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征兵办和上海市闵行区征兵办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军改期间驻西藏(含调防西藏)退役士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军队改革期间(2012年以后)驻西藏(含调防西藏)且未享受双倍优待金的我校退役义务兵,其中调防西藏的时间段不少于三个月。不统计入伍时征集的进西藏退役兵,只统计义务兵期间进西藏服役或执行任务的退伍义务兵。
二、统计办法和要求
驻西藏退役义务兵的统计,要求退役士兵档案中必须含有进西藏地区服役团以上机关鉴定表或证明原件,凡是在上海电机学院征招入伍,请及时将相关信息和证明原件交至学校党委武装部。
三、完成时限
统计工作于2018年3月22日前完成,我校汇总后上报闵行区征兵办。
四、工作要求
希望各相关学院、各相关退役同学及时填报驻藏退役义务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学校党委武装部孔老师处。
工作邮箱:kongxk@sdju.edu.cn,联系电话:021-38223168
地点:浦东新区橄榄路1350号行政楼133室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电机学院党委武装部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