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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2013年工程硕士复试工作的安排

西安工程大学 /2014-08-31

 

  根据教育部学位办《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13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复试安排

    1、第一批复试条件

项目

GCT总分

GCT单科

学位

指标

≥180

≥20

有学士学位

    第一批复试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2014年1月11日(周六)  

  报到时间:早上  8:00—9:00                报到地点:1—1003

  笔试时间:早上  9:30—11:30               笔试地点:1—128

  面试时间:下午 14:00—17:00               面试地点:各学院(另行通知)

  鉴于此次部分学院参加复试的学生人数较少,工程硕士的复试工作将由研究生部组织专家教授统一面试。

   3、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2)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一百分;

  4、复试考核分数及录取

   第一阶段GCT考试成绩占70%,第二阶段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笔试占50%、综合面试占50%)。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第二阶段成绩。

   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复试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登录学位网下载),考生须在表格的照片位置和“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两处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4)《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面试时交主考老师(见附件)。

已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过上述材料的考生不需再提供。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应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第二批复试安排

   对于在生产、建设、管理和偏远地区第一线长期工作确有突出贡献,而又未达到我校第一批复试条件的考生,可单独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批准后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部门: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邮政编码:710048

   联 系 人:封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30076

   传    真:029-82330076

   邮    箱:yjsbyzb@126.com

   网    址:http://yanjiusb.xpu.edu.cn/zsgz.asp?num=19

  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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