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年终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教务处定于2017年12月6日—20日开展2017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为切实做好本次教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上海电机学院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绩效考核方案(沪电机院教2014〔280〕号)
二、考核时间
2017年1月1日 — 2017年12月20日
三、考核对象
各二级教学单位
四、考核内容和分值
本次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考核主要包括:常规教学考核和教学研究考核;其中常规教学考核占比60%,教学研究考核占比40%。
五、考核方式
(一)常规教学考核
1.定性考核
定性考核由各二级教学单位在学校教学考核工作会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汇报后,由教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
2.定量考核
常规教学定量考核由二级教学单位自评,教务处、质管办复核后得出考核结果。
3.特色项目考核
特色项目考核由二级教学单位在规定考核时间内将特色项目资料提交到教务处,由学校教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
(二)教学研究考核
教务处负责汇总各二级教学单位的本年度教研教改总分,由教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
六、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6日教务处下发教学检查通知,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通知内容准备材料。
2.12月6—20日,二级教学单位完成常规教学定量考核自评,并完成常规教学定量考核自评表,报送教务处;二级教学单位将教研教改相关材料及特色项目资料报送教务处。
3.12月21—25日教务处、质管办等复核各二级教学单位常规教学定量考核,之后召开学校教学考核工作小组,完成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考核。
七、考核具体办法
(一)常规教学考核
主要考核的项目见附件1,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考核项目进行自评,并提供特色项目佐证材料。
(二)教学研究考核
教学研究考核项目及分值评定依《上海电机学院教学研究工作考核分值计算管理办法》规定。教学研究工作量计分标准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教学单位于12月20日之前将常规教学定量考核自评表、定性考核自评表、教研教改相关材料及特色项目资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jiwb@sdju.edu.cn。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常规教学考核细则

附件2:上海电机学院教学研究工作考核分值计算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7年12月5日