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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经济法学(030307)培养方案

中国计量学院 /2014-03-15

 (更新日期:2013年7月26日)

    一、学科简介

    经济法学科是在著名法学家杨紫煊教授和肖乾纲教授的直接指导和关怀下建立起来的,200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成为校重点学科并获得按校级博士点标准建设资助,2011年质检法被列为校级按博士点标准建设学科方向,现有硕士生导师30余人。本学科以法学或相近专业的本科生为招生对象,培养掌握系统的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胜任经济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在政府部门尤其是质检系统、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领域从事管理工作及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的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本着“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从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从发展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迫切需要出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具有坚实、系统的经济法基础理论和经济法律制度专业知识,能独立从事经济法学科研究工作,能胜任经济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能在政府部门尤其是质检系统、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领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及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的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

    1.质检法

    本方向主要以质检法理论与实践为研究重点,在技术法规理论、技术监督法律制度、检验检疫法律制度、特种设备法律、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等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

    2.竞争法

    本方向在竞争政策与竞争法结合的基础上,主要研究竞争法理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以及竞争法与标准化法、知识产权法交叉领域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注重双语教学和案例研究。

    3.标准化与标准化法

    本方向以标准化战略、管理和法律为研究重点,突出标准化原理、方法及应用,标准化与计量法律制度、标准与企业竞争、国际标准化等领域的研究。

    4.知识产权

本方向以知识产权理论和知识产权经营、保护为研究重点,其中知识产权法原理、知识产权经营与保护、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是本方向的特色,在知识产权投融资、知识产权评估及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

    5.经济法律制度

    本方向侧重于中国经济法的理论研讨与立法实践,重点研究经济法制史、经济犯罪与刑法,经济纠纷的诉讼法与仲裁。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可根据研究生实际学习情况浮动,最长不超过4年。

    五、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

    攻读本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10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一般不超过30学分。

    本科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需从14门法学核心课程中选修三门课程,且成绩合格,不计学分。

    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口试、论文或交叉结合等方式。学位课和选修课程的考试必须有论文部分。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考核

方式

开课学期

开课学院

学分要求

学位课

公共

必修课

2011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考试

1

马院

必修8学分

2011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6

1

考试

1

马院

121104

英语(一)[1]

32

2

考试

1

外语学院

121105

英语(二)

32

2

考试

1

外语学院

511106

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

16

1

考查

1

图书馆等

学科

学位课

101301

经济法基础理论

32

2

考试

1

法学院

必修2学分

101302

法哲学和比较法学

32

2

考试

1

法学院

≥2学分

101303

规制经济学

32

2

考试

1

法学院

101304

民法总论

32

2

考试

2

法学院

≥2学分

101305

程序法

32

2

考试

2

法学院

学科

平台课

101401

财产法理论

32

2

考查

3

法学院

≥4学分

101402

宏观调控法理论

32

2

考查

2

法学院

101403

市场规制法理论

32

2

考查

2

法学院

学科方向课

质检法

101404

质检法理论专题

32

2

考查

3

法学院

其中:

本方向:

≥2学分,

跨方向:

≥2学分

101405

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专题

32

2

考查

3

法学院

竞争法

101406

竞争政策和竞争法

32

2

考查

3

法学院

101407

反垄断法专题研究

32

2

考查

3

法学院

标准化与标准化法

101408

标准化基础理论

32

2

考查

3

法学院

101409

国内外标准化法律制度研究

32

2

考查

3

法学院

知识产权

101410

知识产权原理和知识产权战略

32

2

考查

3

法学院

101411

知识产权经营与保护研究

32

2

考查

3

法学院

经济法律制度

101412

中国经济法制史

32

2

考查

3

法学院

101413

经济刑法学

32

2

考查

3

法学院.

公共

选修课

参见学校开设公共选修课清单和下沙研究生校际互选课程清单

≥2学分

必修环节

371501

学术活动与文献综述[2]

2

考查

1-2

必修4学分

371502

教学与社会实践[3]

2

考查

1-3

学分总计

≥28分

注: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者免修英语(一)。

[2]学术活动与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前完成,需参加与学科相关的学术报告不少于4次,做读书报告不少于2次,提交文献综述一份,成绩由导师评定。

[3]教学与社会实践:中期检查前完成,完成一项助教或助管或社会实践等活动,提交活动报告一份,成绩由课程助教课程主讲教师和活动主管部门评定。

六、学位论文工作

培养过程

完成时间

具体要求

备注

开题报告

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初

1、完成学术活动与文献综述必修环节。

2、完成《中国计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导师审核同意开题。

3、通过学科组织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会,未通过者或学位论文选题变动需重新开题。

学科组织

中期检查

第四学期

1、 完成教学与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和开题报告。

2、完成《中国计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导师审核同意中期检查。

3、通过学科组织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未通过者需重新中期检查。

学科组织

科研业绩

预答辩前

应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以中国计量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中国计量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入学当年版)或国际期刊上公开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1篇,或会议论文被SCI、CSSCI、EI、CPCI-S等检索1篇,或授权(含公开)发明专利1项。

学科审查

学位论文撰写

预答辩前

硕士生应按照《关于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撰写学位论文。

学科审查

预答辩

第五学期

或第六学期

1、 修完个人培养计划学分。

2、 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

3、 达到科研业绩要求。

4、 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导师审核同意预答辩。

5、通过学科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未通过者需重新预答辩。

学科组织

机检

第五学期

或第六学期

1、总文字复制比≤20%,可进入论文盲审环节。
2、总文字复制比>20%,退出当次论文答辩过程,列入下一批次。

3、申请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须总文字复制比≤10%。

研究生部

组织

盲审

第五学期

或第六学期

1、二份均为“中”及以上者,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及格”、 “良”及以上者,加送;加送成绩为“中”及以上者,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若成绩为“及格”及以下者,延期答辩。

3、“及格”、 “中”及以下;或两份盲审成绩中一份为“不及格”者,延入下一批次。

研究生部

组织

答辩

第五学期

或第六学期

通过学位论文双盲审和抽检,并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修改完善,导师审核同意答辩,研究生可申请参与学科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会。

学科组织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经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后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复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授予学位。

    申请授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对英语水平的要求按《中国计量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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