cn,纸质版交研工部。联系人:陈炯奇;联系电话:28877238。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办法.doc

附件2:201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xls

附件3: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4:2013年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doc

附件5:201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情况(模板).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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